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信息】关于温岭市城北街道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东普村居住小区、石粘村居住小区)项目的批
温岭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要求审批温岭市城北街道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东普村居住小区、石粘村居住小区)项目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街道报送的温岭市城北街道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东普村居住小区、石粘村居住小区)项目,具体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温岭市城北街道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东普村居住小区、石粘村居住小区)。
二、项目建设地点:温岭市城北街道。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在东普区块敷设UPVC管500米,管径为de110;敷设PE实壁管740米,管径为dn160、dn225、dn315、dn400;敷设HDPE管1670米,管径为DN200、DN300、DN400、DN600;敷设UPVC排水管2800米;设置检查井283座、单篦雨水口55座、暗井提升开口9座等;路面破坏修复共200米。石粘区块敷设UPVC管6435米,管径为de110;敷设PE实壁管676米,管径为DN160、DN225、DN315;敷设HDPE管1402米,管径为DN300、DN400、DN500、DN600;开挖修复雨水管877米、污水管335米;设置检查井221座、截留井1座等;路面破话修复6050平方米。
四、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34万元(详见概算核定表),资金由财政拨款解决。
五、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
六、工程涉及规划、用地及其他应报批手续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项目管理:请严格按照基建程序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不得任意修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对确需的设计、施工变更或建筑材料更换等,应按《温岭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报批,严禁先施工后补签工程变更联系单。
八、信息报送: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项目单位及时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九、同时,注销温发改证[2020]57号文件。
附件:温岭市城北街道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东普村居住小区、
石粘村居住小区)项目概算核定表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11日
附件:
温岭市城北街道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东普村居住小区、石粘村居住小区)项目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核定投资 | 备注 |
Ⅰ | 工程费用 | 794.00 | |
一 | 东普村居住小区排水工程 | 373.00 | |
石粘村居住小区排水工程 | 421.00 | ||
Ⅱ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12.40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63.00 |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8.00 | |
2 | 建设管理其他费 | 17.00 | |
3 | 工程监理费 | 28.00 | |
二 | 勘察设计费 | 35.00 | |
三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10.40 | |
四 | 工程保险费 | 4.00 | |
Ⅲ | 预备费 | 27.20 | |
一 | 基本预备费 | 27.20 | |
Ⅳ | 建设投资 | 934 |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台州市发改委,温岭市府办,财政局,自然资规局,住建局,农水局,行政服务中心。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印发
项目代码:2020-331081-77-01-12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