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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镇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发布日期: 2020- 06- 04 16: 16 信息来源: 滨海镇 浏览次数: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2020年滨海镇区域内的中小学,按以下先后顺序招收新生:

一、招生对象(一)第一批次1.滨海镇户籍的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2.对烈士及因公牺牲人员子女、驻温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温市委办〔2018〕13号文件为依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它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分别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武部、市消防救援大队审核后,由教育局、镇政府根据各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对符合条件的市引进人才子女(以温市委办〔2016〕34号文件为依据)、“十佳新温岭人”子女、上年度市民营企业纳税20强及工业企业20强员工子女(以温政办发〔2018〕36号文件为依据),分别由市委人才办、市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市经信局负责审核其报名资格,由教育局、镇政府根据各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以上各类对象由市各部门在6月5日前统一提供名单)。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优抚资格由相关审核部门统一提供)。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应的学校负责,镇政府负责抽查、监督。(二)第二批次1.非本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在学区内有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住宅,且适龄儿童与房产证(不动产证)上的父(或母)同一户口簿。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祖辈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2.非本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双方或者一方在学区内有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住宅,且适龄儿童与房产证(不动产证)上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方及父(或母)均在同一户口簿。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祖辈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应的学校负责,镇政府负责抽查、监督。(三)第三批次若各小学有空余学位,对于温岭市滨海教育基金会贡献较大的慈善企业家(由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荐的个别适龄儿童要跨学区入学申请的,酌情予以考虑。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应的学校负责,镇政府负责抽查。(四)第四批次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滨海镇区域内学校第三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开始本批次招生。适龄儿童少年为非温岭户籍,符合我市流动人口积分制入学条件,以其父母积分排名先后录取随迁子女。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2.父母双方在我市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证》,若父母有一方不在我市,可出具在非户籍所在地取得的《居住证》或其它居住凭证;3.父母一方的身份证(需提供办理积分一方的身份证,用于核查积分、养老保险缴纳情况)。

二、报名时间第一、二、三批次报名时间6月15至20日,每天6:00-22:00。第四批次(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报名时间7月29至31日,每天6:00-22:00。

三、报名方式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选择相应学校进行报名。报名期间,家长可随时登入系统更改报名信息,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四、资格审核各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对核验不通过的,应及时告知家长予以更正。

五、分批录取 所有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下先后顺序完成各个批次的录取工作。第一、第二批次录取时间7月13至14日。7月15日(8:00-16:00):第一、第二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重新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公办学校报名。第三批次录取时间7月16至18日。7月19至20日(8:00-16:00):第三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重新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公办学校报名。7月21至26日:公办学校完成录取工作。第四批次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录取时间:积分入学第一批次录取时间8月4日。8月5至6日(8:00-16:00):第一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重新选择本镇区域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报名。积分入学第二批次录取时间8月7日。8月8至9日(8:00-16:00):第二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重新选择温岭市范围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报名。积分入学第三批次录取时间8月10日。8月11至13日(8:00-16:00):未被录取的学生,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民工学校报名。阳光招生录取时间8月11至13日。除积分入学外,若相关学校仍有空余学额,则按以下条件及程序招收入学:滨海镇规模上企业非温岭籍员工的随迁子女,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入学,若申请入学报名人数超过相应学校的空余学位数,则采用摇号的方法录取:(1)父、母或本人领取《居住证》六个月及以上,无中断的。(2)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六个月及以上,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的。(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缴纳,无中断的。(4)父母领取居住证后无行政拘留以上处分和违法生育等记录的。凭上述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向镇人民政府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待审核确定后,网上报名相应学校。申请截止时间:8月6日;资格审核时间:8月7日—10日。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学校时应准备以下材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2.父母双方在我市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证》,若父母有一方不在我市,可出具在非户籍所在地取得的《居住证》或其它居住凭证。3.父母双方的身份证(用于核查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违法记录情况)。通过上述方式招生后,若公办学校仍有空余学额,由镇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招生政策。

六、其他相关规定(一)2020年秋季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不足龄儿童一律不得提前入学。(二)家长网上报名时,上传户籍、房产、社保、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照片,所有材料由职能部门统一核查。如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取消该生市内非户籍地学校就读资格。因伪造证件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置。(三)在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的同时,进一步简化入学证明材料,坚持非必要不线下原则,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审核,方便家长办事。确需现场审核确认的,各校要提前告知家长准备补充材料,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按市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审核工作。(四)最后录取的学生名单,在温岭市教育局网站、“温岭教育”微信公众号—阳光招生专栏上公示3天,如在公示期内发现有重复报名或不符合条件的,则取消录取资格。

滨海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日

滨政〔2020〕34号 滨海镇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