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事项简述
1.涉及的内容
本事项是符合法规政策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2.服务对象:R自然人 £允许自然人代办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组织法人 £非法人企业 £行政机关
(二)事项信息
1.基本编码:公共服务-94372-006
2.“最多跑一次”事项:R是 □否
3.民生事项:
(1)是否民生事项:R是 £否(后面项目不需勾选)
(2)是否应实现“一证通办”: R是 □否
(3)“一证通办”实现端:R窗口端 R网络端 R移动端
4.网办事项:R是 □否
5.掌办事项:R是 □否
6.委托下放:R是 □否
7.进驻大厅:R是 □否
8.延伸基层:
(1)延伸赋权:R是
乡镇街道类型:R小城镇培育试点镇和经济发达镇 R省级中心镇和市级中心镇 R一般乡镇和偏远乡镇 R街道
£否(后面项目不需勾选)
(2)承接权限
□仅收件 □仅受理 □部分经办 R全程经办 □赋权
9.统一管控:□是 R否
10.办件类型:£即办件 R承诺件
11.办件口径:申请人申请后经办机构办结的每个申请人为1件
12.办理频率:□高频率 □中频率 £低频率 □零办理
经办地结合经办实际自行勾选
(三)设定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11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根据2014年12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5年4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8年12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四十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本规定所称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对象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对援助对象的认定办法,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就业援助对象范围制定。
第四十一条 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可以向所在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援助。经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属实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
2.省级法规政策依据
(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59号):“(十五)加大对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力度。要结合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进一步拓展就业援助对象范围,在继续做好“4050”、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户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基础上,将就业困难人员对象范围扩大到长期失业人员、低保边缘户人员、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和农村复转军人及被征地农民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38号):“二、完善就业服务项目。城镇常住人员可享受免费的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就业失业登记后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各地可根据实际,进一步增加城镇常住人员可以享受的公共就业服务项目”。
3.市级法规政策依据
可补充
4.县级政策依据
可补充
(四)申报信息
1.申请条件
(1)数量限制:£无 R有
(2)受理条件
①登记失业人员;
②符合法规政策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型。
(3)禁止性要求:R无 £有
禁止性要求说明:
2.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 渠道 | 是否 共享 | 共享来源渠道 | 材料 类型 | 材料 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是否 容缺 | 备注 |
1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否 | - | 原件 | 纸质或电子 | 1 | 必要 | 否 | |
2-1 | 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公安 部门 | 原件 | 电子或纸质 | 1 | 必要 | 否 | 选择性材料 |
2-2 | 社会保障卡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人力社保部门 | 原件 | 电子或纸质 | 1 | 必要 | 否 | 选择性材料 |
3-1 | 居住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公安 部门 | 原件 | 电子或纸质 | 1 | 非必要 | 否 | 选择性材料 |
3-2 | 居民户口簿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公安 部门 | 原件 | 电子或纸质 | 1 | 非必要 | 否 | 选择性材料 |
4-1 | 低保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民政 部门 | 原件 | 纸质或电子 | 1 | 非必要 | 否 | 选择性材料 |
4-2 | 低保边缘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民政 部门 | 原件 | 纸质或电子 | 1 | 非必要 | 否 | 选择性材料 |
4-3 | 军人退出现役证明材料 | 其他部门核发 | 是 | 县级以上主管部门 | 原件 | 纸质或电子 | 1 | 非必要 | 否 | 选择性材料 |
4-4 | 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证明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否 | 原件 | 纸质 | 1 | 非必要 | 否 | 选择性材料 | |
4-5 | 残疾人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残联 | 原件 | 纸质或电子 | 1 | 非必要 | 否 | 选择性材料 |
4-6 | 1-8级《残疾军人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原件 | 纸质 | 1 | 非必要 | 否 | 选择性材料 |
4-7 | 随军家属证明 材料 | 其他部门核发 | 否 | 县级以上主管部门 | 原件 | 纸质 | 1 | 非必要 | 否 | 选择性材料 |
4-8 | 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否 | 原件 | 纸质 | 1 | 非必要 | 否 | 选择性材料 | |
4-9 | 土地征用证明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人力社保部门 | 原件 | 纸质 | 1 | 非必要 | 否 | 选择性材料 |
5-1 | 高等学校毕业 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教育 部门 | 原件 | 纸质或电子 | 1 | 非必要 | 否 | 选择性材料 |
5-2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教育 部门 | 原件 | 纸质 | 1 | 非必要 | 否 | 选择性材料 |
5-3 | 技工院校毕业 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教育、人力社保部门 | 原件 | 纸质或电子 | 1 | 非必要 | 否 | 选择性材料 |
5-4 | 国外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 申请人自备 | 否 | - | 原件 | 纸质 | 1 | 非必要 | 否 | 选择性材料 |
5-5 |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教育 部门 | 原件 | 纸质 | 1 | 非必要 | 否 | 选择性材料 |
3.办事表单
