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7291284983/2020-8343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12-30
- 发布单位: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科室机构——污染防治科
发布日期:2020-12-3015:24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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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污染防治科 |
工作职责: | 负责温岭市地表水和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并实施温岭市重点流域、海域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建立并组织实施跨行政区域水体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承担海洋生态环境调查评价、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监督协调重点海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负责防治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废弃物海洋倾倒等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温岭市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情况。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长三角等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温岭市辐射环境监管工作,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电离辐射和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承担辐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 |
办公地址: | 温岭市太平街道东门北路227号 |
岗位责任人: | 朱遥 |
公开电话: | 0576-86211759 |
办公时间: | 8:30-12:0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令时:8:30-12:00,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