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513K/2020-828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12-31
- 发布单位:
- 市公安局
温岭市公安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温岭市公安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温岭市人民政府:
根据温岭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完成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和开展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度的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处罚和许可全年数据
行政处罚:2020年我局共承办行政处罚案件10838件,办结案件8073件,罚没款总额5120877元。从行政处罚情况看,适用警告177件、罚款1802件、没收非法财物1915件、吊销证件26件、行政拘留3771人、其他处罚382件。从办案程序情况看,适用一般程序办案8073件。从处罚执行情况看,自行履行的案件为4252件,行政强制执行3779件,未执行42件。从行政救济情况看,申请行政复议案57件,其中维持原处罚决定24件,行政相对人撤回复议申请23件,尚在审理中10件;提起行政诉讼案件17件,其中维持原处罚决定6件、行政相对人自行撤诉10件,尚在审理中1件。
行政许可:2020年我局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共收到行政许可申请522246件,受理522236件,不予受理10件。准予许可522236件,不予许可0件。按期完成522236件,收费事项10888件,收费金额2705765元。未发生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许可而提请复议、诉讼案件。
(二)行政处罚和许可同比变化及主要原因
与去年同期相比,行政执法方面,今年行政处罚案件承办数量较去年有所减少,减少2608件,罚没款总额相应有所减少,减少40311723元,减少88.73%,分析原因主要因为受疫情因素,今年的各类行政案件的总量明显下降,导致各类数据相应减少。行政许可办件数较去年有所减少,减少147972件,减少22.08%,分析原因主要因为受疫情因素,群众的整体需求有所减少,导致申请许可的数量相应减少。行政争议方面,行政复议案件减少31件,减少35.23%,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案件总量减少,二是去年吸毒案件行政争议均维持,导致今年吸毒人员对吸毒案件的无理复议减少;行政诉讼案件减少7件。处罚执行方面,全年行政处罚案件执行率达99.48%,有42起未执行案件,未执行的主要原因为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未执行行政拘留的人员一时无法到案执行。
(三)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情况
严格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规范办理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抓好涉嫌犯罪案件的受理工作,保持打击犯罪高压态势。今年我局共接受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及食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医疗卫生、税务稽查、环境保护等领域犯罪案件共计247件,涉案人数达283人。
(四)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依照《台州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确保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权利,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行政许可方面,推动落实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简化行政审批服务程序,持续推进“减证便民”, 证照分离”,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工作要求对办事流程全公示、全透明;行政处罚方面,严格落实《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台州市110接处警源头治理“五项规范”工作指导意见》、行政处罚五级审核制度,不断加强事中监督,建立接处警回访制度、行政处罚案件评判制度、特邀监督员制度,不断加强事后监督。
(五)重大行政行为备案工作
严格落实温岭市人民政府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网上备案制度,按时在相应时间节点通过“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系统”报送市司法局备案审查,今年共向温岭市司法局上报备案十日以上的行政拘留处罚案2087件,较大数额罚款4件,吊销证件26,其他处罚50件。
(六)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工作
积极推进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工作,按照《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在法定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公安行政处罚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行政处罚工作的监督。今年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共5496条。
(七)行政处罚网上运行系统工作
全面推行行政处罚网上流转,使用浙江省公安厅开发的“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让接处警、受立案、电子笔录、法律文书开具、行政处罚审批、电子卷宗等整个行政执法工作实现网上办理。按照浙江省公安厅下发《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智慧法制”建设指导意见》,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总要求,按照“统筹规划、协同发展,统一标准、开放共享,深化应用、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力争通过3年时间努力,全面完成“一标二库三体系”建设,打造在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的智能化应用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的“智慧法制”。
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执法制度运行需要进一步落实。一是个别民警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过程中存在消极现象,需要通过不断的监督来抓落实,尤其是办案单位领导和法制室的源头管控。二是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对公安的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深的要求,省厅开发并使用的“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中的各项功能也需要适应新的执法规范化的要求,在不断的实践运用中进一步升级。三是办单单位执法办案管理室的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需要法制室工作人员严格落实网上巡查、实地检查,抓好执法效率、涉案人员、涉案财物、电子笔录、电子卷宗、执法公开等执法工作,确保执法工作每个环节按照要求落实到位、整改到位。
2.执法办案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一是新民警成份多。新招录的民警和机构改革转录的原边防同志,仅经过了几个月的上级集中业务培训,实际工作经验欠缺,法律业务水平不够,需要不断通过日常的执法工作来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二是民警的学习意识不强。近年来,随着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随之而来的就是国家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出台,但部分民警存在不愿学习新的法律法规,仍旧以陈旧的观念和经验来执法,出现对新出台或修订的法律法规不明,导致了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一些执法问题。三是中层履职意识不强。我局虽然出台并落实了中层领导干部办案制度,要求中层领导干部成为疑难复杂案件办理的主力军,避免出现“增加了一名中层干部,少了一名办案骨干”的情况,但以点带面的格局尚未形成,还要进一步增强中层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3.执法管理合力需要进一步形成。一是业务大队对基层派出所的指导力度不够,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案件没有有效的指导、总结和提炼,工作中仍然存在基层派出所单打独斗的情况。二是基层所队分管法制和业务的中层领导对执法工作没有有效的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派出所的业务分管领导往往重打击效果、轻执法质量,导致出现分管法制工作领导“单独作战“的局面。三是监督管理效果不够明显。如何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处置实施办法》和《执法办案积分制实施办法》来监督执法,体现监督的效果,进一步发挥办案民警、中层领导、审核民警、办案单位的合力,主动提升执法质量,营造全警抓执法的格局,尚需要实践来检验。
三、行政执法相关对策建议
随着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社会的形势越来越复杂,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给公安机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公安机关做为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执法部门,需要不断的提升自身的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减少行政争议,切切实实为人民服务,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一)夯实执法监督。我局督察部门、法制大队等业务监督部门将持续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工作,从接处警开始到结案,全面落实对各个执法环节的监督,不断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
(二)夯实执法培训。我局将结合“学法、守法、执法”系列活动,通过集中培训、执法讲堂、法庭旁听、执法考试、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进一步提升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
(三)夯实执法系统。我局将结合日常的执法办案活动,对执法系统中的功能进行深入的应用,不断能够发现系统中存在缺陷和不足,及时向省厅法制总队反馈,适应公安机关实际执法的需求。
温岭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