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价格和收费(已归档) |
发布日期:2021-04-30 10:34: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发改局
温岭市人民政府
价格审批通知书
温府价〔2020〕4号
关于核定温岭市五龙书院收费标准的通知
温岭市五龙书院: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和省发改委 教育厅《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你书院暂借长天幼儿园办学期间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借长天幼儿园办学期间的小学学费最高标准为8450元/学期。
二、住宿费按温发改【2019】2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
四、你校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五、收费标准自2020年秋季入学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2020年6月9日
抄送: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