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176M/2020-6608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人社发〔2020〕19号
- 成文日期:
- 2020-05-14
- 发布单位: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扎实做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东部新区: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维护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浙人社明电﹝2020﹞4号),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20年5月12日至6月12日
二、对象及内容
对依法成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经许可或登记但实际从事职业中介和劳务派遣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各类招工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集中清理整顿侵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妨害有序复工复产和稳就业的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行为,重点为:
一是未经许可或备案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活动,特别是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互联网招聘等职业中介活动的行为。
二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包括参与签订不实就业协议、不履行信息审查义务、发布虚假信息或含有歧视性内容信息、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件和其他证件、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捆绑收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用人单位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组织虚假招聘活动,骗取劳动者财务的欺诈行为,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全力,违法发布涉及劳动者户籍、居住地及治愈患者或密切接触者等与疫情相关的歧视性招聘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务必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本辖区内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检查,将本次专项检查列入当前重要工作。
二是主动回应关切。各镇(街道)要密切关注舆情,积极迅速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关切。要结合本辖区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既往监管情况和当前形势动态,认真研判风险,完善落实应急处置机制,对出现的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行为新问题、新形式、新苗头,做到防早防小,审慎处置,并及时上报情况。
三是开展宣传引导。各镇(街道)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最大限度方便劳动者举报投诉,提升执法效能。对专项执法行动期间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要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请各镇(街道)于2020年6月10日前将本辖区专项检查统计表(见附件)报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处。联系人:汪洳伊,联系电话:86241985。
附件: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情况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