(1)表单类型:£申请表单 R申请结果合成表单 □无
(2)格式表单(空白表):
表单号:1416087-H1(暂定)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
身份证号码 | ||||
就业创业证 编号 | 登记失业时间 | |||
就业困难 人员类型 | 联系电话 | |||
户籍地址 | ||||
常住地址 | ||||
结果送达 方式 | □自取 □网上自助查询 □短信送达(请填写手机号码: ) □邮寄送达(请填写邮寄地址: ) | |||
个人声明 本人目前处于失业状态,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政策已知晓,愿意接受人力社保部门提供的各项公共就业服务。本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和隐瞒,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经办机构意见:
经办人签字: 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一份,由经办机构留存。
2.就业困难人员类型按当地政策规定类型填写。
4.申请方式
R网上申请 网络端申报网址: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
R掌上申请 移动端申报网址:浙里办app
R现场申请 现场申报地址:温岭市就业服务处(台州市温岭市太平街道前溪路111号)3号窗口;温岭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一楼B15号窗口;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R邮寄申请 邮寄申报地址:温岭市就业服务处(台州市温岭市太平街道前溪路111号)3号窗口
(五)办事信息
1.受理机构
(1)机构名称:温岭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温岭市就业服务处
(2)联系方式:0576-81761215/0576-86133473
(3)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
温岭市就业服务处(台州市温岭市太平街道前溪路111号)窗口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4:30-17:30;冬季:8:30-12:00,14:00-17:00
行政审批中心大厅:温岭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一楼B15号窗口
办公时间:夏季:9:00-12:00,13:30-17:00;冬季:9:00-12:00,13:00-16:30。
温岭市太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太平街道鸣远路128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4:30-17:30;冬季:8:30-12:00,14:00-17:00
温岭市城东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万昌中路718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4:00-17:00;冬季:8:30-11:30,13:30-16:30
温岭市城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800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4:30-17:15;冬季:8:30-11:30,14:00-16:45
温岭市城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城北街道中马路129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4:00-17:00;冬季:8:30-11:30,13:30-16:30
横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横峰街道宅前路2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4:00-17:00;冬季:8:30-11:30,13:30-16:30
行政审批中心大厅:泽国镇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东河路81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3:30-16:30;冬季:8:30-11:30,13:00-16:00
温岭市大溪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大溪镇河滨路1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4:00-17:00;冬季:8:30-11:30,13:30-16:30
松门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松门镇育英西路258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4:00-17:00;冬季:8:30-11:30,13:30-16:30
温岭市箬横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箬横镇箬横大道168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4:00-17:00;冬季:8:30-11:30,13:30-16:30
新河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新河镇市民大道289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4:00-17:00;冬季:8:30-11:30,13:30-16:30
温岭市石塘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石塘镇上马三角路)
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4:00-17:00;冬季:8:30-11:30,13:30-16:30
滨海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滨海镇镇海路3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4:00-17:00;冬季:8:30-11:30,13:30-16:30
温峤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温峤镇中心大道900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4:00-17:00;冬季:8:30-11:30,13:30-16:30
温岭市城南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城南镇下许三路518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4:00-17:00;冬季:8:30-11:30,13:30-16:30
石桥头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石桥头镇龙岗路98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4:00-17:00;冬季:8:30-11:30,13:30-16:30
坞根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坞根镇振兴路89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4:00-17:00;冬季:8:30-11:30,13:30-16:30。
2.决定机构
(1)机构名称:温岭市就业服务处
(2)联办机构:R无 □有 具体名称:
3.事项审查类型:£即审即办(批) R前审后办(批)
4.办理方式
R网上办理
(1)网上办理深度:£★★★ R★★★★ □★★★★★
(2)是否支持预约办理:£是 R否
R掌上办理
£自助办理
R现场办理
5.通办范围:□长三角 □省域 £市域 R县域
6.办理流程
(1)办理程序描述:申请—受理—复核—审核—办结—送达
①申请人向温岭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温岭市就业服务处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网上或移动端申请,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②温岭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温岭市就业服务处收到材料后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初审和审核工作;
