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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1-11 11:47: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关于拟对台州市金美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6010吨铝型材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0年11月11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加工6010吨铝型材技改项目 | 温岭市坞根镇下呈工业点(温岭市清波机械配件厂内北面) | 台州市金美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拟投资600万元,租赁位于温岭市坞根镇下呈工业点(温岭市清波机械配件厂内北面)的厂房,同时购置铝型材挤压机、节能型铝棒炉、节能型模具炉、时效炉等设备,拟从事铝型材生产,预计达产后可形成年加工6010吨铝型材的生产能力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采取有效的三废防治措施,做到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20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6109705 传真:0576-86109705
通讯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317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