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公安局毛发检测鉴定服务及检测耗材采购

发布日期:2020-10-23 15:05:4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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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人名称: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温岭市公安局毛发检测鉴定服务及检测耗材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CC020A1092

关联原公告:http://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7218949

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10-13 

更正理由:招标文件内容调整

主要更正事项:以下为主要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事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一标段采购合同中内容

响应时间:乙方应当安排人员24小时受理案件,案件应当于受理后3小时内出具检验结论。出具检验结论后24小时内送达正式检验报告。如因办案需要,对鉴定期限有特殊要求的,乙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出具鉴定报告。送检样本在检验期间由乙方负责保管,检验完毕后,应保存剩余样本,以备核查。

响应时间:乙方应当安排人员24小时受理毛发样本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安排人员上门受理毛发样本(上门所需时间应由甲方指定),每天至少保证两趟运输及送检,毛发样本应当于受理后6小时内出具检验结论。出具检验结论后12小时内送达正式检验报告。如因办案需要,对鉴定期限有特殊要求的,乙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出具鉴定报告。送检样本在检验期间由乙方负责保管,检验完毕后,应保存剩余样本,以备核查。

2

一标段评分办法序号4内容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方案先进,具有客观实际性、科学高效性、合理性,影响工期并且提供编排合理的进度及计划表得3-6分;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方案不合理并且提供编排不完善、不合理的进度及计划表得0-3分。

工期不能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无效。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方案先进,具有客观实际性、科学高效性、合理性,影响服务期并且提供编排合理的进度及计划表得3-6分;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方案不合理并且提供编排不完善、不合理的进度及计划表得0-3分。

3

二标段评分办法序号8内容

毛发盲样检测测评:投标人进行现场检测主要检测吗啡、甲基苯丙胺、氯胺酮、大麻;共15份毛发盲样,评标委员会根据测-试结果进行综合评分:结果全部正确得30分;检测每错1个扣2分。

投标人需派代表(不超过2人)自行携带检测-试剂耗材、设备进入实验场地(样品检测需使用一台设备按序检测),不提供现场设备检测的不得分。

毛发盲样检测测评:投标人进行现场检测,实验场地位于温岭市公安局内。

1. 主要检测:吗啡、甲基苯丙胺、氯胺酮、大麻;

2. 由采购人提供15份毛发盲样,投标人现场对15份盲样逐一检测;

3. 评标委员会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综合评分:结果全部正确得30分;检测每错1个扣2分。

4. 投标人需派代表(不超过2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温岭市公安局门口传达室处完成签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到达完成签到的样品实验分不得分;

5. 签到事务联系招标代理人员:朱靖晔,电话:13736692168;

6. 投标人代表携带身份证、本单位委派授权书、检测-试剂耗材、相关检测设备进入实验场地(所需相关设备均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检测时使用一台设备按序检测,本单位委派授权书由投标人自行拟定格式内容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0年11月03日14点00分

2020年11月10日13点30分

其他事项:文中其他细节相对应的修改,具体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庆、朱靖晔

联系电话:13858612191、18968586935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阳光大道广明大厦21楼2103室

2. 采购人:温岭市公安局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13867639779            

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岭市财政局

联系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

附件:
20201022204052103更正稿-温岭市公安局毛发检测鉴定服务及检测耗材采购电子招标文件2020.10.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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