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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5 10:14 信息来源:泽国镇 浏览次数:

各村(社区),各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0〕6号)和《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0〕38号)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认真落实温岭市教育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温岭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温教〔2020〕34号)的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报市教育局同意,现就我镇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制定符合本镇实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遵循相对就近及“户、住一致优先”原则,规范招生秩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学区划分

2020年泽国镇区域内小学除金樟村、江洋村、珠山村、水澄村划入横湖小学铁路新区分校外,其余学区不变,初中学区划分不变,行政村规模调整前后,对应的学区不变(详见附件1)。

三、招生对象

(一)第一批次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父母或本人房产在学区内且均满一年(简称“房户一致满一年”,暨房产、户籍2019年8月31日前均已在学区内)。

2021年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的入学对象,须满足“房户一致满一年”;2022年须满足“房户一致满两年”,2023年及以后须满足“房户一致满三年”,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8月31日。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祖辈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本批次对象房产除产权证取得时间符合本批次要求外,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须是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全权所有,或父母仅与入学对象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共有;

(2)房产性质须为住宅;

(3)入学对象或其父母所占的房产面积须40平方米及以上[2013年6月9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面积不限)]。

2.2016年10月12日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区内且之后一直未发生变更的,房产不做要求,视作“房户一致满一年”[2016年10月12日为《温岭市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试行)》(温政发〔2016〕53号)实施日期]。持有原集体户、原泽国组、原居民组户籍的按照户口本登记地址在相应的学校报名。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

3.市引进人才(以温市委办〔2016〕34号文件为依据)、“十佳”和“优秀”新温岭人、烈士及因公牺牲子女、见义勇为受镇级以上表彰的对象,驻泽国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温市委办〔2018〕13号文件为依据)及其它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以泽国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资料为准)、市重点建筑业企业(以泽国镇村镇建设办公室资料为准)、市重点工业企业(温转升办〔2020〕1 号)、市重点服务业企业(温政办函〔2020〕5号)的副总经理(上市企业、市确定的招商引资落地项目、省“隐型冠军企业”、省“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的部门经理及以上),或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适龄子女,分别由镇基层综合治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审核其报名资格,经泽国镇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安排其到企业所在地学区的小学、初中报名(以上各类对象由各部门在6月15日前统一提供名单,如企业所在地学区的小学、初中户籍儿童报名数超过核定学额,则由泽国镇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统筹安排)。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优抚资格由相关审核部门统一提供)。

(二)第二批次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父母或本人房产在学区内但未满一年的(简称“房户一致未满一年”,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祖辈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本批次对象房产除产权证取得时间符合本批次要求外,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须是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全权所有,或父母仅与入学对象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共有;

(2)房产性质须为住宅;

(3)入学对象或其父母所占的房产面积须40平方米及以上[2013年6月9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面积不限)]。

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区内,但本人或其父母在学区内无房产的(简称“有户籍无房产”,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持有原集体户、原泽国组、原居民组的按照户口本登记地址在相应的学校报名)。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

(三)第三批次(第二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开始第三批次招生)

适龄儿童少年为非学区内户籍,本人或其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若有多处房产的,本批次只能选定一所房产所在学校报名)。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祖辈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本批次对象房产除产权证取得时间符合本批次要求外,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须是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全权所有,或父母仅与入学对象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共有;

(2)入学对象须与房产所有权证上的父(母)同一户口簿;

(3)房产性质须为住宅;

(4)入学对象或其父母所占的房产面积须40平方米及以上[2013年6月9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面积不限)]。

(四)第四批次(泽国镇区域内学校第三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以下条件招收)

1.符合前三批次报名条件未被录取的。

需准备的资料:按照前三批次要求准备。

2.适龄儿童少年有温岭户籍,其父母在对应学区内与他人共同所有房产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对应学区内有房产的,或其父母在对应学区内有住宅但未与儿童(少年)同一户口簿的,房产性质须为住宅,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占的房产面积须40平方米及以上(2013年6月9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权证,面积不限);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父母或祖父母(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祖辈/父母房产(孩子需温岭户籍)”。

3.适龄儿童(少年)为非学区户籍,父母在泽国镇区域内有商业、办公用房,产权面积必须在40平方米及以上。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父母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其他”。

4.适龄儿童少年有温岭户籍,其父母一方在泽国镇区域内经商、办企业满两年,有连续两年以上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纳税(或免税)凭据,并有半年以上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以上相关证明须同时具备。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父或母身份证(用于核查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和纳税(或免税)凭据,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父母经商(孩子需温岭户籍)”。

