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863R/2020-830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政发〔2020〕55号
- 成文日期:
- 2020-12-28
- 发布单位:
- 市人民政府
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提高涉农资金使用绩效,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7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台政发〔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对行业内涉农资金在预算编制环节进行源头整合、行业间涉农资金主要在预算执行环节进行统筹,厘清涉农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不断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到2021年底基本构建起农业发展领域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动态调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支出进度缓慢等问题,进一步优化支农投入体系,实现集中投入和统筹使用。
(二)坚持权责匹配。合理划分市、镇(街道)两级支农事权和支出责任,充分发挥市级主导作用,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涉农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上下协调联动,促进市级宏观指导和镇(街道)级自主统筹有机结合。
(三)坚持绩效优先。逐步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建立完善科学全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实行优化、退出和约束等机制,强化涉农资金监管,提升涉农资金使用绩效。
三、主要内容
(一)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
1.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梳理现行涉农专项资金的财政扶持政策,对交叉重复的政策内容予以清理整合。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涉农政策体系,进一步明确涉农资金政策目标、扶持对象、补助标准、实施期限、绩效管理等内容,充分发挥市级涉农资金的导向作用,集中财力支持迫切需要解决的薄弱环节和关键之处。(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2021年底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2.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市级涉农资金任务清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和各项涉农资金重点保障的政策内容进行设定。任务清单由各涉农部门在申报下一年度预算时,一并上报市财政局,与年度预算相衔接。市级任务清单区分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其中:约束性任务主要包括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的涉及国计民生的事项、重大规划任务、新设试点任务、扶贫、农业生产救灾以及涉农政策性直接补贴等,约束性指标任务补助资金不得统筹使用;其他任务为指导性任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2021年底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3.及时下达资金与任务清单。统筹考虑市级任务清单中各项任务的性质,不断完善涉农资金分配指标体系。加强资金分配与任务清单的衔接匹配,确保资金投入与任务相统一,逐步实现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集中同步下达。加快市级资金下达进度,自市人代会批复预算后,应在当年度8月底前完成下达。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应该及时下达;对按进度结算的特殊项目,可以分期下达,或者先预付后结算。各涉农单位和各镇(街道)要确保资金和任务清单第一时间高效对接,及时完成约束性任务,统筹安排指导性任务,明确绩效目标,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和任务完成计划,报送市级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备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和水利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2021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4.全面实施财政涉农资金绩效管理。各涉农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温岭市委 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温市委发〔2019〕71号)文件精神,及时开展归口管理涉农资金的绩效评价,加强结果运用,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涉农专项资金任务清单设置机制和资金分配机制。对拟出台的新增涉农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出具绩效评估报告,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的预算审核。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步由单项政策(任务)绩效评价向行业综合绩效评价转变,确保政策落到实处、项目见形见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2021年起持续推进)
(二)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
1.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要摸清涉农资金底数,结合财政收支形势,编制本地区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和政府投资规划,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乡村振兴发展规划等衔接。因地制宜搭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平台,科学编制有关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规划引领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和集中投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2021年起持续推进)
2.稳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在确保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约束性指标任务的前提下,将多个部门安排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纳入同一资金池,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统筹谋划,并按各部门职责分别安排项目、组织实施,形成合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实现同一任务事项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由一个行业主管部门统筹负责。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谋划、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安排各类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巩固完善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模式,建立健全跨部门的项目资金安排会商机制,加快推进预算执行环节的统筹整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2021年起持续推进)
3.完善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创新乡村振兴财政与金融合作机制,在健全风险阻断机制前提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进一步激发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推进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政策举措落地,促进更多的金融资源投向农业农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温岭市支行。2021年起持续推进)
(三)健全涉农资金管理机制。
1.突出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加强现行各项管理制度的衔接,继续对市级涉农资金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及时制定与省级涉农资金相对应的管理细则。逐步优化公益类、准公益类和竞争类支农政策比例。创新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明确涉农领域市与镇(街道)的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强化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的责任,不断提高项目决策的自主性和灵活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2021年起持续推进)
2.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库建设。各涉农部门要切实加强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的各类涉农项目储备,完善项目论证、评审等工作流程,对项目库中的项目实施动态管理。涉农资金项目要求于上一年11月底前录入项目储备库,安排资金时从项目储备库中择优选取,未纳入项目储备库的,除突发应急事件外,原则上不予安排。加强财政、发改部门和各涉农部门之间,市和各镇(街道)之间,项目库年度之间的衔接,归并重复设置的涉农项目。针对不同类型的支农事项和项目性质,采取财政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予以支持,不断提升涉农项目的公众参与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2021年起持续推进)
3.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将各级财政支农政策措施和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资金规模、扶持政策、分配结果等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结合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明确不同层级公告公示的具体内容、时间要求和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完善行政村公告公示制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2021年起持续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把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市财政、发改部门要以资金、规划和任务清单管理为抓手,指导和支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各涉农部门要科学设置、细化分解任务清单,做好任务落实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推广,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各涉农部门、镇(街道)要加强涉农资金监管,防止借统筹整合名义挪用涉农资金。完善决策程序,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相关制度规定、造成涉农资金重大损失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追回被骗取、冒领、挤占、截留、挪用的涉农资金,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加强信用监管,对严重失信主体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温岭市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温岭市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
整合长效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宗明
副组长:张 升
成 员:余海波(市府办)
蒋文超(市府办)
周月忠(市发展和改革局)
顾雪荣(市财政局)
陈 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陈宇斌(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莫朝晖(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顾雪荣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