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结束和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8 17:18: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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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切实做好学期结束和暑期各项工作,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结束和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各项工作

全市初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结束时间为7月5日,7月6日暑假开始;幼儿园散学式时间为7月6日,7月7日暑假开始;普通高中学期结束时间为7月20日,7月21日暑假开始;中职学校在单独考试结束后放假。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各项工作。

(一)认真执行“减负”的各项规定。期末将至,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减负”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擅自增减课时;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作业量,严禁加班加点,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和睡眠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和心理负担;按时完成本学期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认真安排好学生的期末复习、考试和学生电子学籍登记、迁移等工作。

(二)切实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要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教育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自我管理、自主学习、自我修炼。严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到文明度假,自觉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不沉迷网络游戏,不进营业性网吧,不观看色情书籍和影视,不参与赌博、迷信和宗教活动,不涉毒品,不与社会上不良人员交往,提高对不良风气的抵抗能力。

(三)科学合理地布置学生的暑假作业。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各项减负要求,要统筹安排各学科假期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段和初中生每天书面作业要适当少于平时作业,分别控制在50分钟、90分钟以内),由学校年级组统筹调控把关,经审核同意后布置并公布,同时将各年级假期作业清单以《**学校各年级暑期作业单》为文件名,由学校统一报送至市教育局网盘,清单应分年级、项目(书面、实践)、日预计时间等内容。市教育局将该项内容纳入学校办学行为考核,网盘具体网址如下:

http://61.153.193.238:80/#/link/1EE847BFF0018468088C84CCBB6FF1EE(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7月10日)

提倡布置运动性、亲子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要根据学生特点,布置差异性作业。新学期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暑假作业要做到每题必改、认真反馈,不得布置不批改的书面作业,市教育局将结合开学检查对学生暑假作业批改情况进行抽查。

(四)高度重视师生安全教育。各校在放假前,要对师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家长群、校园宣传橱窗、班(团、队)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防传染疾病、防溺水、防雷电、防台风、防火、防触电、防诈骗、防欺凌、交通安全、文明上网和食品卫生等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特别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在放假前学校要与每一位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学生在家安全管理责任书,每一位学生都要与学校签订安全度假承诺书,对春季学期未返校学生,要逐人通知暑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将假期学生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家长,落实到学生个人。

(五)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工作。各中学在中考、高考结束后,针对今年特殊的暑假,在做好心理危机排查的基础上,重点跟踪关注考试成绩不理想的心理高危学生,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引导中小学生顺利快速转换到良性的暑期学习生活上来。要全面落实家访制度,暑期开始后,要及时组织班主任通过上门家访、电话沟通等有效形式,进行一次全面家访,重点做好家长与孩子的关系处理工作。要保持开通心理健康咨询热线,利用电子信箱、微信、钉钉、QQ等各种渠道,接受学生和家长的心理咨询。要实施一生一档的动态关注机制,对于超出心理咨询范围的个案,动员家长及时转介给其他专业机构。要加强与社区等机构或组织的联系与合作,拓宽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及社会志愿者的力量,形成教育合力。

二、扎实做好暑期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暑假期间,各校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基〔2019〕86号)和疫情防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除了初一、高一新生进行为期一周的军训和始业教育外,各年级(包括下半年新初三、高三年级、幼儿园)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暑假组织学生进行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暑假班,不得出租(借)学校场所用于举办各类文化补习班、暑假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不得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在职教师不得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文化补习班兼课,各校要加强监管督查。

(二)扎实开展“万名教师进万家”安全家访活动。各校要在做好师生安全健康工作的前提下,平稳有序地组织广大教师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家访活动。通过上门家访,将学生暑期学习安排和暑期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向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导家长做好子女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体育锻炼、近视防控等工作,提高学生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的意识。同时要利用安全家访机会,了解学生暑期生活情况和家庭情况,指导家长科学安排孩子的暑期生活,与家长共同探讨子女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家校联合,共同做好学生的健康成长工作。对法定监护人长期在外务工或法定监护人无法履行责任的学生,家访老师要协助当地村委会(居委会)落实新的监护人。学校和教师要加强对学生暑假期间的安全督查,协同有关部门通过划定公共水域责任区、在水边插挂警示标识、在广播电视等媒体滚动播放防溺水公益广告、巡查山塘水库溪河等多种形式,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防范暑期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构建学生安全防护网。