5.适龄儿童少年父或母有温岭户籍,在泽国镇区域内务工满两年,有连续两年及以上与相关单位[该单位必须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纳税(或免税)凭据]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6个月工资发放流水或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原始证明和半年以上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的,以上相关证明须同时具备。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父或母身份证(用于核查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父或母务工所在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纳税(或免税)凭据,劳动合同或其它有效聘用证明和6个月工资流水或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原始证明。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父母务工(孩子需温岭户籍)”。

6.适龄儿童少年为泽国镇区域小学毕业生,且是台州市其它镇(街道)户籍(非泽国镇)的,至毕业前须在泽国镇范围内的小学注册连续就读3年以上。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区域内小学毕业生”。

7.受镇级及以上表彰的上一年度优秀外来务工者(以各办提供的2020年表彰文件为准)、年产值亿元以上工业企业(以2019年底镇统计中心数据为准)、新三板挂牌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副总经理及以上或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适龄子女,以上各类对象由各部门在6月15日前统一提供名单,由相关办公室严格把关并负责审核其报名资格,安排其到企业所在地学区的小学、初中报名。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报名资格由相关审核部门统一提供)。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其他”。

8.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年产值亿元以上工业企业(以2019年底统计中心数据为准)、新三板挂牌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适龄子女。

(2)泽国镇区域内企业年产值在5000万上企业的副总及以上人员(以2019年底镇统计中心数据为准)(须在该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三个月以上且当前在岗在保)的适龄子女。

(3)泽国镇区域内规模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以2019年底镇统计中心数据为准)(须在该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一年,且当前在保)的适龄子女。

(4)泽国镇区域内创业的,且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每年纳税在50万以上的个人或法定代表人(须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且当前在保)的适龄子女。

(5)泽国镇区域内企业年产值在5000万上企业的中层及以上人员(以2019年底镇统计中心数据为准)(须在该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三个月以上且当前在岗在保)的适龄子女。

(6)从事镇、村公益事业服务满六个月,单季种粮面积20亩以上或经济作物5亩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此类对象由各部门在6月15日前统一提供名单,由相关办公室严格把关并负责审核其报名资格,安排其到企业所在地学区的小学、初中报名,从事镇、村公益事业服务者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报名资格由相关审核部门统一提供),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其他”。

9.逢儒小学招收符合温岭市流动人口积分制入学条件,其父母积分排名为泽国镇前5名者(并有缴纳养老保险),若前5名适龄儿童少年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放弃逢儒小学入学资格,按积分排名从高到低予以递补,直至招满5人。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父母双方的《浙江省居住证》或非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凭证,父母一方的身份证(需提供办理积分一方的身份证,用于核查积分、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其他”。

(五)泽国镇区域内的民办学校(温岭市书生中学、温岭市春晖小学、温岭市泽国镇东方小学、温岭市泽国镇飞呈小学)的具体招生办法参照《温岭市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教﹝2020﹞34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报名时间

全部批次首次报名时间为6月15至20日,每天6:00-22:00。

五、报名方式

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选择相应学校进行报名。报名期间,家长可随时登入系统更改报名信息,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具体操作步骤以温岭市教育局官方发布为准。

六、资格审核

各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对核验不通过的,应及时告知家长予以更正。

七、分批录取

所有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下先后顺序完成各个批次的录取工作。

第一、二批次录取:7月13至14日,所有符合第一、二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直接录取。

7月15日(8:00-16:00),第一、第二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可重新选择第三批次符合条件的学校报名。

第三批次录取:7月16至18日,所有学校完成第三批次录取工作。若报名人数少于学区学校空余学位数时,由学校全部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学校空余学位数时,采用摇号的办法录取,由相关学校负责制定摇号的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7月19至20日(8:00-16:00),本批次未录取的学生,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可重新选择泽国镇第四批次符合条件的公办学校报名。

第四批次录取:7月21至26日,完成泽国镇区域学校第四批次的录取工作。若入学对象报名人数少于第三批次招生后的空余学位,则全部直接录取。若入学对象报名人数多于第三批次招生后的空余学位,学校先招收第四批次第1条至第2条对象,若第四批次第1条至第2条对象报名人数少于第三批次招生后的空余学位,则全部直接录取,若第四批次第1至第2条对象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学校空余学位数时,采用摇号的办法录取,由相关学校负责制定摇号的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若第四批次第1至第2条对象全部录取后还有空余学位,则依同样方法分批次招收第3至第7条对象以及第8至第9条对象,空余学位取足为止。

