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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温岭市之江高级中学与名校合作班收费标准的通知

2020-06-04 16:06:23浏览次数: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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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之江高级中学:

根据省发改委 教育厅《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和市发改局 教育局《关于规范和调整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温发改〔20192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你校与名校合作办班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与杭二中合办的创新班学费最高标准为35000/学期;与杭州金成英特教育合办的英语班学费最高标准为50000元/学期,日语班学费最高标准为40000元/学期

二、住宿费按温发改【2019】2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

四、你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五、收费标准自2020年秋季入学起执行,试行期两年。

 

 

2020319

 


1号关于核定温岭市之江高级中学与名校合作班收费标准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