(三)关爱留守儿童成长。各校要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3〕115号)精神,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构建关爱特殊群体学生的服务机制。要组织走访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行为有偏差、家庭有变异、学业有困难的学生,及时给予学习指导和帮助,了解他们的困难与需求,妥善解决各种困难,给他们关心和温暖。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乡镇、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之家”。9月7日前,各校要向市教育局基教科书面报送开展“万名教师进万家”安全家访和关爱留守儿童活动的总结材料,联系人:江卫荣。

(四)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校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抓好防控工作,全力确保暑期校园的安全。要继续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进入校园时,一律核验身份、查验健康码、检测体温,除了值班值守等学校工作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要继续通过“教育系统健康管理平台”对在家学生进行每日健康监测,提醒学生假期要坚持每日健康打卡,教育引导学生外出时做好安全防护,尽量减少聚集行为。引导师生、建议家长避免去疫情中高风险旅游,倡导在浙江省内或台州市内活动。学生出台州要向班主任报备,教师出台州要向学校报备,副校长出台州要向校长报备,校长出台州要通过“钉钉”向局长报备。师生外出返温后,要在“钉钉”在线填报《教育系统返温人员登记表》。

(五)加强校舍校产安全管理。放假前,各校要全面开展一次校舍安全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或实施维修改造。暑期正值梅汛台风期,极易发生地质灾害和校舍倒塌等安全事故,各校要加强防范。特别是木结构校舍、木质人字架房子,要请专业人员进行检查,防止因木头腐烂霉变而断裂。要加强对学校周边地质环境的检查,对有地质灾害威胁的要及时进行治理;处在山坡边、水坝下、江河边的学校要请专业人员定期检查,制订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要制订防汛抗台应急预案和措施,对易受台风威胁的重点校产要落实转移场所;要加强在建工程的防台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校要健全和落实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加强校园巡查,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各校要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措施、最实的作风、最佳的效果来部署和检查安全工作,为全市安全稳定大局做出贡献。

(六)鼓励学生参加劳动实践活动。各校要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结合今年实际,围绕“垦荒精神立心”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全市广大青少年传承和弘扬大陈岛垦荒精神,坚定理想信念,永立垦荒之志、接续垦荒之力,营造浓厚的“垦荒精神立心”氛围,帮助学生从小树立劳动光荣的观念,鼓励学生养成“自己的事自己做、他人的事帮着做、公益的事争着做”的良好行为,通过劳动来播种希望、收获果实,也通过劳动磨炼意志、锻炼自己。要依托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根据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积极开展“重走垦荒路”研学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走出校园,走向田间地头,走进工厂车间,走入社区街道,在农技体验、生产实践、志愿服务过程中,懂得劳动的意义和奉献社会的价值,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要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充分利用暑假时间,广泛开展以“劳动最光荣”的感恩亲情主题教育,引导学生以实际行动感恩父母和他人,回报社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要结合劳动实践,大力开展“垦荒精神”分享会,从劳动中获得本领,在读书中获得新知,健康快乐成长。

(七)组织好教师师德教育及学习培训工作。各校要利用暑期教师集中培训时间对全体教师开展一次争做“四有好老师”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新教师入职宣誓活动和上岗培训,引导广大教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争当“四个引路人”,坚守“四个相统一”。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放假前,各校要对全体教师开展1次违规在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和有偿带生补课的警示教育,组织进行教师家庭走访,及时制止苗头性问题,完善监督机制,严肃查处本校教师违规在培训机构兼职兼课、有偿带生补课等行为。

三、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2020年秋季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报到时间为8月31日,9月1日正式上课。各校要提前谋划,认真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校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认真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引导和解释工作,全面落实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要求。要均衡编班,不得分重点班、快慢班,不得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等。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控制流生,做好“控流”相关工作。要严格控制班额,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开学时,全市中小学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公布新学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有关校务公开项目,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

温教办〔2020〕54号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结束和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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