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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泽国镇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2 14:21 信息来源:泽国镇 浏览次数:


 

 

 

 

泽政〔2019〕180号

 

关于印发《泽国镇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

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机关各办、管理区,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泽国镇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4日     

泽国镇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通知》(浙安委〔201918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级有关部门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的通知》(浙安委〔201919)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查,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温安委〔201918号)要求,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各层级有效联动的整治合力,经镇政府同意,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集中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切实消除一批事故隐患,打击一批突出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小微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小微企业,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责任人,整体提升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基础和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工矿商贸领域低水平重复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以上,确保不发生有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整治对象

(一)全镇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小微工业企业,重点是存在违规违章建筑、火灾隐患突出、使用危化品、使用特种设备等加工制造类小微工业企业。

(二)工业园区、小微工业企业园、小微企业集聚点等。

三、整治步骤

(一)全面部署阶段(2019年10月25日-11月10日)。镇经发办、村镇办、应急办、市场监管、交警中队、环境保护分局等办公室、部门要研究制定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或综合整治方案,组织召开部署会,全面部署整治工作。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9年11月11日-2020年5月31日)。各村(社)、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排摸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小微企业情况,摸清底数,按照“一企一档”(一企一档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安全风险自查表、隐患清单、整改清单、检查验收清单)要求建立小微企业档案台账,根据安全风险程度开展分级分类管理;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健全落实风险研判会商机制、联合执法机制、信息化监测预警机制,探索建立企业风险报告和管控承诺机制,深化组团式服务,全面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建立隐患台账,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采取吊销证照、停产整顿、取缔关闭等执法措施,保持高压态势,严防事故发生。镇安委会将适时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整治情况开展抽查和督查。

(三)全面总结阶段(202061-630日)。各村(社)、各有关部门要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工作成果提炼转化为工作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

四、整治重点及工作措施

(一)经发办、应急办

1.重点内容。重点排查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和消防基础配套设施是否完善,是否通过职能部门验收,各类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安全生产、消防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日常工作台账;是否设立安全生产、消防等管理机构,配备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开展相关培训、辅导、演练、检查等安全活动;是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安全生产、消防等重点部位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涉及危化品使用的小微企业园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风险排查整改。督促小微企业园业主及其运营管理机构积极推进园区安全风险排查,做到全面排查、限期整改、不留死角。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清单,并牵头逐一验收销号。

二是明确安全提升要求。小微企业园是提升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载体。要在推动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工作中明确安全工作要求,组织推动日常安全管理和指导,督促小微企业园及入园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法定职责。

三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镇经发办要成立小微企业园安全专项工作组,召开小微企业园负责人会议,部署落实安全专项检查任务,落细落实入园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风险识别、联合研判和落实管控等机制。

(二)泽国派出所、牧屿警务区

1.重点内容。依据《消防法》第五十三条和第六十二条规定继续组织公安派出所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组织对剧毒和易制爆化学品管理的公共安全整治,重点排查小微企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制订;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按标准配备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未保持畅通;是否按要求组织防火检查、整改火灾隐患、组织针对性消防演练;是否违反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防范管理规定和流向登记管理要求。协助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加强对小微企业流动人口管理。

2.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风险排查整改。加强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继续组织公安派出所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排查火险隐患,督促企业整改,切实把火灾隐患降至最低。

二是开展危化品深度排查整治。对辖区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小微企业开展滚动摸排,建立风险评价机制,对风险等级高的小微企业,列为各类安全检查必检对象,督促企业将信息录入“全省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公共安全子系统”相应模块,严格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通行证核发管理,切实做到不漏管失控。加强对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三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按照镇政府会商研判时间节点,汇总辖区内日常工作和治安检查发现的小微企业风险隐患,对监管职责内的风险隐患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对监管职责以外的风险隐患要提交研判会商会审议。

(三)村镇办

1.重点内容。1)组织对存在严重影响消防和使用安全违法建筑的小微企业开展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小微企业中违规搭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及占用防火间距等不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建筑,包含侵占厂区内部环形消防通道、逃生通道,侵占厂区外部(或厂区之间)消防安全通道或消防救援通道,在厂房顶部影响消防安全的或消防救援安全的搭建行为;存放有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等危及公共安全的违法建筑;存在结构安全隐患,有坍塌、倾覆等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的违法建筑。(2)组织对小微企业厂房仓库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和燃气经营企业、站点开展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依法应当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市政工程,是否经消防设计审查符合要求后核发施工许可证,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是否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设计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审图机构是否按照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审查消防设计内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和监理;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应急预案、作业管理、危化品管理等是否符合消防有关规定;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完备,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瓶装燃气销售实名制是否落实。