八、其他相关规定

(一)泽国镇范围内未落实住宅房产的拆迁户适龄子女,以拆迁协议和原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复印件(或建设等部门提供的资料),视作在原房产所在地学区有房产,但不包括拆迁后已享受货币安置政策的对象。

(二)《不动产权证》等同于《房产证》,如两证合一,能提供原房产证时间依据的,可以认定为房产取得时间。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合同)可以认定为入学依据[报名信息中“房产证号”栏填写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合同编号中的英文字母不必输入),“房产办证日期”栏填写合同签订日期]。土地证、租房合同等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三)家长网上报名时,上传户籍、房产、社保、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照片,所有材料由职能部门统一核查。如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取消该生镇内非户籍地学校就读资格。因伪造证件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四)在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的同时,进一步简化入学证明材料,坚持非必要不线下原则,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审核,方便家长办事。确需现场审核确认的,各校要提前告知家长准备补充材料,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按市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审核工作。

(五)已被台州市内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线上录取的儿童少年,均不得参加泽国镇公办学校下一批次的报名;同一批次内,泽国镇公办学校只能选择某一所学校报名,不能兼报两所及以上。

(六)新生自愿放弃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资格,进入温岭市内其他学校(包括公、民办学校)就读后,则该生不再视作户籍所在地学校的学生。

(七)小学新生入学年龄须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不足龄儿童一律不得提前入学。延迟入学儿童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学校提交有关资料及延迟入学申请,由相关学校对延迟入学儿童进行学籍核查。未提交者,今后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不得到户籍所在地其他学区入学。

(八)各批次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应的学校负责,泽国镇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

(九)录取的学生名单,统一在微信公众号“温岭水乡泽国”上公示,如在公示期内发现有重复报名或不符合条件的,则取消录取资格。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未能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的,相关学校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泽国镇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组  长:陈如林

副组长:郭  斌、梁敏勇、赵信军、王好娴、赵勇智

成  员:彭启标、许呈江、陈潭、王晓华、颜荣辉、王敏、童晓晖、叶民、许新军、李旭、叶长丰、莫永力、袁方方、舒毅(泽国派出所)、赵坚(牧屿警务区)、吴青国(税务)、张成政(交警)、陈移(市场监督)、潘俊杰(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蔡文麒(房管)、颜灵光(二中校长)、莫朝华(三中校长)、谢玲荣(四中校长)、李福聪(五中校长)、阮良德(泽小校长)、赵建军(二小校长)、陈强(三小校长)、戴晨旭(四小校长)、罗金日(逢儒校长)

(二)明确职责分工。派出所要加强户籍登记管理和积分办理,防止户籍无正当理由的随意迁移,房管部门要协助做好房产产权的认证工作,镇人大、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牵头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入学报名资格审查,对顶风违纪、营私舞弊的违规事件,给予严肃处理。其他相关办(所)要做好与招生相关的审核把关工作。

(三)学校要严格按照温岭市教育局要求,做好各批次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以及学生学籍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学生转学、休学、跳级、留级程序,严格禁止借转学名义达到择校目的,坚决制止挂读行为。

本通知仅适用于2020年我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未尽事项由镇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附件:1.2020年泽国镇公办小学、初中学区划分

2.2020年泽国镇公办小学、初中秋季招生计划

3.2020年泽国镇公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4.2020年泽国镇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

 

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5日 

 

附件1

2020年泽国镇公办小学、初中学区划分

学  校

学        区

泽国二中

山北、茶屿、官路、下庄、扁屿、丹山、桥伍、西桐、株松、水澄、珠山、蒋洋、天皇、筻头、西湾、华晟、泥桥、山南、新乐(原颜家)、汇头林、丹崖社区〔原商城居、原泽南居(泽楚路以南部分)﹞、鹤池社区〔原前陈居、原东河居(泽楚路以南部分)﹞

泽国三中

楼下、腾蛟、三衙桥、东环、黎明、下郑、湖亭、西岸、新秋、光明、横径、前岸、丹崖社区〔原幸福居、原前街居、原泽南居(泽楚路以北部分)﹞、逢儒社区、鹤池社区〔原前炉居、原丁字街居、原东河居(泽楚路以北部分)﹞、文昌社区

