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0294/2020-807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10-30
- 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
温岭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所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温岭市审计局于2020年3月至7月对我市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2020年8月11日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预算编制管理存在的问题
1.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未编列到具体项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我局在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草案)时已编列至具体项目。
2.未在10月底前将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今后将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研判,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3.项目库设置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规范项目库设置,根据实际政策支出需要和专项支出要求,整合或削减政策性项目支出和专项公用类项目支出数量。
4.部分专项公用类项目支出标准定额体系尚未建立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已启动档案管理费定额标准调研工作,拟定于年底前出台档案管理费定额标准,规范全市预算单位档案管理费支出预算。今后将逐步分批建立共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
5.将部分工作经费等基本支出列入政策类项目支出范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今后我局将严格把关各预算单位年初预算编报的政策类项目支出范围。
6.未编制2019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预算草案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将于2021年开始编列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预算草案。
二、预算收入管理存在的问题
1.非税收入未在10个工作日内缴入国库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3月底已全部缴入国库。
2.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收支预算管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全部安排纳入各部门2020年预算。
3. 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统筹基金未及时缴入社保基金专户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全部缴入社保基金专户。
三、预算执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安排使用收回的存量资金不合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关于“…以促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主要目标”、“…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应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的规定,我市2019年安排盘活的存量资金用于金融办的金融业发展奖补资金、商务局的商务经济和引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奖励资金、建工局的建筑业拓展市外业务考核奖励资金、农水局的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补偿资金、经信局的振兴实体经济激励资金、发改局的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等,都是我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和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项目,符合国务院盘活存量资金使用的有关要求。今后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安排使用收回的存量资金。
2.安排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不合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今后我局将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使用范围。
3.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率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今后,我局将及时分配专项资金,并督促部门提高支出执行率,促进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4.未按申报内容进行绩效目标监控管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今后,将按申报内容进行绩效目标监控管理,在绩效监控环节中,修改对应监控表格,以达到绩效目标监控表格与申报表格之间的有效衔接。
5.公交企业提高车辆档次项目资金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的预算编制过程中,我局将督促市服务业发展中心加强和拟申报车辆购置补助的公交车企业的沟通联系,切实了解企业车辆购置的基本情况,细化预算绩效目标。市交投公司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将积极整改,将委托第三方对项目的实施情况的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价,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财政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社保基金专户核算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我局已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方式。
2.偿债准备金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已改变偿债准备金收支管理模式,在具体偿还政府存量隐性债务时,直接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进行拨付。
五、棚改拆迁安置房回购价格控制流程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棚户区改造项目均为国有土地公开出让项目,回购协议约定在前,土地出让成交在后,意向竞标人(企业)按照事先确定的回购单价测算成本,确定土地竞投价格,属市场公平竞争行为。
六、市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改革项目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市交投公司收购巴士公司名下的城乡客运车辆后,按照温政办发〔2018〕84号文件规定,收购车辆交由畅达公司经营,所以市交通部门当时准备将车辆直接过户到畅达公司下属的城乡公交公司名下,市交通运输局已责令巴士公司,先将车辆过户到交投公司,再由交投公司与市城乡公交公司办理无偿使用协议手续。市交通局已责令交投公司与巴士公司及城乡公交公司按《退出经营协议》约定的兑现条件,重新进行核对,并收集补充完善协议约定的相关手续资料,目前相关资料已收集,正在核对完善中。
七、存在的其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已于2020年7月30日正式修订印发《温岭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温财基[202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