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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31 17:41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全面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为基本目标,以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履行法律义务、履行法定职责为基本要求,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法律法规执行为着力点,不断提升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法治化水平。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加强法治能力建设

(一)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根据《温岭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及《2020年法治温岭建设工作要点》,主要负责人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全面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明确职责清单,带头学习法治建设的各项文件、会议精神,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今年,党组中心理论学习组开展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宪法等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学习会4次,制订并上报备案党内规范性文件2件,强化学习培训、宣传引导和检查督导,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营造全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法治建设全面上新水平。

(二)完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指导、协调、检查、落实等工作,切实做到把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把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年终岗位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奖惩挂钩。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交出高分答卷

我市作为台州市首个报告确诊病例、确诊病例数最多和首个报告北京新发地输入性确诊病例的县市,压实“四方责任”,实现“疫情未扩散蔓延、确诊病例零死亡、医务人员零感染”的目标。下半年,严格按照省、台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按照“人物共防”原则,加快“八大能力”、16个项目建设,切实提升防控能力,疫情防控精密智质控考核稳居台州前列。投入1.3亿元,方舱医院建设、防疫物资储备、危重病房建设、负压救护车购置、新冠肺炎疫苗紧急接种工作等有序开展。全市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市政协民主监督议题接受监督,目前市一院已实现全流程一站式诊疗,其他6家力争12月底前完成;强化核酸检测能力,建立3300人的采样人员库,投入800余万元改造实验室,核酸检测能力每日达1600人次,日最大可达3480人。同时,严格落实院感控制措施,通过签订责任状,开展高频次、高密度的自查、交叉检查和专项检查,严防医疗机构和隔离点院感工作。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获省级抗疫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6个,台州市级抗疫先进集体12个,先进个人26个。

三、继续巩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实现“基层看病更放心”“医事服务一站式”等十大医疗服务改革项目,在“出生一件事”集成服务全省领跑的基础上推广掌上办服务。印发《温岭市2020年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场所延伸服务大提升行动方案》,以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为试点医院,推进“最多跑一次”向公共场所延伸,市一院服务质效大提升项目成功入选浙江公共场所服务大提升“9月份亮点项目”,为台州唯一。截至10月底,我市“最多跑一次”工作居台州第5,预计11月底排名第2。

四、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涉及“证照分离”改革的事项共有9项,其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医疗机构(不含诊所)执业登记、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放射诊疗许可等8项已完成优化审批服务,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的审批,取消医疗机构验资证明及设置诊所的规划限制,审批时限由原来的45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

五、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化

根据《温岭市卫生健康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公平竞争审查内容、程序、方法,完善工作流程,全面开展公平审查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我局对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涉及市场经济主体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审查清理,没有发现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2020年7月28日,省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检查组对我局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未发现存在排除、限制竞争问题。

六、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自《温岭市卫生健康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以来,我局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报送审查、定期清理、定期评估工作,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今年,我局对现存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12件,废止1件,继续有效11件。

(二)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对《温岭市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修改,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并予以公开,理顺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的审查、审签、意见反馈等办理环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依法决策,正确履职,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开展“互联网+监管”执法,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入开展执法稽查和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说理性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查处和纠正行政不作为、越权执法、徇私枉法等违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根据法定职责,结合日常监管,全面开展疫情防控督查工作,共检查10308家次,立案查处79件。今年,共抽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单位1032家,已完成1032家,其中处罚241家,抽取情况及结果已全部向社会公开;立案查处以公共场所、医疗卫生等为主的案件710件,处罚565件,罚没金额400.6万元。全年无一例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八、规范严谨监督约束机制

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时效、备案、公示、监督等各个环节的配套制度,建立内部督查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有效促进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工作。2020年,我局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件,另有2019年结转案件1件,分别于2020年4月15日、2020年4月21日开庭审理,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无败诉、被纠错案件发生;2020年4月14日、2020年6月23日,收到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建议函2件,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查找漏洞,落实相关措施,依法履行职责,并在时限内完成反馈工作。

九、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健全《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定》《温岭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制度,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今年,我局在温岭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局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0余条。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今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3件,全部按时办结。

