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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12-31
- 发布单位:
- 市公安局
温岭市公安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温岭市公安局2020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始终坚持“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以执法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执法主体能力为根本,结合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努力实现执法理念更加正确、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配合制约更加到位、民警素质明显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规范化水平。现将我局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
(一)相关执法数据
1.行政处罚情况。2020年1月至12月,我局承办行政案件10838件,办结案件8073件,罚没款总额5120877元。处行政警告177件,罚款1802件,没收非法财物1915件,行政拘留3771人,吊销证件26件,其他处罚382件。向温岭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上报备案十日以上的行政拘留处罚案2087件,较大数额罚款4件, 吊销证件26件,其他50件。一般程序办理8073件,当事人自行履行4252件,行政强制执行3779件,未执行42起。
2.行政复议情况。2020年,公民不服我局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57件。经复议,行政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24件;当事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23件;尚在复议审查阶段10件。
3.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公民对我局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17件。经法院审理,判决驳回原先诉讼请求的有6件;原告撤回起诉10件;尚在诉讼审查阶段1件。
4.行政许可情况。2020年,我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行政审批科、交警大队等窗口单位共接到行政许可申请522246件,决定受理522236件,不予受理10件;准予许可522236件,不予许可0件;按期完成522236件,收费事项10888件,收费金额2705765元;提起行政复议、诉讼0件。
(二)相关工作情况
1.推动组织领导,夯实行政决策能力。一是我局建立了以局长吴凌为第一责任人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规划、指导、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建设工作,下设办事机构,办事机构设在法制大队,并牵头建立由纪检督察、信访、法制、情指联勤中心和主要执法勤务部门参加的市局执法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二是我局建立了本部门依法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市局党委会议作为党委决策的主要形式,实行例会制度,遇有重大问题、特殊情况等,可随时召开。三是我局印发了《2020年温岭市公安局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计划》,从强化法治服务保障、深化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严密执法管理监督、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打造过硬执法队伍等五个方面23项内容着手,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安机关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2.推动制度建设,夯实行政执行效能。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将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安执法工作,做到了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实现了执法信息公示及时准确全面、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有效、法制审核依法规范明确,不断推进法治建设。二是建立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我局制定了《温岭市公安局行政调解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行政调解的范围、程序、责任等,为及时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撑。三是全面落实出庭应诉制度。我局全面推进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0年,公民对我局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17件,我局负责人全部参与出庭应诉工作,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四是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我局制定了《温岭市公安局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明确了公职律师的管理、职责、权利、义务等,目前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的民警组成的公职律师队伍达到了34人,能够进一步引导一线民警规范执法,有效维护民警合法权益。五是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共接到群众政府信息申请8起,均按时进行了答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六是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我局制定了《温岭市公安局合同管理办法》,明确了对一些非通过政府招投标的或者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固定格式的合同,先提交法制大队进行合法性审查;对重大的合同,在市局进行合同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3.推动监督管理,夯实行政执法质量。一是抓执法系统管理。我局使用省公安厅自建的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所有行政处罚案件的受案、审查、决定等办案环节和程序均要通过网上平台操作,强化系统应用,充分运用问题预警、整改跟踪、系统分析等执法管理功能,严密执法监督。二是抓审批服务管理。我局推动落实户籍、出入境、交警等业务部门的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简化行政审批服务程序,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证照分离”,切切实实提升行政服务水平。三是抓执法公开管理。我局按照《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在法定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公安行政处罚结果。四是抓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温岭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往年起草的一批规范性文件提出了继续使用和清理的意见,并及时上报给市政府,今年共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
4.推动教育培训,夯实行政主体水平。一是抓学习培训。我局印发《2020年“学法、守法、执法”活动培训实施方案》,按照贴近实战、突出实用、体现实效的要求,通过党委班子学法、组织集中培训、强化执法资格考试、常态开展网上学法和法律知识考试、定期组织旁听庭审和案例式讲学、优化“岗位带教”模式等方式,进一步推进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化、常态化。今年以来,共组织执法大讲堂培训4期,下发典型案例学习资料4期,组织执法考试4次。二是抓普法教育。我局全面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以多种方式,全方位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开展中小学、幼儿园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公园、广场、村部、企业等地宣讲开展“无盗抢城市”创建、防电信诈骗、禁毒、交通、消防、金融等方面的教育;通过温岭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全面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工作,将现实中真实的案例进行全民普法。三是抓人才建设。我局严格落实公安机关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并鼓励民警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专门组织民警参加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今年我局有16名同志已顺利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全部新民警均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
二、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执法制度运行需要进一步落实。我局虽然建立了“三位一体”管理、网上执法巡查、行政执法“三项机制”、行政调解、涉案财物处置等一系列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指引,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制度如何有效的落实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个别民警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过程中存在消极现象,需要通过不断的监督来抓落实,尤其是办案单位领导和法制室的源头管控。二是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对公安的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深的要求,省厅开发并使用的“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中的各项功能也需要适应新的执法规范化的要求,在不断的实践运用中进一步升级。三是办单单位执法办案管理室的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需要法制室工作人员严格落实网上巡查、实地检查,抓好执法效率、涉案人员、涉案财物、电子笔录、电子卷宗、执法公开等执法工作,确保执法工作每个环节按照要求落实到位、整改到位。
2.执法办案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局虽然开展了“学法、守法、执法”活动、大练兵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提升民警的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但与当前的执法规范化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一是新民警成份多。新招录的民警和机构改革转录的原边防同志,仅经过了几个月的上级集中业务培训,实际工作经验欠缺,法律业务水平不够,需要不断通过日常的执法工作来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二是民警的学习意识不强。近年来,随着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随之而来的就是国家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出台,但部分民警存在不愿学习新的法律法规,仍旧以陈旧的观念和经验来执法,出现对新出台或修订的法律法规不明,导致了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一些执法问题。三是中层履职意识不强。我局虽然出台并落实了中层领导干部办案制度,要求中层领导干部成为疑难复杂案件办理的主力军,避免出现“增加了一名中层干部,少了一名办案骨干”的情况,但以点带面的格局尚未形成,还要进一步增强中层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3.执法管理合力需要进一步形成。我局各监督部门之间虽然能够在日常的执法监督过程中能够相互协作,但仍然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需要进一步形成合力。一是业务大队对基层派出所的指导力度不够,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案件没有有效的指导、总结和提炼,工作中仍然存在基层派出所单打独斗的情况。二是基层所队分管法制和业务的中层领导对执法工作没有有效的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派出所的业务分管领导往往重打击效果、轻执法质量,导致出现分管法制工作领导“单独作战“的局面。三是监督管理效果不够明显。如何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处置实施办法》和《执法办案积分制实施办法》来监督执法,体现监督的效果,进一步发挥办案民警、中层领导、审核民警、办案单位的合力,主动提升执法质量,营造全警抓执法的格局,尚需要实践来检验。
温岭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