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9000/2020-6803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政办发〔2020〕20号
- 成文日期:
- 2020-06-23
- 发布单位:
- 市府办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温岭市证明材料取消清单调整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无证明城市”创建,根据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动态调整的工作要求,由市级相关单位结合最新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政务服务办事项目,对照“温政办发〔2019〕23号”文件公布的《温岭市证明材料取消清单》,梳理办事事项增减、证明材料名称和办理方式变更等情况。现将《温岭市证明材料取消清单调整目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此次取消清单调整共涉及证明材料56件、办事事项46项。取消清单调整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关办事部门不得向申请人索要目录内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取消清单调整后,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和落实。以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代替证明材料提交的,有关办事部门应当制作承诺书模板供申请人使用,告知申请人书面承诺的内容和违反承诺的责任等事项,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部门间协查方式代替证明材料提交的,掌握相关证明信息的机构和组织应当及时提供协助。办事部门在执行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无证明城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附件:温岭市证明材料取消清单调整目录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附件
温岭市证明材料取消清单调整目录
审批服务部门 | 原清单 事项序号 | 证明材料涉及事项 | 原清单证明 材料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出具证明单位 | 办理方式 | 备注 (变更内容) |
市台办 | / | 公务、商务赴台考察审批 | / | 赴台考察企业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 公安部门 | 调整为部门间核查办理 | 新增事项 |
市 教 育 局 | 6 | 民办学校筹设审批 | 12 | 法人举办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举办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公安部门 | 调整为书面承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 |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
7 | 民办学校正式设立审批 | 17 | 法人举办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举办者无犯罪记录证明 | 公安部门 | 调整为书面承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 |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 |
18 | 校长无犯罪记录证明 | 公安部门 | 调整为书面承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 |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 |||
8 | 民办学校分立审批 | 24 | 分立后校长无犯罪记录证明 | 公安部门 | 调整为书面承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 |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 |
9 | 民办学校合并审批 | 27 | 合并后校长无犯罪记录证明 | 公安部门 | 调整为书面承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 |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 |
10 | 民办学校变更审批 | 30 | 拟变更后法人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举办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公安部门 | 调整为书面承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 |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 |
11 | 依法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批准 | 36 | 校长无犯罪记录证明 | 公安部门 | 调整为书面承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 |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 |
市 教 育 局 | 13 | 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的批准 | 41 | “严重不良行为”证明 | 公安部门 | 调整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 |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
19 | 新教师录用 | 48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公安部门 | 调整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 |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 |
市 民 宗 局 | 24 | 可以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场合认可(主办方为县(市、区)级宗教团体或其他组织) | 53 | 该场合提供方同意使用的证明 | / | / | 办事事项已取消 |
市 公 安 局 | 25 | 户口迁移(从城镇迁乡村) | 54 | 无工作证明 | 人力社保部门 | 直接取消 |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
49 | 外省籍居民身份发证换领、补领 | 91 | 居住登记证明 | 公安部门 | 直接取消 |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 |
市 民 政 局 | 99 | 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 | 176 | 婚姻关系凭证材料 | 镇(街道) | 调整为书面承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 | 变更原清单出具证明单位和办理方式 |
177 | 办理过结婚登记的证明 | 镇(街道) | 调整为书面承诺+部门间核查办理或书面承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 | 变更原清单证明材料名称、出具证明单位和办理方式 | |||
103 | 困境儿童认定及基本生活费给付 | 186 | 申请对象父母无抚养能力的证明 | 镇(街道) | 调整为部门间核查办理 | 变更原清单证明材料名称、出具证明单位和办理方式 | |
105 | 遗体火化 | 190 | 死亡证明 | 卫生健康、公安部门 | 调整为部门间核查办理 | 变更原清单出具证明单位和办理方式 | |
市 民 政 局 | 110 | 异地死亡人员运回原籍火化的审批 | 201 | 死亡证明 | 卫生健康、公安部门 | 调整为部门间核查办理 | 变更原清单出具证明单位和办理方式 |
/ | 殡葬一件事联办 | / | 死亡证明 | 卫生健康、公安部门 | 调整为部门间核查办理 | 新增事项 | |
市 司 法 局 | 112 | 继承公证 | 203 | 注销户口证明或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书,婚姻状况 | 公安、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和规划、民政部门 | 调整为部门间核查办理 | 变更原清单证明材料名称和出具证明单位 |
113 | 放弃继承声明公证 | 204 | 注销户口证明或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书 | 公安、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 调整为部门间核查办理 | 变更原清单证明材料名称和出具证明单位 | |
/ | 声明书公证 | / | 婚姻状况 | 民政部门 | 调整为部门间核查办理 | 新增事项 | |
市 人 力 社 保 局 | 131 |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登记 | 223 | 户改前的户籍性质证明 | 公安部门 | 直接取消 |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
138 |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核准支付 | 236 | 孤寡老人证明 | 民政部门 | 调整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 |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 |
152 | 参保人员死亡遗属供养资格确认 | 283 | 其他直系亲属在单位未享受供养待遇的证明 | 供养单位 | 直接取消 |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 |
284 | 户籍注销证明 | 公安部门 | 直接取消 |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 |||
