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努力打造“公信应急”。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常态长效机制。
(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规定查阅点、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向全社会传递最新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政策信息,努力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三)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动态调整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确保相关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及时更新;将行政处罚纳入网上办理,实现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的同步对接,处罚完成后有关信息同步公开;“双随机”监管实实施网上平台运行,年度计划、抽查任务、抽查结果等信息实现网上同步公开;按规定及时公开本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将列入市政府2019年度市级工矿商贸企业事故隐患整改重点单位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及时发布安全提示,提醒有关部门和企业群众及时做好汛期、高温、台风的安全生产预防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02条, “温岭应急”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5条。共举办新闻发布会4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1场。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5 | 37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 | 4 | 4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2 | 0 | 280 | |
行政强制 | 4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36370.0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我局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对照《条例》提出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展,特别是新 媒体的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存在的问题2020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树立公开理念,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加强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水平,加快政务公开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警等信息的公布,扩大执法信息公开,扩大诚信信息公开,将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服务组织及相关责任人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三是充分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增强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加大与主流媒体、新闻网站合作力度,及时发布信息、回应关切、引导舆论,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