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4923/2020-6698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滨政〔2020〕15号
- 成文日期:
- 2020-04-08
- 发布单位:
- 滨海镇
- 有效性:
- 失效
- 文件登记号:
- JWLD99L-2020-0001
- 关联类型:
关于落实滨海镇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2020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强化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深入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抓好粮食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根据市政府关于抓好2020年粮食生产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抓好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扶持力度,稳定粮食生产
2020年按照“力度不减、规模导向”的原则,稳定早稻、单季晚稻等补贴标准,适当提高早稻、连作晚稻补贴标准,推进实施“单改双”工程,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稳定:
(一)粮油种植补贴。市级财政对种植粮食和油菜作物的生产主体实施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种植面积根据中央下拨资金核定;对当季种植早稻面积50亩以上的规模生产主体,给予每亩200元补贴;晚稻面积50亩以上的,给予连作晚稻每亩300元、单季晚稻每亩200元补贴;油菜20亩、大小麦面积20亩、蚕豆面积50亩及以上的,分别给予每亩120元补贴。
(二)稻麦生产政策性保险补助。对参加水稻、大小麦政策性保险的生产主体,财政给予95%的保费补助。
(三)种粮大户信用贷款贴息。对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农户、家庭农场等粮食生产主体,财政按3%的贴息率给予贷款贴息。
(四)镇政府补贴政策。对本镇辖区内早稻种植面积50亩以上(包括50亩,以粮棉油作物面积夏季申报登记表申报为准)的大户在上级政府定价补贴的基础上镇政府再给予每亩20元补贴。对今年新增加面积(指去年同期申报登记面积外新增加的种植面积)再给予每亩30元的补贴;对本镇辖区内早稻种植面积50亩以下的种植户给予每亩150元补贴。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一)推进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按照“吨粮标准、永久保护,建管并重、整体提升”的要求,统筹资金,围绕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现代装备水平、提高科技应用水平等方面,查漏补缺,对建设投入标准较低(每亩未达到省定标准1000元以下)、农田基础设施较差或不完善,及损毁比较严重、影响正常运行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其它农田,实施提标改造,巩固和提高粮田生产能力。
(二)遏制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现象。各村(居)要坚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承担起本地粮食生产功能区管理与保护责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坚决制止粮食生产功能区新的“非粮化”现象,确保本区域功能区内粮食生产复种指数不低于1.0,确保多种粮食作物,确保农地姓农。凡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开展的设施大棚建设,除建设粮食育秧中心等配套粮食生产设施外,不得享受农业项目补助。
三、加强技术研究推广
(一)深入开展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和示范竞赛活动,促进粮食产业创新发展和提质增效。根据农业农村部开展粮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活动、浙江省“水稻亩产千公斤攻关”行动及推进优质稻米产业提升建设要求,继续实施“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活动”整县制推进活动,以“模式创新”“优质示范”“肥药双控”“高产攻关”为导向,鼓励示范方和示范户积极参加优质高产示范竞赛活动。
(二)实施关键技术攻关,提高生产水平。针对制约粮食生产的技术瓶颈,开展连作晚稻育秧、机插等薄弱环节技术攻关,继续开展钵苗机插等新技术试验研究和示范,提高产量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种植收益。对新购置新型水稻钵苗摆栽机等成套设备按实际投入资金补助80%。
(三)大力推广优质高产良种,提高良种覆盖率。早稻主推中早39,常规晚粳稻主推秀水14,杂交稻主推甬优系列,蚕豆主推慈蚕1号,大豆主推浙鲜12等优良品种。扩大甬优7860等品种示范,积极做好新品种引进试验;全镇实现水稻良种覆盖率98%以上。对承担并交售常规水稻订单种子的繁种农户,每交售50公斤种子奖励30元,每亩最高奖励240元。
(四)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促进“机器换人”。建立健全农机和农艺技术协作,推进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建设,形成科学合理、相互适应的农机作业规范和农艺标准,逐步建立良机良种良法良制配套、农机农艺融合的技术体系,大力推广机械插秧,着力打通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最后一环节。对所有应用水稻机插的生产主体按大田面积给予毯苗每亩50元、钵苗每亩150元的补助。
(五)大力扶持产业化分工、专业化服务建设,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对拥有稳定经营场所和一定设备,具有专业技术人员,且一季为散户(面积50亩以下)提供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大田面积100亩(含)以上的粮食、植保等服务组织,财政以“以奖代补”形式,按服务面积给予每亩50元奖励。
(六)推进粮食全产业链建设和品质提升。积极推动实施粮食优质品牌带动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视优质稻米品牌建设,推动“卖稻谷”向“卖品牌稻米”转变,组织开展优质稻米、好稻米等评选活动,着力提升自产稻米品质,延长稻米产业链,不断满足广大市民对稻米品质的需求。对获取“好稻米”评选台州金奖、浙江优质奖、浙江金奖的,分别每个奖励3万元、3万元、5万元。立足绿色生态、农作制度创新等理念,着力开展美丽田园创建,示范推广稻田养鱼等“水稻+” 综合生态种养模式,助推生态高效农业发展。对应用稻-鱼、稻-蟹(虾)、稻-鳖等新型农田综合种养模式,连片规模50亩、100亩以上的,分别补助3万元、5万元。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各村(居)要始终谨记习近平总书记“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嘱托,根据当地实际,加大粮食生产投入,促进粮油生产的稳定发展;按照“农户直接受益、操作简便安全、运行成本较低”的原则,抓好各项补贴政策的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指定专人负责种植面积的申报、核实、公示等工作,确保补贴资金真正按种粮面积及时足额落实到种粮农户;大力宣传粮食生产政策,发放、张贴政策明白纸,深入开展以“送政策、送订单、送农技、送农资、送资金”为主要内容的“五送”惠农服务活动,为农户做好粮食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工作。
(二)强化目标考核。目标任务:全镇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9100亩、总产量7868吨,早稻种植面积9000亩;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面积23116亩。粮食播种面积、总产量和早稻面积列入今年村(居)考核,请各村参照目标任务安排好今年的粮食生产工作,千方百计将粮食种植面积落实到农户、到田块,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目标任务;加大耕地抛荒明查暗访力度,建立举报和公开曝光制度,强化督促检查;镇政府将对各村(居)粮食生产情况进行绩效综合评估,对完成新增早稻面积60%以上的村,给予每村1000元奖励,并对超过60%的部分再奖励50元/亩。
滨海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8日
滨政〔2020〕15号 关于抓好滨海镇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