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温岭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中国温岭”门户网站(www.w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欢迎查阅。
一、概述
2009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中心,坚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主线,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重点突出打造阳光政府,积极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稳步推进,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大投入。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市政府专门投资210万元改造了市政府门户网站,为全市各单位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平台。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均不同程度地加大了硬件投入,如电脑,U盘等电子设备,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需要。
(二)着力推进。2009年,8月27日,我市召开了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的第三次推进会,在推进会上,还专门对《条例》进行一次业务辅导。针对全年1-8月份以来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于“回调”状态,我市建立了月通报制度,坚持每月在《温岭政府法制》刊物上通报各公开主体一个月来在《温岭政府网站》、档案馆、图书馆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连续进行。
(三)全面公开。凡有政府信息公开职能的61个单位,市政府以责任书的形式予以明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索引号,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化、制度化。
(四)落实责任。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印发了温政办发[2009]80号文件《2009年度温岭市政务(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标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考核分值为2分。考核内容分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基础工作、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和总体印象等,并在年终实施考核,将评选出10个全市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全市共公开政府信息16000多条,基本覆盖了《条例》关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全市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全年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对照《条例》的规定和台州市政府的要求,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虽然全市16个镇(街道)和45个部门单位都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很不平衡,好的单位基本动作都做到位了,且有创新有特色,差的单位处于应付阶段,主要的原因是领导的重视程度问题;二是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标准尚未出台。按《条例》规定,依申请公开可以收工本费等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家主管部门制定,但现在尚未下发,目前尚未启动依申请公开的收费问题。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10年,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上级政府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公开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度和广度推进,为打造阳光政府作出不懈的努力。
特此报告!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