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信息】关于温岭市文化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温岭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审批温岭市文化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温基设〔2020〕1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温发改证受理〔2020〕5号文件精神,现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随着温岭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建设全面提速,而文化基础设施相对薄弱,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不断提高。温岭市文化中心项目的建设符合《温岭市市域总体规划(2015-2035)》,是健全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文化服务能力的需要;是形成良好文化氛围,推进文化强市建设的需要;也是完善城市功能,丰满城市形象的需要。因此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328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07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251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剧院、图书馆和文化馆,包括土建、安装、装饰、设备购置、综合管线、室外附属等。
三、环保、水保、节水及节能
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要求完善环保、水保、节水设计,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水保措施。
按有关安全标准进行设计、施工、运行。
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节能规定在下一阶段完善节能设计。
四、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与横湖北路交汇处,博物馆南侧,东临双桥河,总用地面积25478平方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估算568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及自筹。
六、项目招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
特此批复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5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台州市发改委,温岭市府办,财政局,自然资规局,住建局,农水局,台州市环保局温岭分局,行政服务中心,城西街道。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印发
项目代码:2020-331081-47-01-105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