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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温岭市证明材料取消清单调整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4 10:05 信息来源:温岭市府办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无证明城市”创建,根据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动态调整的工作要求,由市级相关单位结合最新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政务服务办事项目,对照“温政办发〔2019〕23号”文件公布的《温岭市证明材料取消清单》,梳理办事事项增减、证明材料名称和办理方式变更等情况。现将《温岭市证明材料取消清单调整目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此次取消清单调整共涉及证明材料56件、办事事项46项。取消清单调整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关办事部门不得向申请人索要目录内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取消清单调整后,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和落实。以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代替证明材料提交的,有关办事部门应当制作承诺书模板供申请人使用,告知申请人书面承诺的内容和违反承诺的责任等事项,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部门间协查方式代替证明材料提交的,掌握相关证明信息的机构和组织应当及时提供协助。办事部门在执行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无证明城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附件:温岭市证明材料取消清单调整目录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附件

温岭市证明材料取消清单调整目录



审批服务部门

原清单

事项序号

证明材料涉及事项

原清单证明

材料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出具证明单位

办理方式

备注

(变更内容)

市台办

/

公务、商务赴台考察审批

/

赴台考察企业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公安部门

调整为部门间核查办理

新增事项

6

民办学校筹设审批

12

法人举办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举办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公安部门

调整为书面承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7

民办学校正式设立审批

17

法人举办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举办者无犯罪记录证明

公安部门

调整为书面承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18

校长无犯罪记录证明

公安部门

调整为书面承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8

民办学校分立审批

24

分立后校长无犯罪记录证明

公安部门

调整为书面承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9

民办学校合并审批

27

合并后校长无犯罪记录证明

公安部门

调整为书面承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10

民办学校变更审批

30

拟变更后法人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举办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公安部门

调整为书面承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11

依法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批准

36

校长无犯罪记录证明

公安部门

调整为书面承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13

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的批准

41

“严重不良行为”证明

公安部门

调整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19

新教师录用

48

无犯罪记录证明

公安部门

调整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24

可以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场合认可(主办方为县(市、区)级宗教团体或其他组织)

53

该场合提供方同意使用的证明

/

/

办事事项已取消

25

户口迁移(从城镇迁乡村)

54

无工作证明

人力社保部门

直接取消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49

外省籍居民身份发证换领、补领

91

居住登记证明

公安部门

直接取消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99

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

176

婚姻关系凭证材料

镇(街道)

调整为书面承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

变更原清单出具证明单位和办理方式

177

办理过结婚登记的证明

镇(街道)

调整为书面承诺+部门间核查办理或书面承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

变更原清单证明材料名称、出具证明单位和办理方式

103

困境儿童认定及基本生活费给付

186

申请对象父母无抚养能力的证明

镇(街道)

调整为部门间核查办理

变更原清单证明材料名称、出具证明单位和办理方式

105

遗体火化

190

死亡证明

卫生健康、公安部门

调整为部门间核查办理

变更原清单出具证明单位和办理方式

110

异地死亡人员运回原籍火化的审批

201

死亡证明

卫生健康、公安部门

调整为部门间核查办理

变更原清单出具证明单位和办理方式

/

殡葬一件事联办

/

死亡证明

卫生健康、公安部门

调整为部门间核查办理

新增事项

112

继承公证

203

注销户口证明或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书,婚姻状况

公安、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和规划、民政部门

调整为部门间核查办理

变更原清单证明材料名称和出具证明单位

113

放弃继承声明公证

204

注销户口证明或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书

公安、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调整为部门间核查办理

变更原清单证明材料名称和出具证明单位

/

声明书公证

/

婚姻状况

民政部门

调整为部门间核查办理

新增事项


131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登记

223

户改前的户籍性质证明

公安部门

直接取消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138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核准支付

236

孤寡老人证明

民政部门

调整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152

参保人员死亡遗属供养资格确认

283

其他直系亲属在单位未享受供养待遇的证明

供养单位

直接取消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284

户籍注销证明

公安部门

直接取消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178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核准支付

324

死亡证明

公安部门

调整为部门间核查办理

变更原清单出具证明单位和办理方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89

不动产登记

349

温岭市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核准证明

住建部门

调整为核验土地出让金缴纳发票办理

变更原清单证明材料名称和办理方式

195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

363

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未享受过高山移民、经济适用房、农房改造集聚区政策待遇证明

住建部门

直接取消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243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433

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调整为部门间信息共享办理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434

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调整为部门间信息共享办理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435

变更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调整为部门间信息共享办理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244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许可

437

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调整为部门间信息共享办理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438

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调整为部门间信息共享办理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245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经营许可

439

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调整为部门间信息共享办理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249

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444

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调整为部门间信息共享办理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250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445

经营场所及停车场使用权证明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调整为部门间信息共享办理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54

草种生产许可证核发(设立)

449

社保证明

人力社保部门

调整为书面承诺办理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255

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设立)

450

企业为贮藏保管和检验技术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

人力社保部门

调整为书面承诺办理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B、C、D证设立 )

/

种子检验室、加工厂房、仓库和其他设施的自有产权或自有资产的证明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调整为书面承诺办理

新增事项

/

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

农业部门

调整为书面承诺办理

/

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

人力社保部门

调整为书面承诺办理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主证变更)

/

种子检验室、加工厂房、仓库和其他设施的自有产权或自有资产的证明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调整为书面承诺办理

新增事项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副证变更)

/

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

农业部门

调整为书面承诺办理

新增事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29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565

所在建筑房屋权属证书(改建工程)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调整为核验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

变更原清单审批服务部门

330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566

所在建筑房屋权属证书(改建工程)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调整为核验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

变更原清单审批服务部门

市消防救援

大队

331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567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文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直接取消

变更原清单出具证明单位和办理方式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35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

425

市政部门出具的排水接管技术审查意见书

市政部门

直接取消

变更原清单审批服务部门和证明材料名称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36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注销

426

营业执照注销证明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调整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

变更原清单审批服务部门

389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644

房管部门危房鉴定证明

住建部门

调整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

变更原清单证明材料涉及事项名称和出具证明单位

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392

渔业捕捞许可(渔业捕捞许可证遗失补发)

648

证书遗失声明

村委会或渔业生产企业

调整为申请人提交遗失说明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市流动人口服务中心

398

流动人口积分申领

657

从事环卫或消防工作证明

镇(街道)

调整为部门间核查办理

变更原清单出具证明单位

658

消防培训证明、司法培训证明

镇(街道)

调整为部门间核查办理

变更原清单出具证明单位

659

社保缴纳证明

人力社保部门

调整为部门间信息共享办理

变更原清单出具证明单位和办理方式

400

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663

不可抗力的灾情报告或事故证明

申请人所在地人民政府、公安、消防部门、保险公司、中介机构

调整为申请人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及申请理由并承诺属实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401

延期缴纳社保费申请

664

不可抗力的灾情报告或事故证明

申请人所在地人民政府、公安、消防部门、保险公司、中介机构

调整为申请人在《延期缴纳社保费申请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及申请理由并承诺属实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