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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2-27 15:38:5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关于拟对温岭市连华齿轮厂(普通合伙)年产汽车电动转向器总成11万套及零部件55万套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0年2月27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汽车电动转向器总成11万套及零部件55万套技改项目 | 温岭市东部新区金塘北路58-10号 | 温岭市连华齿轮厂(普通合伙) | 温岭市连华齿轮厂(普通合伙)成立于2004年(附件1),是一家专业生产齿轮、机械配件、汽车摩托车配件的企业,企业原来位于新河镇,目前老厂区已停产,企业于2016年征得温岭市东部新区北片一块土地,建设“年产汽车电动转向器总成10万套及零部件50万套技改项目”,该项目原先于2016年在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立项备案,批准文号为“温经信备案[2016]384号”,并于原温岭市环保局进行了环境影响备案,批准文号为温环备[2016]143号(附件2),目前企业厂房基本建设完成,设备尚未安装投产,由于设备数量发生了较大调整,同时新增抛光、除油清洗工艺,企业重新立项“年产汽车电动转向器总成11万套及零部件55万套技改项目”(附件3),原有项目不再实施,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经信局相关规定,项目名称包含技改,建设性质为扩建,由于原有项目未安装投产且不再实施,本环评实际按新建类项目进行评价。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 1. 废气 (1)抛光废气设置三门围挡,整体集气后使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GP1)。 (2)柴油清洗防锈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GP2)。 2. 废水 (1)排水系统严格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2)生活污水中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纳管送北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环境。 3. 噪声 (1)在选型、订货时应予优先考虑选用优质低噪动力设备。 (2)各高噪声机械加工设备做好减震、隔声措施。 (3)合理安排生产车间设备的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厂界一侧,增加距离衰减。 (4)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是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 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公司。不得露天堆放,堆放点做好防雨防渗。 (2)危险废物在危废专用储存间内分类临时储存,储存间内要求做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在贮存间进出口或四周整体设置满足防流失要求的围堰,贮存间内需设置预防液体泄漏的收集坑(1m3),收集坑和导流沟同样需要做好防渗。若没有条件设置收集坑,危废储存区四周围堰的高度和储存区面积围成的体积需大于一个最大的废液桶的体积以满足预防泄露的要求。同时按照危废管理要求,在储存间外部明显位置需要张贴危险废物贮存场标志,危废包装上需要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做好危废产生台账记录,危废进行转移时要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3)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2月27日—2020年3月9日(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