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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2020年特困人员护理补贴和门诊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3 09:52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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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民社〔2020〕30号
关于下拨2020年特困人员护理补贴和门诊补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完善特困人员生活保障,提高特困人员照护水平,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727000元特困人员护理补贴和783000元特困人员门诊补贴拨付给你们(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表)。望你们严格按照规定,将资金用于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和门诊医疗。
附件:特困人员护理补贴和门诊补贴拨付分配表
温岭市民政局 温岭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3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
温岭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