2.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风险排查整改。1)在存量违法建筑排查工作基础上,集中力量对小微企业再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摸,切实摸清小微企业中影响消防安全的存量违法建筑底数,并掌握搭建物的基本情况,包括搭建物面积、经营行业等,登记造册。对排查发现的企业违法搭建行为,要边排边整,及时督促有关企业落实整改,经消防、城建等部门核查存在消防隐患、建筑安全的,坚决予以拆除;对暂未纳入拆除计划的存量违建,需经消防、城建等安全认定后,才能采用补办、罚没等方式进行处置;要建立专项台帐及销号制度,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2)对辖区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纳入未纳入或已纳入建设主管部门监管的所有小微企业在建工程和燃气经营企业、小微企业的燃气设施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不留盲区。重点排查开发区、园区、厂区和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区域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小微企业厂房仓库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对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领域消防安全的管控力度,对火灾隐患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不配合的工程项目和燃气企业,一律停止施工或关停并吊销其《燃气经营许可证》。

二是建立常态化管控机制。下沉基层执法力量,加大对小微企业、重点工业园区的日常巡查频次和巡查密度,强化人防和技防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多维防控手段,对企业中新产生的违法搭建等实行快速查处,确保将新增违法建筑遏制在萌芽状态。做好定期复查回访,强化长效管理,防止隐患回潮。

三是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督促小微企业施工现场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设置消防车道、临时给水、应急照明,配齐消防安全设施,严格把关施工材料的防火性能,严禁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填缝剂和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严肃查处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行为,加强乙炔等易燃易爆品和油漆、涂料等有毒有害材料的安全管理。

四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按照镇政府会商研判时间节点,汇总辖区内小微企业违法建筑排查和拆除情况,汇总辖区内小微企业厂房仓库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和燃气经营企业及使用燃气企业的燃气设施专项整治情况,积极参与联合研判和联合执法,对监管职责内的风险隐患落实有效管控。

(四)交警中队

1.重点内容。组织对小微企业违法运输危化品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小微企业是否委托不具备资质企业、车辆、人员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是否向承运人说明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是否将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

2.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风险排查整改。认真排摸辖区内小微企业违法委托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为,深挖源头。在全面排摸本地道路危险品运输市场存在的非法经营行为基础上,认真分析研判,逐车、逐户、逐人摸清情况,形成清单,落实措施。

二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规定,对非法经营行为落实严管严罚。

三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充分应用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道路运输综合监管平台等信息化系统,加强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按照镇政府会商研判时间节点,对监管职责内的风险隐患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对监管职责以外的风险隐患要提交研判会商会审议。

(五)应急办

1.重点内容。1)组织对化工、金属冶炼、机械、液氨制冷、泵与电机等等行业领域的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重点检查涉及危化品使用的小微企业是否存在“十个一律”方面的问题隐患,危化品储存条件、日常管理和应急预案是否符合要求;涉爆粉尘、喷涂、涉氨制冷、金属冶炼等容易引发燃爆事故企业或场所是否落实“三场所三企业”整治措施,是否对电气短路、电气过载致热、非防爆电气设备启动、静电以及动火作业等引发燃爆的源头因素进行有效管控,喷涂、粉尘打磨、危险物品储存等区域是否有效落实防爆措施,消防器材配备、逃生通道畅通等消防应急措施要求是否落实,有限空间等高危作业是否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存在较大失稳坍塌风险的小微企业是否对厂房及重大设备设施采取稳固措施。

2)组织对在既有厂房仓库中从事生产加工活动的小微企业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重点检查服装、制鞋、袜业、玩具、箱包、化纤、印刷、日用化工、工艺品、竹木加工等消防安全问题突出或火灾风险较高的小微企业,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是否落实定期检验维修,保持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生产加工区域与储存区域是否采用防火隔墙或防火门进行有效分隔;员工是否掌握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四懂三会”;是否按要求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是否组织针对性消防演练。

2.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风险排查整改。1)由应急办牵头开展一次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组织人员或委托有技术管理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一次小微企业全覆盖专项安全检查;督促小微企业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逃生演练;联合有关部门对小微企业开展风险等级评定,实施分类监管。(2)全面开展小微企业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大疑难问题制定专门整改方案,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问题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将小微企业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纳入风险报告和管控承诺机制,制定操作细则,做好试点推广。加强部门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联合执法。

二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小微企业风险报告制度,对风险等级较高的小微企业,推行安全风险管控日志制。在强化定期报告的同时,要采取有效管控措施,以防范较大事故为导向,督促企业排查治理易发较大事故的危险场所、工艺、作业和设备、设施等事故隐患,推动企业将风险等级降低至可控范围。

三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媒体宣传,重点宣传事故教训、火灾防范及逃生自救常识。加强消防安全问题和违法行为媒体曝光。实施消防安全问题举报奖励,发动群众参与综合治理。借助消防教育场馆及第三方专业培训力量,开展小微企业消防培训演练和新员工岗前培训。

