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MB1501720C/2020-816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07-16
- 发布单位:
- 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做好“浙政钉”迁移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浙政钉”迁移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0年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浙政钉”迭代升级,根据省里统一安排,将钉钉APP中的“浙政钉”1.0平台迁移至“浙政钉”2.0APP,“浙政钉”1.0平台将于10月30日下线,“浙政钉”2.0 APP全面启用,为确保工作按期、平稳、安全、有序进行,现结合卫健系统实际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组织用户迁移。出于便捷工作考虑,迁移对象原则上为各单位班子成员、职能科室负责人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如文书、财务、浙政钉管理员等)。其他人员采用在钉钉的“温岭市卫生健康局”平台或本单位自建平台进行日常联络。
(二)配合工作群迁移。“浙政钉” 1.0 平台的组织内部群由省大数据组织统一迁移,外部普通群不迁移。确因工作需要迁移的外部普通群,请及时升级至内部群或后期在2.0平台重建。各单位需对长期未使用的工作群及时清理解散。
(三)整理消息文件。“浙政钉” 1.0平台现有用户即时消息、群消息、群文件、钉盘等数据涉及用户敏感隐私,由各用户按需自主备份、清理,“浙政钉”1.0平台下线后将不能使用。
二、实施步骤
(一)通讯录整理。请各单位于7月24日前明确迁移用户的名单,并采集补全本单位用户编制、职级、主职部门人员角色等信息,填写附件表格,报至局办公室,邮箱:wlwsxx@163.com。
(二)用户激活。用户信息报送后,局办公室将在后台录入人员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单位浙政钉管理员,各单位管理员必须在当天内完成全部迁移人员的“浙政钉” 2.0客户端下载、安装、激活。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要带头使用 “浙政钉” 2.0,分管负责人要抓好统筹协调,业务负责人要做好工作组织推进,管理员做好落实,确保迁移工作顺利完成,平台活跃度不断提升。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