泽国四中

牧屿、牧西、沈桥、池里、五里泾、大池陈、上汇头、八份、江洋、金樟、渚里、章袁王、新乐(原下周)、鑫合、马家

泽国五中

埭头蔡、金施、楼下张、长大、夹屿、双峰、高坦、联树、下店、上塔、长桥

泽国小学

楼下、腾蛟、三衙桥、黎明(原上孚李、原水次洋)、东环〔原万堂(东万线以北)、原桥林(东万线以北)﹞、丹崖社区〔原幸福居、原前街居、原泽南居(泽楚路以北部分)﹞、逢儒社区、鹤池社区〔原前炉居、原丁字街居、原东河居(泽楚路以北部分)﹞、文昌社区

光明校区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衙桥校区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泽国二小

泥桥、汇头林、山北、茶屿、官路、下庄、扁屿、丹山、桥伍、株松、蒋洋、天皇、筻头、西桐、西湾、华晟、新乐(原颜家)、山南、丹崖社区〔原商城居、原泽南居(泽楚路以南部分)﹞、鹤池社区〔原前陈居、原东河居(泽楚路以南部分)﹞

茶山校区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凤城校区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郑颜校区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泽国三小

牧屿、牧西、沈桥、池里、五里泾、大池陈、上汇头、八份、渚里、章袁王、新乐(原下周)、鑫合、马家

江洋校区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里泾校区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泽国四小

埭头蔡、金施、楼下张、长大、夹屿、双峰、高坦、联树、下店、上塔、长桥

夹屿校区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泽国镇逢儒小学

光明、横径、前岸、东环〔原打角、原万堂(东万线以南)、原桥林(东万线以南)﹞、黎明(原蔡林、原四份)、下郑、湖亭、西岸、新秋

备注:持有原集体户、原泽国组、原居民组户籍的,在户口簿登记地址所在学区的初中、小学报名。

行政村规模调整前后,对应的学区不变。

附件2

 

2020年泽国镇公办小学一年级秋季招生计划表

 

学校

招生数

学校

招生数

泽国小学

258

光明校区

86

三衙桥校区

43

泽国二小

301

凤城校区

86

郑颜校区

86

茶山校区

86

泽国三小

258

江洋校区

43

五里泾校区

43

泽国四小

172

夹屿校区

43

泽国镇逢儒小学

172



 

2020年泽国镇公办初中一年级秋季招生计划表

 

学校

招生数

学校

招生数

泽国二中

540

泽国三中

360

泽国四中

315

泽国五中

180

 

附件3

泽国镇辖区内各公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序号

学校名称

招生咨询电话

1

泽国镇中心小学

0576-89972159

2

泽国镇第二小学

0576-89970702

3

泽国镇第三小学

0576-89936180

4

泽国镇第四小学

0576-86944158

5

泽国镇逢儒小学

0576-89966722

6

泽国镇第二中学

0576-86420372

7

泽国镇第三中学

0576-89930301、89930306

8

泽国镇第四中学

0576-89936786

9

泽国镇第五中学

0576-89957690

 

附件4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一)报名对象

随迁子女申请在泽国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的新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

2.已纳入温岭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

3.监护人一方2020年1至6月份在温岭市缴纳养老保险一个月及以上。

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办法,按《温岭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温市委办〔2016〕34号)执行。

(二)提供材料

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学校时应准备以下材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

2.父母双方在温岭市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证》,若父母有一方不在温岭市,可出具在非户籍所在地取得的《居住证》或其它居住凭证。

3.父母一方的身份证(需提供办理积分一方的身份证,用于核查积分、养老保险缴纳情况)。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29至31日,6:00—22:00。

(四)报名方式

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

根据温岭市教育局阳光招生专栏(网址:http://new.wl.gov.cn/col/col1413345/index.html;微信公众号“温岭教育”)统一公布的全市按积分招收随迁子女的学校名单与学额数,选择泽国镇范围内有积分入学招生学额的学校进行报名。报名期间,家长可随时登入系统更改报名信息,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具体操作步骤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核

8月1至3日,泽国镇各相关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对核验不通过的,应及时告知家长予以更正。

(六)分批录取

所有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下先后顺序完成各个批次的录取工作。

第一批次录取:8月4日,由相关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8月5至6日(8:00-16:00),未被录取的学生家长可重新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泽国镇范围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

第二批次录取:8月7日,由相关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8月8至9日(8:00-16:00),未被录取的学生家长可重新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温岭市范围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

第三批次录取:8月10日,由相关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三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校不再继续按“积分入学办法”招收随迁子女入学,有较多空余学额的再由泽国镇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政策补足空余学额。

在公办学校录取完毕后,8月11至13日(8:00-16:00)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可重新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选择就近的民办民工子弟学校报名,民办民工子弟学校在核定学额内依据积分优先原则进行招生。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梁丽萍副市长,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