四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根据本地小微企业事故、安全执法、日常检查、“三防范”整治和企业风险报告等情况,主动会同经发办、村镇办、派出所、劳保所、卫生监督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交警中队、市场监管分局等部门开展会商,对本地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作出风险研判,并采取相应措施。针对问题隐患,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探索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对风险较高的小微企业实行实时监控,提升监管效能。

(六)市场监管分局

1.重点内容。组织对小微企业非法经营、超核准范围或方式从事经营活动和特种设备安全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小微企业是否存在非法经营、超核准范围或方式从事经营情况,是否未经许可或不再符合许可条件从事相应生产活动;是否建立并有效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是否存在超期未检、经检验不合格或超期未整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不全、失效或未经定期检验(校验)、存在明显故障或异常等严重事故隐患等情况,是否使用判废、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及其它达到报废年限的气瓶进行充装;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事故瞒报、迟报、漏报、谎报和拒不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或抗拒安全监察执法等情况。

2.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风险排查整改。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备自行检查、维护保养、运行状况、人员培训等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督促使用单位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集中打击一批“三非”(非法制造、非法安装改造修理、非法使用)、“两超”(超期未检、隐患超期未整改)、“一无一违”(无证上岗、违章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一批安全事故隐患,严肃整顿一批违法违规企业,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责任人。

二是加强登记注册监督检查。在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将企业登记事项检查作为通用事项,加强对小微企业登记注册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衔接,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充分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继续强化涉企信息的归集共享并依法予以公示,推动市场监管各领域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让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主动与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沟通联系,根据辖区内企业变化情况、各部门联合风险研判会商结果和企业风险分级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挂牌督办、媒体曝光、联合惩戒等措施。

(七)环境保护分局

1.整治重点。组织对危险废物开展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全镇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所有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治理,严肃查处危险废物管理中的违法行为,消除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全面提升涉危险废物单位的管理水平。

2.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企业排查治理重点。参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有关要求,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排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全过程环境风险。针对企业申报的常温常压下易燃易爆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的要求,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如未预处理,应按照易燃易爆危险品进行贮存。

二是指导督促完成整改任务。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严格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建立排查清单,并通过生态环境部“危险废物专项治理APP及时填报排查治理情况。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排查发现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指导督促企业或园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来降低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按时序推进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停产或关闭。

三是强化部门之间沟通协作。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的环境监督管理,并主动加强与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对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部门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排查过程中发现涉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问题,应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排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安全生产、消防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将有关线索书面移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要求企业主动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镇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小微企业安全专项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整治工作。泽国镇成立以副镇长赵信军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

(二)强化隐患治理。各村(社)、各部门要开展高强度、拉网式安全检查,确保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小微企业安全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检查清单、隐患清单、交办清单、整改清单、督办清单“五张清单”制度,确保隐患得到及时、闭环整治。加大对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企业、区域和工作不力地区挂牌督办力度,限期整改突出问题,限期改变落后面貌。

(三)强化执法惩戒。镇应急办要切实加大对小微企业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对执法发现非本部门职责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抄告职能部门落实监管措施,形成“打不间歇、治不手软”高压态势。各部门要根据辖区内小微企业整治重点难点,有针对性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凝聚执法合力,切实解决一些久治难愈问题。各部门要坚持做好执法处罚“后半篇”文章,综合运用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纳入黑名单管理、与评优评选挂钩等措施,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氛围,发挥“处罚一家、教育一片”作用。

(四)强化会商督导。建立“月会商、月督查、周通报”制度,每月召集经发办、村镇办、派出所、劳保所、卫生监督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交警中队、消防中队、市场监管分局等部门进行会商研判,加强风险辨识,落实管控措施,明确下一步监督检查重点,实现精准监管、精准防范;建立督查检查组,每月对各村(社)、各部门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每周通报工作进展和隐患整改进度,推动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深入开展。

(五)强化基层基础。要配足配强监管人员,将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和全科网格范围,明确网格员发现、报告、督改、反馈职责,切实提高一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能力。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的,要采取聘请企业安全员兼任网格员或购买社会化服务、建立专家工作站、常驻第三方服务机构、企业互助平台等方式,确保有人管、管得好。各村(社)要大力推广应用信息化技术,以科技助力安全监管;切实加大培训力度,每季度至少要组织一次对企业安全生产专管员和基层网格员开展岗前培训和业务知识更新培训,组织编印安全监管实务手册,通过业务讲座、操作演练、进企指导等方式,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

 

附件:泽国镇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附件

 

泽国镇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长:赵信军

 员:王    宋开荣            

  陈启龙      张成政      王晓华

  颜荣辉  彭启标  许呈江      卓敏杰

林帅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宋开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卓敏杰、林帅帅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抄送:市安委办,应急局。

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