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5-14 14:45:3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温教基〔2020〕25号
温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温岭中学
民乐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的通知
全市各初中学校:
为了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和办法,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现将《2020年温岭中学民乐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岭市教育局
2020年5月6日
2020年温岭中学民乐艺术特长生招收办法
一、招生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
2.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12名,共12个专业,专业分别为:二胡、唢呐、古筝、琵琶、笛子、扬琴、中阮、柳琴、笙、大提琴、打击乐、键盘
三、报考条件
符合温岭市普通高中招生规定的相关条件,在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良好(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需在温岭市前1500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温岭市学籍初中毕业生,可报考与获奖或考证项目一致的特长生。
1.学生在七、八、九年级(证书起始时间为2017年9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0日,下同)学习期间,参加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联办的各类艺术比赛中,取得个人项目一等奖或团体比赛一等奖的考生(团体成员须出示学校证明)。
2.学生在七、八、九年级(证书起始时间为2017年9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0日,下同)学习期间,参加浙江省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各类艺术比赛中,取得个人二等奖或团体二等奖的考生(团体成员须出示学校证明)。
3.学生在七、八、九年级学习期间,参加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生水平测试A级证书获得者。
四、招收办法
(一)报名
时间:2020年5月12—13日
上午9:00-11:30至下午2:00-4:30
地点:温岭市温中实验学校
(温岭市太平街道雁鸣街100号)
联系电话:0576—89937801 陈老师
报考材料:请带报名表三份(贴上二寸半身照片),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信息卡或成绩报告册,获奖证书或A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团体获奖需出示学校证明。
(二)专业技能测试
由温岭市教育局、温岭中学联合组成选材领导小组,对今年新招收的艺术特长生组织统一审查、选拔,同时派纪检人员对选拔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测试地点:温岭市温中实验学校
(温岭市太平街道雁鸣街100号)
测试时间:5月24日
测试项目:
1.自选乐曲测试(5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2.视奏乐曲片段(50分)
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三)录取办法
1.在达到文化课成绩(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需在温岭市前1500名)和乐器技能测试合格(70分)要求的前提下,按考生考核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中考成绩÷7.2×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如遇同分数,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如果由于各种原因,个别专业未招满人数的,空缺人数不递补。
4.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统一纳入中考招生系统。(提前录取)
五、监督与管理
特长生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的工作,受到社会各界、考生及家长的高度关注,一定要规范操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1.教育局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强化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完善措施,坚决堵塞特长生招生过程中的各种漏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特长生的招生工作,不得私自降低录取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如有发现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取消违规考生当年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3.对招收的特长生要及时做好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温岭中学对招收的民乐生,要加强管理,保证特长生在校学习、训练的落实。
5.一经录取,考生必须与学校签订艺术特长生协议书。
6. 参与特长生考试的所有人员进入校园一律核验身份,实行“健康码+测体温”双重检测,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所有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特长生考试相关人员健康登记表》(见附件),本人签字后交招生学校留档备查。
附件:1. 温岭中学民乐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表
2.特长生考试相关人员健康登记表
附件1:
温岭中学民乐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2寸照片 | |||||||||||
身份证号 | 民族 | |||||||||||||
家庭住址 | 户籍 | |||||||||||||
父 母 姓 名 | 联 系 方 式 | |||||||||||||
就读学校 | 班级 | 报考项目 | ||||||||||||
身高(cm) | 体重(kg) | 特长 | 专业等级 | |||||||||||
业 余 训 练 简 历 | (内容为个人从小学至目前的训练经历简况) | |||||||||||||
参 加 比 赛 成 绩 | ||||||||||||||
声明:以上所填写内容和照片全部属实,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报考本人签名: 法定监护人签名: | ||||||||||||||
备注 | ||||||||||||||
注:本报名表一式三份。
附件2:
特长生考试相关人员健康登记表
一、基本情况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____年月日身份证号:
现住址:
所在学校、班级:_________________家长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二、流行病学史
考试前14天,您是否有以下情况(打√表示)
1.到过湖北省或者境外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本地病例持续传播的地区?□是□否
2.曾接触过来湖北省或境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
状患者?□是 □否
3.周围人群中2人或以上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或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患者?□是 □否
三、考试前14天本人健康监测情况(5月 日——5月 日)
日期 | 体温测量记录 | 咳嗽 | 其他不适(请说明) | ||
上午 | 下午 | 有 | 无 | ||
四、考试前14天家人/同住人员健康状况
□家人/同住人员如有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请如实填写患者姓名、与申报人关系及诊治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人/同住人员未见发热、干咳等症状者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填写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无谎报、瞒报情况。承诺考试前在家先测量体温,在体温正常(不超过37.2℃)没有干咳等症状的情况下到考点参加考试。
监护人签名: 学生签名: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