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建立健全《温岭市卫生健康局信访工作管理办法》,理顺举报投诉查处运行机制,公开举报投诉方式,畅通举报投诉途径。对重大投诉举报信息及违法案件查办进行督查督办,对群众举报投诉积极受理、认真调查,调查及时率、查实处理率及反馈率均100%。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信访条例》及其他有关信访工作规定,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上级转交的信访投诉件,配备专职信访工作人员,依法处置各类信访,并加强与信访人沟通,努力化解部门职责内的社会矛盾。截至目前,我局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上投诉件866件,其中来信9件,来访3件,12345受理648件,网上受理206件,所有投诉均得到妥善处理,群众对处理结果普遍表示满意。

十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前提下,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打好“七五”普法收官战。结合宪法宣传周、反间谍法宣传周、世界防治结核病宣传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世界人口日、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艾滋病日及各种宣传月、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广场宣传、公众微信号、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横幅等载体,向社会公众或特定群体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做到公众普及与内容实用相结合。市卫生监督所发挥职业优势,广泛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卫生健康普法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今年,向市普法办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5篇、2020年度法治宣传教育项目1个。

十二、强化系统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

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温岭市卫健系统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按计划开展普法专题学习。组织机关(单位)领导、党员、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健康管理相对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监察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和有关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卫生健康队伍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思维,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实施公务员(参公人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组织局机关、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及各医疗卫生单位班子进行学法用法考试,落实依法行政考核等制度。

十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干部职工只注重业务性法律法规的学习,忽视了行政诉讼法、刑法等其他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未将法律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方法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不足。

(二)普法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有待提高。普法工作在持续,但普法措施、方式变化不大,普法宣传形式创新不够、互动不足,大多还停留在挂挂横幅,贴贴标语,出出黑板报、宣传橱窗,摆摆摊送送小礼品发发资料等传统普法形式上,难以调动群众学法积极性;对普法对象的需求研究不够,精准普法力度不够,工作亮点特色较少,普法实际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十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牢牢抓住疫情防控精密智控指数。做好精密智控平台应用,明确疫情防控精密智控工作指导员、管理员,平台涉及的机构属性、人员、床位、车辆、核酸检测能力等基础本底数据应与实际情况相符,做好日常填报维护工作。

(二)加强“政治卫健”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尤其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完善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构建责任落实有效闭环。加强政治素质考察,建立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档案和中层干部廉政档案。

(三)加强“法治卫健”建设。坚持依法依规决策,确保实现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医疗市场秩序整顿,持续保持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不松懈,切实增强打击“两非”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手段相结合,完善医疗执法追踪督查制度,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充分应用掌上执法系统,加强双随机“一单两库”建设,全面落实风险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四)深化县域综合医疗卫生服务改革。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联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快构建多层次、多样化、布局合理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标准,深入实施“医学高地”计划,大力培养医学人才,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五)智慧医疗数字赋能行动。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转型升级,积极应用物联网技术、可穿戴设备等,发展智慧健康医疗便民惠民服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开展分时段精准预约,提高按时就诊率。丰富互联网医疗、护理、药事服务内涵,承接并分流公众医疗健康需求,形成“网上看病”“在线结算”“送药上门”的闭环式规范管理和服务,降低线下人群聚集感染风险。加快“最多跑一次”提档升级,提高日间手术比例,拓展日间手术病种及术式,缩短患者等待住院和手术时间。改进费用结算系统,所有市级医院、镇(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在医生诊间、检查检验窗口、收费窗口部署扫码支付设备,方便群众使用手机移动端完成就医结算。到2021年,三级医院、二级医院门诊智慧结算率分别达85%、80%以上,病房智慧结算率达75%、70%以上。

(六)深化卫生健康行业综合监管改革。进一步整合医疗卫生行业25个主要责任单位力量,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通过“互联网+监管”,进一步强化前端管标准、中端强监管、后续抓执法、末端接信用的全过程监管,协同推进77项主要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做好医疗卫生全行业依法行政监管事项、依法行政留痕可溯、综合监管系统集成“三个全覆盖”,实现监管最大效应。

(七)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一是把传统宣传模式与新媒体运用充分结合。在继续发挥好传统宣传模式的同时,要以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形式,遵循现代传播规律,充分利用“三微一抖一端”(微博、微信、微视频、抖音和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普法工作的互动性。二是普法教育与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相结合。借助艺术形式,把枯燥的法律条文演绎成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引起群众思想上和精神上的共鸣,使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相辅相成。三是在执法、管理、服务过程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以直观、形象、鲜活的典型案例来增强普法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达到剖析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