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第27届读书教育活动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5 14:42: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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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中小学、市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

由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接台州市组委会通知,原定于7月份在北京举办的小学生故事会、中学生演讲会等活动难以如期举行,特予取消。现将我市四项全国性活动作以下调整:

一、征文比赛

报送方式更改为:报送电子稿,直接通过网盘报送至“学生征文”文件夹,截止时间为5月31日,逾期不纳入评比。

学生征文电子稿报送要求:以中心校为单位上交(学生个人上交的,不纳入评比),一个学校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小学组+某某学校+总共几篇”,稿件命名为“某某学校+序号(征文汇总表中的序号)+学生姓名”,稿件正文统一设置为四号宋体、1.5倍行距。(网盘地址:http://61.153.193.238:80/link/C879CB39BBF95BF3D080AD247A0C9D0F)。

汇总表也一并报送电子稿。

二、讲故事比赛和演讲比赛

原定于4月中下旬举办的小学生讲故事、中学生演讲比赛,改为“拍摄视频”形式上报,市组委会邀请专家评委根据各校报送的影像资料予以评选。

具体要求

1.要求语言生动流畅,无语病,符合年龄特点;读音准确,使用普通话;不拿手持话筒,不配多媒体音乐、旁白,不使用变声器。

2.各地讲演选手录制视频时,须包含选手个人全景(全身影像)和中近景(腰部以上),须在室内场景录制,拍摄时采用市活动组委会统一提供的背景(附图),选手着装要大方得体。

3.中学生演讲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小学生讲故事时间不能超过4分钟,计时从选手自报“我演讲的题目是……”“我讲故事的题目是……”开始,到选手自报“我的演讲完毕”“我的故事讲完了”止。每位选手开场问候后,不能介绍自己的姓名和学校,直接自报“我演讲的题目是……”“我讲故事的题目是……”即可。

4.视频影像资料所展示的内容应一次性、不间断地录制在一个视频内,选手可以淡妆,拍摄时应关闭具有美颜、修图、滤镜等效果的软件功能。

5.视频作品应保持原始图像和声音,须画面清晰、声音清楚,不允许任何后期制作和剪辑。

6.上报作品的截止日期为6月30日,晚于这个时间报送的作品,不能参加评比。视频命名为“某某组+某某学校+参赛学生姓名+《题目》+指导教师姓名”。(网盘地址:http://61.153.193.238:80/link/A238DDAF94BC12EC7CA9B200424BC1FA)


其他内容按《关于开展第27届“奋进新时代 争做追梦人”全国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的通知》执行。


联系人:陈老师 86221458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



附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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