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台州市政府及温岭市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2020年法治温岭建设工作要点》(温委法发〔2020〕2号文件),结合《2020年法治温岭(政府)建设考核办法》有关要求,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管理工作实际,通过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制度保障、创新工作思路、规范行政执法等措施,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取得了显著成效,促进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通过一年努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得到显著提高。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根据年初制订的住建系统依法行政工作部署,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按线抓,科室负责人抓具体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明确各自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和责任内容。建立健全局重大事项科学决策制度,以依法行政为根本,强化内部行政规范有序,对外管理于法有据,在简政放权,减证便民,执法权、审批权划转过程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职能划转,共认领735项事项清单。在权力清单认领和划转过程中,主要领导专门听取办公室工作汇报,在年中和年末对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予以点 评,在局领导的重视下,2020年度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在今年疫情防控中,为建筑企业排忧解难,为工程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政策咨询。
二、强化内部管理,规范依法行政和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对内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和评查依法行政行为。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在权力清单认领和移交部分工作职权的基础上,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和定期清理制度,及时清理有效、废止、失效等各类文件,2020年清理文件163件,其中废止文件36件,保留文件63件,涉及职权划转文件4件。
按照省、市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等有关通知精神,对局文件进行公平审查,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一件,修改完善政策性文件一件。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并对行政执法案卷定期进行案卷评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召开会议进行总结通报。针对卷宗检查、诉讼、复议等焦点问题,进行案例分析,以案为鉴,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加强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及自查工作,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对外及时公开部门行政管理信息接受社会各界评议和监督。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工作考核内容,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干、有人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积极参加与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培训会。利用机关学习会,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文件,了解保密常识,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的意识。同时,相关科室利用空余时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严格根据《条例》内容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公开流程、公开标准进行信息公开。2020年,我局通过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其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共公开信息579条,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1条,发布公示公告227条;通过微博发布177条;通过微信发布227条。通过网络、邮件等形式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3件,我局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2020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述情况。
三、依法履职尽责,严格依法行政各项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以及日常行政管理过程,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在工程项目检查中,项目单位随机抽取,不偏不移,公开阳光操作,在案件处罚过程中,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截至2020年12月21日,共处理行政处罚案件46起,涉及金额410万元。其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40起,罚款311.7万元,建设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 2起,罚款84万元;在投标过程中串标案2起,罚款4.8万元,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1起,罚款2.2万元,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1起,罚款8万元。同时,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还将2020年的部分行政处罚案卷作为开展“以案释法”工作的典型案例进行公示,进一步提高了本部门的执法水平。
二是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后做到及时有效应对。2020年以来,涉及我局作为被告行政诉讼案件10件,其中8件诉讼,我局一审、二审均胜诉,2件诉讼目前还未判决。
三是公开、透明促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进一步提高部门的行政效能,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行政执法信息通过温岭市门户网站公开和浙江省建筑工程诚信平台网站公开,2020年共公开行政许可信息579条、行政处罚信息15条。
四是切实提高效率,依法推进“最多跑一次”工作。今年共办理审批事项15058件, 其中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1833件。以“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新模式,运用“大数据”领跑新时代,全面提速审批事项,所有审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零次跑实现率达100%,打造审批环节最少、服务效率最高、办事成本最低、政务环境最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最强,迈出“跑一次”新步伐,跑出住建审批新速度。
五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常态化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制定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掌上执法”应用尽用,掌上执法人均检查数达33次、开展双随机检查51次。在推行执法信息化全覆盖过程中,针对住建局工作面大量广、人员日益精简的现实,建成住建系统监管统一指挥平台,把人防警报监控、农村污水监管、燃气站监管、智慧工地监管、天网市政监管、人防视频会议、局视频会议等全部纳入、归口统管,充分发挥“技防”力量,助力执法工作精准、高效开展。
四、加强法治宣传,营造依法行政的舆论氛围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要求,把普法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成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发挥各科室业务优势与专长,培养一批各领域的“普法宣讲员”,做到“精准普法”,真正实现了“领导有力,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开展普法培训工作,制定了本年度学法计划,由局领导及相关专业科室负责人进行法条解读,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浙江省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学习宣传。专门邀请温岭市人大法工委主任讲解《民法典》。结合工作实际,搭建“住建微论坛”,通过开展培训、学习、交流、学法考试等形式,增强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利用2020年度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管理素质技能培训、建筑业特种人员安全教育等手段增强一线工作人员技能。
另一方面,结合“国际民防日”、“5.12”防空防灾日、“安全年生产月”、燃气安全宣传、“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型广场宣传活动等时间节点,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图板展示等多种形式宣传本部门法律法规,其中局燃气办共开展6次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万份,卡箍2000余只。同时还利用大楼LED屏、工地建筑围墙、“温岭住建”公众号和简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宣贯活动,让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深入基层、贴近群众。
推进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下阶段,我局将积极开展公职人员法治思维培养,不断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及法治建设工作,为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和经济社会繁荣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