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6788/2020-8665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科〔2020〕12号
- 成文日期:
- 2020-05-26
- 发布单位:
- 市科技局
关于印发《温岭市突发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温岭市突发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经我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温岭市突发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温岭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26日
附件:
温岭市突发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目 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工作原则
二、组织保障体系及职责
(一)市科技保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二)市科技保障组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三)科技专家库
三、市科技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四、响应行动
五、响应结束
六、调查评估
七、保障措施
(一)科普宣传保障
(二)基础科研保障
(三)信息资源保障
(四)技术支撑保障
(五)科技创新保障
(六)科技专家保障
(七)资金装备保障
(八)协同应对保障
八、监督与管理
(一)人员培训
(二)方案演练
(三)责任与奖惩
九、附则
一、总则
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保障,是指在公共安全领域开展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和科技攻关,完善和改进技术装备,建立科技专家库,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科技支撑体系,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为应急处置提供科学技术保障。
(一)编制目的
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学决策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协调、整合各相关方面科技资源,充分发挥科技专家的作用,普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的自救、互救知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害。
(二)编制依据
根据《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关于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市发生的,需要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科学技术保障行动。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努力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确保社会稳定;加强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安全顺利开展。
2.科技为先,预防为主。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运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和网络技术,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和预防体系;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自救互救能力。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在各相关单位的紧密配合下为应急处置提供科技保障。
4.整合资源,协同保障。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作用,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公共平台,协同各行业、专业、学科的技术专长和优势,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技术保障。
二、组织保障体系及职责
成立市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工作组(以下简称市科技保障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公共突发事件的科技保障工作,市科技保障组接受市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
(一)市科技保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1.市科技保障组组成
组 长:市科技局局长
副组长:市科技局副局长、市科技保障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供电局、中国电信温岭分局、中国移动温岭分公司、中国联通温岭市分公司。
2.市科技保障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保障工作;
(2)确定科技保障工作方案;
(3)部署和组织市级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对事发地区进行紧急技术支援;
(4)视情决定成立科技保障现场工作指导组;
(5)决定其他有关重要科技保障事项。
(二)市科技保障组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1.市科技保障组办公室组成
主 任:市科技局分管副局长
成 员:市科技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联络员
市科技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可视情况和应急技术需要,下设综合协调组、科普组、技术攻关组、技术鉴定组等,成员由市科技保障组成员单位派出联络员并邀请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专家组成。
2.市科技保障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突发公共事件的技术分析会商,从技术角度研判事件发展趋势;
(2)提出技术处置的工作方案、措施和建议;
(3)贯彻市科技保障组的批示和部署,协调市科技保障组成员单位之间科技保障工作;
(4)汇总、上报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进展情况,组织有关调查;组建科技保障现场工作指导组;
(5)联系组织市各有关部门及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技术鉴定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6)组建市突发公共事件科技保障专家库,为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意见和建议;
(7)开展公共安全方面科普宣传,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自救互救能力;
(8)对科技保障工作进行评估、督促和检查;
(9)承担市科技保障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科技专家库
科技专家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智囊团和重要参谋。建立市突发公共事件科技保障专家库,收录涉及公共安全领域各方面的技术处置和应急管理的专家,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救、事件评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及时为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意见和建议。
从科技专家工作内容分类,可分为科技攻关、技术处置和应急管理三类;从科技专家参与处置事件的性质分类,可分成自然灾害组、事故灾难组、公共卫生事件组和社会安全事件组,各专家组平时负责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临近发生及发生后,各专家组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三、市科技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发改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重大项目的基本建设综合管理;安排与科学技术保障相关的重大项目,指导和协调科学技术保障重大项目的全市招投标。
(二)市经信局:负责信息网络运行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通信事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职业危害事件的应急处理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三)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对学生开展涉及学生公共安全的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自救互救能力。
(四)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科研活动,组织公共安全领域预防、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的研究开发,提高科技支撑能力;组织外国专家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技术咨询、指导等工作;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处置工作。
(五)市财政局:负责安排突发公共事件科技保障行动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工作。
(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技术保障的人才培养和引进。
(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负责对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职业危害事件的应急处理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燃气和城市市政园林工程建设中的突发事故的技术保障工作。
(九)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突发自然灾害引起的公路基础设施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
