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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0-06-15 10:55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一、   温岭市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伤保险的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2.承办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伤保险等险种。负责指导各镇(街道)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

3.负责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个人账户管理、个人权益记录、待遇核定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4.负责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伤保险预(决)算草案初拟,每月基金支付额度申请和资金划转(拨)工作。负责经办各险种的预算执行、财务核算管理工作。

5.负责经办各险种业务的内部控制和稽核检查等风险防控工作。

6.协助开展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调研和拟订,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

7.完成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养老保险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中心本级预算。

二、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省补助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收支总预算886.11万元。

(二)关于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886.11万元,比上年收入执行数减少44.85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减少,工资福利支出较去年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6.11万元,占93.2%;省补助收入60万元,占6.8%。
   
(三)关于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886.11万元,比上年支出减少44.85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减少,工资福利支出较去年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6.1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00.75万元,占56.5%;日常公用支出129.1万元,占14.6%;项目支出256.25万元,占28.9%。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86.1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4.85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减少,工资福利支出较去年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826.11万元、省补助60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6.11万元。

(五)关于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0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6.11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44.85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减少,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

2.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6.11万元,占100%。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496.02万元,主要用于参公人员工资、医保、公积金等的缴纳,公用经费的使用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事务335.5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医保、公积金等的缴纳,公用经费的使用,项目支出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事务36.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18.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的缴纳。

(六)关于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9.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0.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24.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3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4.23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2019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3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4.2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和兄弟单位来中心指导工作交流经验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心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2019年执行数0.12万,低于2019年预算数。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执行数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9.1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8.32万元,下降18.0%,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2020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整体绩效目标是:

1、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目标,扎实稳步推进不同群体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2、进一步落实好窗口前移、职能下放工作,将更多服务事项下沉到镇、街道劳保所和银行网点,方便参保人员就近办理。

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9]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积极做好宣传,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保续保。

4、结合台人社发[2019]73号文件,探索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待遇追回流程,保障工伤先行支付、判刑和亡故等多种原因引发的多发待遇追回工作有理有据、有始有终。

5、优化社保经办服务。配合局政策法规科和社保科做好工伤先行支付操作流程的建立、因各类原因社保基金多发追回的经办流程以及预防社保基金多发的多部门合作共享机制。在现有台州骨伤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泽国院区)和华信医院已开展工伤直接结算的基础上,鼓励其他市内二级以上医院开展工伤直接结算。和税务部门紧密协作,对接两费征缴新系统,按要求开展税务部门审核、社保部门退费工作,进一步核查清理征缴数据发送不正常企业,在整理历史数据的同时,努力做到新产生问题企业月月清。

6、全力强化社保基金安全监管。加强内控监管,分析筛选业务数据,针对性开展日常稽查,按年龄段对离退休人员(遗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排查,摸清底数。以养老保险重复领取、死亡冒领、一次性补缴等指标为核查重点,应用金保工程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充分利用好“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畅通与公安及民政等部门死亡人员信息共享渠道,开展数据分析比对,核查疑点信息,联系不到的人员入户进行信息核查。发现和查处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基础数据质量,防控基金运行风险,维护基金安全。

专项公用类、政策性项目和发展建设类项目100%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6.25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日常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742001温岭市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