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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2-14 15:14:3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近日,泽国的丁女士通过12315维权热线向温岭市消保委反映,她于去年办理了温岭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的年卡,共计支付800元,商家承诺每月坚持打卡满10天即可在一周内返现100元,返完为止。目前,丁女士已累计4个月符合返现条件,商家却一拖再拖,一直没有兑现返现承诺。
接到反映后,消保委工作人员赶到了商家经营场所,负责人表示他们去年确实推出过打卡返现的活动,一般是当月由健身顾问汇总客户的打卡情况报送给财务,由财务月底统一办理返现,但公司没有收到和丁女士有关的打卡情况反馈。消保人员出具了丁女士与该公司工作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并当场与负责联系的健身顾问核实,健身顾问表示一直未上报是因为想劝说丁小姐再续费一年。负责人最终承诺3天内将返现金额支付给丁女士。
消保委工作人员指出该经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求其立即核查是否还存在相同问题,并加强公司业务规范化管理和员工管理。
同时,消保委工作人员提醒,商家有义务按照宣传约定内容及时向满足条件的消费者支付返现金额。消费者也应当以此为鉴,在日常消费过程中,针对涉及返利、储值等内容,一方面要仔细辨别,另一方面要尽量通过书面方式将双方相关权利、义务进行固定,比如确定返利金额、比例、时限等内容,事后一旦遭遇侵权,可以及时向市场监管等部门求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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