178 |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核准支付 | 324 | 死亡证明 | 公安部门 | 调整为部门间核查办理 | 变更原清单出具证明单位和办理方式 |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89 | 不动产登记 | 349 | 温岭市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核准证明 | 住建部门 | 调整为核验土地出让金缴纳发票办理 | 变更原清单证明材料名称和办理方式 |
195 |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 | 363 | 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未享受过高山移民、经济适用房、农房改造集聚区政策待遇证明 | 住建部门 | 直接取消 |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 |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 243 |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 433 | 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 |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 调整为部门间信息共享办理 |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
434 | 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 |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 调整为部门间信息共享办理 |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 |||
435 | 变更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 |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 调整为部门间信息共享办理 |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 |||
244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许可 | 437 | 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 |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 调整为部门间信息共享办理 |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 |
438 | 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 |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 调整为部门间信息共享办理 |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 |||
245 |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经营许可 | 439 | 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 |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 调整为部门间信息共享办理 |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 |
249 | 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 444 | 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 |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 调整为部门间信息共享办理 |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 |
250 |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 445 | 经营场所及停车场使用权证明 |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 调整为部门间信息共享办理 |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254 | 草种生产许可证核发(设立) | 449 | 社保证明 | 人力社保部门 | 调整为书面承诺办理 |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
255 | 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设立) | 450 | 企业为贮藏保管和检验技术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 | 人力社保部门 | 调整为书面承诺办理 |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 |
/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B、C、D证设立 ) | / | 种子检验室、加工厂房、仓库和其他设施的自有产权或自有资产的证明 |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 调整为书面承诺办理 | 新增事项 | |
/ | 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 | 农业部门 | 调整为书面承诺办理 | ||||
/ | 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 | 人力社保部门 | 调整为书面承诺办理 | ||||
/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主证变更) | / | 种子检验室、加工厂房、仓库和其他设施的自有产权或自有资产的证明 |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 调整为书面承诺办理 | 新增事项 | |
/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副证变更) | / | 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 | 农业部门 | 调整为书面承诺办理 | 新增事项 |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329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 565 | 所在建筑房屋权属证书(改建工程) |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 调整为核验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 | 变更原清单审批服务部门 |
330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 566 | 所在建筑房屋权属证书(改建工程) |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 调整为核验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 | 变更原清单审批服务部门 | |
市消防救援 大队 | 331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567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文件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直接取消 | 变更原清单出具证明单位和办理方式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35 |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 | 425 | 市政部门出具的排水接管技术审查意见书 | 市政部门 | 直接取消 | 变更原清单审批服务部门和证明材料名称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36 |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注销 | 426 | 营业执照注销证明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调整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 | 变更原清单审批服务部门 |
389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644 | 房管部门危房鉴定证明 | 住建部门 | 调整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 | 变更原清单证明材料涉及事项名称和出具证明单位 | |
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 392 | 渔业捕捞许可(渔业捕捞许可证遗失补发) | 648 | 证书遗失声明 | 村委会或渔业生产企业 | 调整为申请人提交遗失说明 |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
市流动人口服务中心 | 398 | 流动人口积分申领 | 657 | 从事环卫或消防工作证明 | 镇(街道) | 调整为部门间核查办理 | 变更原清单出具证明单位 |
658 | 消防培训证明、司法培训证明 | 镇(街道) | 调整为部门间核查办理 | 变更原清单出具证明单位 | |||
659 | 社保缴纳证明 | 人力社保部门 | 调整为部门间信息共享办理 | 变更原清单出具证明单位和办理方式 | |||
市 税 务 局 | 400 | 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 663 | 不可抗力的灾情报告或事故证明 | 申请人所在地人民政府、公安、消防部门、保险公司、中介机构 | 调整为申请人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及申请理由并承诺属实 |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
401 | 延期缴纳社保费申请 | 664 | 不可抗力的灾情报告或事故证明 | 申请人所在地人民政府、公安、消防部门、保险公司、中介机构 | 调整为申请人在《延期缴纳社保费申请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及申请理由并承诺属实 | 变更原清单办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