- 索引号:
- 11331081MB1501720C/2020-680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07-02
- 发布单位:
- 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进一步推广“浙里办”APP和“电子健康医保卡”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市府办便笺〔2020〕125号)和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健康医保卡”的通知》要求,扩大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 覆盖面,实现“浙里办”APP和“电子健康医保卡”全覆盖的目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目标
7月8日前,各单位要完成全体职工(包括聘用人员)“ 浙里办 ”APP 下载、注册及账号激活工作和“电子健康医保卡”领取绑卡工作,并于7月9日前填写《卫健系统“电子健康医保卡”推广统计反馈单》(详见附件)用钉钉上报局财务规划信息化科(联系人:高家雷,办公室电话86221747)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两卡融合、一网通办”工作是浙江省 2020 年政府数字化转型重大示范项目,各医疗卫生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建立“浙里办 ”APP 和“健康医保卡” 推广应用工作机制,保障推广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宣传引导。积极推广“浙里办”APP,各单位要创新宣传方式,在门诊大厅、住院大楼等办事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或摆放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 ”宣传海报、手册、二维码小牌等宣传资料(宣传物料可在浙政钉工作群下载),广泛发动窗口工作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和基层网格员等一线队伍,引导办事群众和企业注册“浙里办”开展线上办事。全面推进应用“电子健康医保卡”,各单位要在7月7日前完成全体职工(包括聘用人员)绑卡,并引导职工在就医过程中使用“电子健康医保卡”。各级医疗机构应设立“电子健康医保卡”服务点(专窗),为患者提供帮助服务,引导就诊病人扫各医院的专属二维码(已于6月份发至各医院信息科)领取“电子健康医保卡”。各医共体要发挥引领作用,组织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要发挥家庭医生作用,主动服务帮助签约对象领卡、绑卡,拓展“健康医保卡”的人群覆盖范围,引导群众开通使用“健康医保卡”。加大宣传资料投放,加强志愿者服务力量,为更多患者提供基于“电子健康医保卡”的舒心就医服务。
(三)建立通报机制。市卫健局将对各单位员工领取“电子健康医保卡”完成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各医疗机构引导病人领卡和使用电子健康医保卡的人数将每月底进行通报(根据省大数据局后台统计数量)。
附件:
1.卫健系统“电子健康医保卡”推广统计反馈单
2.“电子健康医保卡”领取流程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2日
附件1:
卫健系统“电子健康医保卡”推广统计反馈单
单位名称:
单位职工人数(包含聘用人员) | 已领取人数 | 未领取人数 | 未领取原因 |
附件2
“电子健康医保卡”领取流程
1.使用微信、支付宝、钉钉等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浙里办APP。或者在群里发送二维码,按住二维码-》识别图中的二维码。
2.进入浙里办APP,点击“我的",进行注册或登录个人账户。
3.进行实名认证,推荐“支付宝实名账户认证”
4.在浙里办首页扫描专属码或打开国民医疗健康专区
5.完成实名实卡认证、实人认证、设置线上密码后,领卡即可完成。
6.扫码就医、扫码支付,此二维码就医、支付二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