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459X/2020-794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03-11
- 发布单位:
- 市发改局
《关于核定温岭市之江高级中学与名校合作班收费标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20-03-11 10:49
信息来源:市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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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岭市之江高级中学的要求和市教育局的建议,我们在前期调研和征求意见会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核定温岭市之江高级中学与名校合作班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3月11日至18日。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书面反馈至温岭市发改局产业和价格科,
联系地址:温岭市行政大楼1514,
电话:86222103,传真:86225613。
附件:《关于核定温岭市之江高级中学与名校合作班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温岭市发改局
2020年3月11日
关于核定温岭市之江高级中学与名校合作班
收费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温岭市之江高级中学:
根据省发改委 教育厅《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和市发改局 教育局《关于规范和调整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温发改〔2019〕2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你校与名校合作办班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与杭二中合办的创新班学费最高标准为35000元/学期;与杭州金成英特教育合办的英语班学费最高标准为50000元/学期,日语班学费最高标准为40000元/学期。
二、住宿费按温发改【2019】2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代收代管费用,遵循学生自愿、成本补偿原则,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代收代管费用可以按学期预收,多退少补。代收代管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你校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五、收费标准自2020年秋季入学起执行,试行期两年。
2020年3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