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571W/2020-661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05-14
- 发布单位:
- 横峰街道
关于印发《横峰街道开展“守底线、遏事故” 安全生产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办、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横峰街道开展“守底线、遏事故”安全生产攻坚战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岭市人民政府横峰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14日
抄送:市府办,市安委办,市消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
横峰街道党政办 2020年5月14日印发
横峰街道开展“守底线、遏事故”安全生产
攻坚战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一仗,以安全生产绩效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色。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生产企业、居住出租房、“九小”场所、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城市安全、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守底线、遏事故”安全生产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切实消除一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有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为我市“赢两战、夺五冠”、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力推动美丽横峰、活力横峰、幸福横峰建设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生产企业。以红色、橙色风险等级的“厂中厂”企业和村集体企业为重点整治对象,按照“厂中厂”企业安全管理“五个必须,十个不准”、《横峰街道深化“厂中厂”暨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横峰办〔2020〕19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健全动态安全管理台账,惩处安全生产违法和隐患应改未改行为,压实“厂中厂”和村集体企业出租、承租企业双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达到“清红色、消橙色、控黄色、稳蓝色”的目标,防范遏制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深入开展“三场所”专项整治,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实施分级管控,分类管理;重点是精确绘制“三场所”、危化品使用企业四色安全风险分布图;建立健全重点监管行业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小微企业园等平台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综治(应急)办、经发办、市场监管所、各村、网格员等
(二)居住出租房。大力宣贯《台州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按照“四色管理”模式,利用“房管通”系统平台,持续推进居住出租房“旅馆式”管理。按照居住出租房“七个一律”、“十项铁规”、“硬隔离”措施、十项负面清单和电动自行车“三个一律”要求,重点治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与其他区域“硬隔离”及明火厨房防火分隔反弹回潮等现象;高压打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紧盯红色出租房和10人以上群租房,确保整改率100%。
责任单位:综治(应急)办、公安派出所、行政执法中队、各村、网格员等。
(三)“九小”场所。全力推进小宾馆、小餐饮、小商店、小加工等“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各村、各网格员要组织力量深化排查登记“九小”场所,强化全域治理。严厉打击小生产加工企业关门生产、隐蔽生产、上楼生产等违规生产加工行为;对合用场所、沿街商铺一律按照上级要求采取实墙分隔,不得采用“钢质门、防火门”等代替,严禁阁楼、店内违规住人,违规使用煤气罐等;要排摸确定“九小”场所区域性挂牌集中督办,逐步消除隐患;7月底前,实现“九小”场所底数“清底”100%;生产、经营、储存区与住宿区“硬隔离”100%。
责任单位:综治(应急)办、市场监管所、公安派出所、行政执法中队、各村、网格员等。
(四)高层建筑。对已完成整改的高层建筑要纳入常态化消防管理范围;对未完成整改的高层建筑,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列出隐患清单,精准施策、限时销号;强化高层建筑ABCD分级管理机制,加快多产权多业主及C、D类高层建筑和无物业高层建筑的综合整治,继续实施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提升维修和日常管理水平。确保高层建筑楼长(经理人)落实率100%,消控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消防设施损坏启动维修率100%,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率100%。
责任单位:行政执法中队、综治(应急)办、相关村等。
(五)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酒店、宾馆、网吧、各类市场、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培训机构、敬老院、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消控室值班制度,督促场所业主落实常态自查自纠、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消防疏散演练和逃生自救技能培训等主体责任,实现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满员编制,在岗率100%,上岗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率100%,消防设施维保率100%,疏散引导员落实率100%,相关主管部门要对本系统监管对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社发办、综治(应急)办、三产办、民宗办、行政执法中队、相关村等。
(六)危险化学品。开展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完善“四查四改”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预防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与安全风险分布地图,扎实开展风险日志管理;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加强外省进温危化品车辆管控力度,重点建立危险货物运输行为监管、非法行为查处和事故处置联动机制;突出抓好动火作业、业务外包、变更管理、设施检修、受限空间、危险品仓储等六个环节,确保危险化学品事故零发生。
责任单位:应急办、市场监管所、交警中队、相关村等。
(七)道路交通。全面推进路口标准化治理,持续推行道路安全隐患找茬机制,梳理和摸清公路安全隐患底数;深入开展电动车、摩托车等小微车辆专项整治,推广非机动车非现场抓拍,加大曝光力度,提升小微车辆头盔戴好率、守法率;强化重点人群教育管理,深化宗教场所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和“一对一”帮扶;严管严查大货车交通违法,严查超载、超限、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深化工程运输车整治,落实工程运输企业“自律管理”七个停运、工程运输车“常态严管”七个一律、工程运输车积分制等自律管理措施;以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危险路段整治以及连续长陡下坡路段运行安全为重点,开展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相关村等
(八)建设施工。重点整治深基坑工程、超高超重支模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强化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指导、督促、检查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道路工程建设施工领域,全面开展交通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推进安全管理规范化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降低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因素。
责任单位:城管办、交警中队、市场监管所等
(九)城市安全。城镇燃气领域,强化城镇燃气安全运行管理,加强燃气经营环节秩序整治,严厉打击跨区域经营、无证经营、非自有产权瓶充装等违法行为;规范瓶装燃气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按要求落实瓶装燃气销售实名制;加强燃气使用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多部门联合执法。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城乡危旧房领域,深化危旧房排查治理,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和治理改造工作,全面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继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强对农村困难家庭危房、腾空防控危房和新增危房的改造,发现一户改造一户。
责任单位:城管办、行政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等
(十)特种设备。围绕电梯、起重机械、叉车、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设备,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落实企业全员责任制,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严厉打击使用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落实从重处罚、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
责任单位:经发办、市场监管所等。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14日)。各村、各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攻坚战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开展攻坚战动员部署,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15日至12月14日)。各村、各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筹推进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自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资金、预案,强化闭环管理,有效消除隐患,确保整治工作出成效。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15日至12月31日)。各村、各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各项攻坚战成效,提炼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措施,实现以制度管安全管长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十大领域攻坚战作为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一仗,各村、各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制订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企业、责任落实到专人、监督检查到岗位,坚决打好打赢十大领域攻坚战,为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开好局、起好步,坚决担负“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深入排查,严格整治。各村、各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专人专班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本地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对一般隐患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滚动挂牌、滚动整治,切实消除一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安全风险隐患。
(三)加强会商,及时通报。各办、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实施“月会商、月通报”制度,强化会商研判,加强风险辨识,落实管控措施,并明确下一步监管检查重点,实现精准监管、精准预防;每月通报攻坚战进展和隐患整改进度,形成比学赶超态势,推进十大领域攻坚战深入开展。
(四)强化督查,严守职责。各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层层落实攻坚战的工作责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对隐患排查不认真、督导检查走形式、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各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对攻坚战行动典型经验宣传和重大隐患、典型违法案件公开曝光力度,增强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大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宣传和奖金兑现力度,强化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营造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