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新增年加工4000吨TPR塑料粒子(仅混料)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0年3月30日)

发布日期:2020-03-30 14:37:1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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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新增年加工4000吨TPR塑料粒子(仅混料)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0330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新增年加工4000TPR塑料粒子(仅混料)技改项目

温岭市温峤镇楼旗工业区

温岭市锦泰橡塑粒子有限公司

购置拌料机、储油罐、台秤、便携式封口机等生产设备,在现有1#生产厂房上加盖两层实施本项目,建成后形成新增年产4000TPR塑料粒子(仅混料)的生产能力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投料粉尘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排气筒(≥15m)高空排放;混料粉尘、卸料粉尘产生量较少,不做定量分析

废水: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经温岭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温岭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近期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远期出水执行台州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地表类标准后排放

固废:废包装材料、集尘灰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油泥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噪声: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在源强上减少噪声的影响,采取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330—202049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6109705 传真:0576-86109705

通讯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317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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