(十)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加强农业生物灾害、动植物疫情的监测报告;负责农业生物灾害、动物疫情、农业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险情、水事纠纷突发事件等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水利建设工程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十一)市商务局:负责组织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的技术设备、设施的紧急进口贸易工作;协助做好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职业危害事件的应急处理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十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广播电视系统、旅游景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
(十三)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职业危害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加强传染病疫情的监测报告;负责或协助重特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受灾人员医疗救护的技术保障工作。
(十四)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相关技术保障工作,以及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和储存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加强地震监测设施维护;负责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技术保障工作;负责洪涝台旱灾害以及风暴潮、巨浪等海洋灾害应急指挥的技术保障工作。
(十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重大食品和中毒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十六)市统计局:负责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对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影响等方面统计的技术保障工作。
(十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管理中的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
(十八)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负责突发自然灾害引起的港口、水运基础设施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
(十九)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负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水污染纠纷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作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二十)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及其他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做好消防救援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工作。
(二十一)市供电局:负责做好电力事故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公共用电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二十二)中国电信温岭分局:负责电信通信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信息网络事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事件等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二十三)中国移动温岭分公司:负责移动通信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信息网络事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事件等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二十四)中国联通温岭市分公司:负责联通通信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信息网络事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事件等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四、响应行动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在市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下,市科技局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需要,建立市科技保障工作组,启动本方案,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市科技保障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街道)的科技保障工作;市科技保障组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展开科技保障行动。
(一)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负责应急处置的主管单位要及时做好事件应急处置的先期科技保障工作。
(二)市科技保障组办公室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主管单位要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保障工作。
(三)市科技保障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市科技保障组会议,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保障工作。
(四)立即收集、汇总突发公共事件科技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市应急指挥机构汇报;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技术调查,并及时续报。
(五)如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中遇到技术难题,立即派出科技保障现场工作指导组,开展科技保障紧急支援,现场指导科技保障工作。
(六)组织专家进行突发公共事件的技术分析会商,从技术角度研判事件发展趋势;提出技术处置的工作方案、措施和建设。
(七)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工作若遇到重大科技难题,立即展开科技检索,并组织我市相关科技专家进行紧急科研攻关,或向市、省、国家有关部门、科研单位请求技术援助。
(八)派出技术保障督导检查组,检查本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督导科技保障工作的开展。
五、响应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按照市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由市科技保障组宣布科技保障行动结束,同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调查评估
突发公共事件科技保障工作结束后,市科技保障组派员参加事件评估,或者由市科技保障组办公室召集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对科技保障工作进行总结评估,评估结果报市应急办。
七、保障措施
(一)科普宣传保障
充分利用科普宣传周、各类科普宣传日,向公众普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的预防防范、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公众预防防范、紧急避险(难)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基础科研保障
加强公共安全领域的基础理论科学研究,形成公共安全理论和技术框架。
(三)信息资源保障
逐步建立应急处置技术保障联动工作机制,做到信息、资源共享,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畅通。
(四)技术支撑保障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防、预警与调查处置关键技术研究,提高整体科技防范能力,形成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的科技支撑体系。
(五)科技创新保障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体系作用,大力支持公共安全领域的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注重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应急处置、人员防护、物资保障等方面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六)科技专家保障
建立应对各类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技术处置的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七)资金装备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所需经费列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紧急处置的总体经费中,确保经费的落实。
(八)协同应对保障
市科技保障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方案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现有资源和自身优势,协同配合,确保技术保障任务完成。
八、监督与管理
(一)人员培训
加强科技保障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应急处置现场科技保障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二)方案演练
市科技保障组办公室根据应急准备工作需要,协调各相关科技保障成员单位,适时组织科技保障演练,检验本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成员单位的应急意识和协同保障能力。
(三)责任与奖惩
市科技保障组会同有关部门,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科技保障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规定给予处分。
九、附则
突发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随着形势变化和科技进步,需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本行动方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市科技局承担,本行动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关联文件】图解《温岭市突发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