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教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查看解读】
一、总体情况
(一)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2019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7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布信息175条,内容涉及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等;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9条;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2条。
一是推进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公开。全面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我局共有22项行政许可办事事项,已实现“最多跑一次”22项,覆盖率达100%。按照“八统一”要求,制定标准化的服务指南,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全面清晰的办事指引。
二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财政预决算信息的公开力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财政预算。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学生资助统计信息。
三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等信息。共发布重大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7条、政府集中采购信息8条。
四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多渠道及时公开市民关注的中高考招生录取、阳光招生等重点、热点问题10条。
五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制定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实现了双随机抽查监管全覆盖。全年对168家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双随机”检查2次。
(二)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9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比去年同期减少了66%。其中网络申请1件,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原因主要是申请的内容不是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逐步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快网络平台建设。目前,我局所有可以公开的教育信息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市教育局网站进行了公开,重要的人事、招生、招考、规划等信息做到及时更新,确保了信息的时效性,拓宽了教育行政部门与公众的交流渠道。在局本级网站首页设置“信息公开”“办事服务”等栏目,方便群众及时咨询了解所需信息,民办学校审批、学生休转学、教师资格认定等事项实现网上快速办理。
二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积极与温岭日报社、温岭电视台开展长期合作,对于市民关注的中高考招生录取、阳光招生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重点、热点问题,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并及时开展政策解读,确保了招生考试工作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全年共刊出《温岭日报》“教育视窗”专版24期,在温岭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教育时空”节目26期,编印《温岭教育》内刊12期。
三是主动参与“12345热线”,与市民开展沟通交流。8月13日下午15:00至16:30,我局周志云局长在市“12345”热线现场接听电话,受理关于我市招生考试、划片入学、教育收费、学校管理等方面的投诉、意见、建议及相关政策法规咨询。
(四)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及回应工作
一是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招生入学等政策性文件,通过对文件主要内容和适用对象、流程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及时将解读文本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今年共发布解读文章2篇。
二是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及公众关注热点问题等,及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做好政策解读、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共召开独立新闻发布会3次,与其他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
三是借助新媒体传递教育信息。充分发挥“两微一端”平台优势,将“温岭微教育”作为温岭市教育局官方微博,全年发布信息20条,其中涉及政府公开信息达0条;“温岭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575条,涉及政府信息公开29条;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回应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事件达36次。
(五)切实加强监督保障工作
一是完善机构,明确责任分工。明确由分管教育信息工作的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包括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进行保密审查等。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机关科室,强化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同步推进。
二是积极部署,确保工作落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及时制订《温岭市教育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与各科室协同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对上级反馈的问题及时更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4 | 3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 | 0 | 77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0 | 2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21828120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我局扎实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教育系统工作点多面广线长,工作人员有待加强专业培训和学习;二是个别科室干部信息公开意识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个别信息需公开而未及时公开的现象;三是信息公开存在着公文类信息多,解读性信息少,静态性信息多,有分析、有情况、有建议的信息少的情况,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抓住工作重点,把握关键节点,强化宣传报道。做好财政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招生考试、人事招聘、评优评先等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的重大活动、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工作亮点的宣传,做好年度工作目标和教育专项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宣传。
二是拓展信息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充加强教育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密切联系报纸、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主动提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活动、重大举措、典型经验,及时通过媒体做好相关教育政策的解读解释工作。完善政务微博微信功能,改变重发布轻服务的现状,使其真正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新平台、实现政民互动的新渠道。
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监督。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的梳理工作,及时进行公开。继续开展信息员培训,提高信息员队伍素质。强化各科室制定政府信息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该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