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513K/2020-828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12-31
- 发布单位:
- 市公安局
关于周宏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温岭市公安局干部任免通知
温公任〔202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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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所、队、室、中心:
经研究决定:
周宏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朱照界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松门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李慧勇同志任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消防监督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狄盛同志任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治安大队内(经)保警卫中队中队长职务;
陈见同志任治安大队办案行动中队中队长,免去其治安大队办案行动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金云同志任治安大队内(经)保警卫中队中队长,免去其治安大队内(经)保警卫中队指导员职务;
徐波同志任治安大队场所物品管理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城东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张文炳同志任治安大队基础工作指导中队中队长,免去其松门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莫健伟同志任人口服务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消防监督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张华峰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泽国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林海波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重案侦查一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太平派出所刑侦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郑星同志任刑事科学技术室城郊分室副主任,免去其泽国派出所刑侦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颜新中同志任刑事科学技术室城郊分室副主任,免去其大溪派出所刑侦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林天琦同志任合成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温峤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黄小伟同志任行动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城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王彦杰同志任禁毒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城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方加仁同志任禁毒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石塘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林存斌同志任警务督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禁毒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江玲锋同志任警务督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大溪派出所副所长兼铁路新区警务室警长职务;
杨建峰同志任审计室副主任,免去其治安大队基础工作指导中队指导员职务;
陈继敏同志任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温峤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方亮同志任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横峰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蒋发明同志任信访科副科长,免去其交警大队石塘中队指导员职务;
吴施恩同志任科技信息化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网站办副主任职务;
钟美芬同志任警务保障室副主任,免去其警务保障室结算中心主任职务;
颜奇能同志任监管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监管大队信息中队中队长职务;
胡光标同志任温岭市拘留所副所长,免去其监管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林新华同志任信息研判中心情报中队中队长,免去情报信息中心情报中队指导员职务;
田文同志任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刑事侦查大队重案侦查一中队中队长职务;
吴健同志任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箬横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梁瑞琅同志任海防大队船舶管理中队中队长;
李一铖同志任太平派出所副所长兼刑侦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城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林杰同志任太平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坞根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陈华同志任太平派出所刑侦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其箬横派出所巡特警中队中队长职务;
张永同志任城东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新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应佳宏同志任泽国派出所副所长兼刑侦中队中队长,免去其牧屿警务区副警长职务;
谢勤建同志任大溪派出所副所长兼铁路新区警务室警长,免去其横峰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张玲杰同志任松门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石塘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朱乐伦同志任箬横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滨海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王炳巧同志任石塘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城西派出所巡特警中队中队长职务;
郑正岳同志任温峤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市行政中心警务室警长职务;
钟君斌同志任坞根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温峤派出所江厦警务室警长职务;
吕招文同志任交警大队巡逻指导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其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江盛霄同志任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指导员(副股级),免去其交警大队城南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梁成同志任交警大队泽国中队指导员(副股级),免去其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陈昱乾同志任交警大队新河中队指导员(副股级),免去其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蒋文辉同志任交警大队松门中队指导员(副股级),免去其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温岭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26日
抄 送:台州市公安局政治部,温岭市委组织部、市人大法工委、政协社法委、市委办、市府办、市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温岭市公安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