③温岭市就业服务处作出准予认定决定后在人力社保部门网站公示申请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④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温岭市就业服务处做出决定,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向申请人反馈认定结果,在业务系统内登记并在《就业创业证》上标注。
(2)内部经办流程图
(3)外部办事流程图
7.办理时限
(1)法定办理时限:□有 个工作日 R无
(2)承诺办理时限:自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
8.收费依据及标准
(1)是否收费:□是 R否(后面项目不需列明或勾选)
(2)收费依据:
(3)收费标准:
(4)缴费方式:□线上支付 □现金支付
9.办理结果
(1)办事结果名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核定信息)
(2)办事结果形式:R电子 □纸质
10.结果送达
(1)送达时限:□无(即时送达)
R有 自做出办事结果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2)送达方式:R现场送达 R网上送达 □快递送达 R短信送达
(六)其他信息
1.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1)申请人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应当如实向经办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可通过12345(12333)咨询电话、浙江政务服务网或人力社保部门门户网站,获取事项的服务指南。
(3)经办部门做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救济途径。
2.咨询途径
(1)咨询电话:12345(12333)咨询热线、0576-86133473
(2)咨询地址:温岭市就业服务处(台州市温岭市太平街道前溪路111号)3号窗口;温岭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一楼B15号窗口;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3)咨询网址: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http://www.zjzxts.gov.cn/wsdt/)
3.监督投诉渠道
(1)监督投诉电话:0576-86216645或12345投诉热线
(2)投诉网址: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http://www.zjzxts.gov.cn/wsdt/)
4.办事地点和时间
温岭市就业服务处(台州市温岭市太平街道前溪路111号)窗口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4:30-17:30;冬季:8:30-12:00,14:00-17:00
行政审批中心大厅:温岭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一楼B15号窗口
办公时间:夏季:9:00-12:00,13:30-17:00;冬季:9:00-12:00,13:00-16:30。
温岭市太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太平街道鸣远路128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4:30-17:30;冬季:8:30-12:00,14:00-17:00
温岭市城东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万昌中路718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4:00-17:00;冬季:8:30-11:30,13:30-16:30
温岭市城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800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4:30-17:15;冬季:8:30-11:30,14:00-16:45
温岭市城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城北街道中马路129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4:00-17:00;冬季:8:30-11:30,13:30-16:30
横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横峰街道宅前路2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4:00-17:00;冬季:8:30-11:30,13:30-16:30
行政审批中心大厅:泽国镇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东河路81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3:30-16:30;冬季:8:30-11:30,13:00-16:00
温岭市大溪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大溪镇河滨路1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4:00-17:00;冬季:8:30-11:30,13:30-16:30
松门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松门镇育英西路258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4:00-17:00;冬季:8:30-11:30,13:30-16:30
温岭市箬横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箬横镇箬横大道168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4:00-17:00;冬季:8:30-11:30,13:30-16:30
新河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新河镇市民大道289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4:00-17:00;冬季:8:30-11:30,13:30-16:30
温岭市石塘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石塘镇上马三角路)
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4:00-17:00;冬季:8:30-11:30,13:30-16:30
滨海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滨海镇镇海路3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4:00-17:00;冬季:8:30-11:30,13:30-16:30
温峤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温峤镇中心大道900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4:00-17:00;冬季:8:30-11:30,13:30-16:30
温岭市城南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城南镇下许三路518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4:00-17:00;冬季:8:30-11:30,13:30-16:30
石桥头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石桥头镇龙岗路98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4:00-17:00;冬季:8:30-11:30,13:30-16:30
坞根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坞根镇振兴路89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1:30,14:00-17:00;冬季:8:30-11:30,13:30-16:30。
5.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R电话(短信)查询 电话(短信)号码:0576-86222835或0576-12345政务咨询投诉热线
R网上查询 具体网址:http://www.zjzwfw.gov.cn
经办地结合经办实际自行勾选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