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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授权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开展机电制造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自主评价工作的请示

发布日期:2019-08-12 10:37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促进企业人才战略资源新优势,激发人才活力,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8〕4号)有关精神,经前期实地考核,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基本具备了机电制造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自主评价的条件,现要求授权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开展机电制造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自主评价资格。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附:1、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关于机电制造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自主评价工作规划。

2、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关于机电制造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8日    

 

 

 

 

 

 

 

 

 

 

 

 

 

 

 

 

 

 

 

附件1

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

机电制造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自

主评价工作规划

 

一、工作目标与规划

(一)总目标

根据公司自身发展需要,制定中长期人才发展战略规划,积极拓宽人才发展通道,开发激励人才的创造力,提高公司技术人オ的专业能力,促进公司人才团队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稳步提升。重点致力于建设基层、中层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今后培养高、精、尖人才进行基础储备,以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为实现“提升中国泵与系统行业形象,成就可持续发展的行业领跑者”的企业愿景提供人才保障与智力支撑。

(二)2019年一2021年评审规划

1.提高公司主体专业技术人オ总量,到2021年,初级、中级总数达到182人。其中,2019年计划评审机电制造技术专业中级职称10人,初级职称30人;2020年计划评审中级10人、初级30人,2021年计划评审中级10人、初级30人。

2.优化机电制造专业技术人员各层次的结构,形成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多层次并行的人オ团队。其中,初级、中级、高级人才的结构比例趋近20:10:1。

3.到2021年,公司机电制造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230人,占全体员工比例约17%,公司主体专业技术人才的基层团队培育取得明显成效。

(三)2019年评审工作实施

建立机电制造专业技术中、初级自主评价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中、初级评审工作。

二、2019年评审具体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31)是中国泵行业上市公司,也是中国A股领先的数字营销公司,公司已构建完成“机械制造+数字传播”双业务平台产业发展格局,现拥有员工近5000人。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44亿元,其中,机械制造业务销售收入22.44亿元。

机械制造是公司的传统业务,主要包括泵业和环保产业。泵业板块即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包含温岭、湖南、大连、无锡四大基地,产品在民用给排水、农业灌溉、水务工程、工业水处理、水利建设、电力电站、石油化工、园林保护等关键领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产品获得CE、GS、UL、FFU、CB、EMC、EMF、户外噪声等国际知名认证。目前,公司是国内泵行业产品线最全、产能规模最大、产量与出口量最大的企业,系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第一批绿色工厂、高新技术企业、节能标准化示范企业、浙江省第四批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第二批上云标杆企业、专利示范企业、 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LEO”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作为同行业全国首家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和流体机械研究院,目前有有职称资质的人员不到100人。公司从事开发、技术与技术服务人员中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数与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不匹配,公司对中、初级技术人才的培养工作列入企业人才发展战略规划,期望通过组织中、初级技术职务自主评价工作,营造尊重专业技术人才的良好氛围,引导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专业技术能力资格评审与认定,拓宽人才发展通道,提高专业技术能力,以满足公司近期对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的迫切需求。

(二)评审岗位

1.现有岗位情况:公司本部现有从业入数2654人,目前在职从事机电制造技术专业技术研究、设计开发、系统集成(工程)生产制造(工艺)、技术服务等工作岗位52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28人,初级职称73人。

2.岗位评审计划:2019年计划评审机电制造技术专业中级职称10人,初级职称30人。

(三)评审办法

依据台人社发(2017)69号《关于机电制造技术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等文件精神,制定公司机电制造技术专业初级中级评价标准(详见附件2)

(四)评审组织

1.组建以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代表为主要成员的机电制造专业工程师自主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机电制造专业工程师自主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2.组建以具备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主要成员的机电制造专业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与专业能力,依据技术职称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评委会成员中,公司评委占三分之二,外聘评委占三分之一。

(五)评审程序

1.评审对象:适用于从事机电制造技术专业技术研究、设计开发、系统集成(工程)、生产制造(工艺)、技术服务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机电制造技术专业工程师资格的评价。

2.组织报名:发布公司关于机电制造技术专业中、初级资质评价工作的通知,发布计划评审人数、评审标准、申报条件,通知各部门组织报名。

3.受理申报:接受报名,并组织审查申报资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

4.开展“现场评议”。今年,结合申报情况,选择一至二个专业,组织不少于 3 人的专业评议组专家到企业车间开展现场面试考评,面试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评审的参考依据,进一步强化重业绩、重能力的激励导向。

5.组织评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得出评审结果。

6.公开公示:本次机电制造专业工程师自主评价标准,评价程序实行全过程公开与评价结果公示。评价标准、评价程序将组织相关人员公开宣传与学习。在公司邮箱、公告栏、公司OA等平台发布评审通知、计划和程序,公开公示评价结果,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员工监督。对公示有异议的将由评聘委员会组织审议核实。

7.发布文件:公示无异议后,颁发文件公布评审结果,对通过的评审人员颁发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六)聘任及考核管理

建立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制度,对获得机电制造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设置聘任岗位,确定聘任期限,择优聘用相应的技术人员。

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管理,建立以业绩评价为导向、以能力评估为核心的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体系,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建立专业技术人才的升降级和退出机制。

三、激励政策

经公司聘任的机电制造专业工程师,可享受相应技术职务津贴(具体标准另行制定)。公司在三年内逐步为技术各等级人员设计工资等级待遇序列,建立正常的工资晋级晋升系统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实行聘任职位与工资待遇完全挂钩。

受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食堂就餐、职工宿舍、用车安排、交通补助、通讯补助等福利方面享有优待。

公司同时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要求高层领导在参加会议、参加培训或技术研讨会、技术革新、业务进修、年节慰问等方面给与充分的机会。

四、时间安排

1.8月19日启动2019年度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机电制造专业工程师自主评价预备工作,组织编制工作规划方案。

2.9月1日至9月15日组织编写《机电制造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与考核管理办法》、《技术技能人员津贴标准》等配套文件。

3.在市人力社保局批准评审规划和实施方案后,60日内组建评审委员会,组织自主评聘报名、资格审查、业绩评价、现实表现考核、组织评审、公示、发文发证等。

4.在评审发证后2个月内组织聘任。

5.工作总结与资料归档。

 

 

 

 

 

 

 

 

 

 

 

附件2

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

机电制造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评价条件(计划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机电制造技术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机电制造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借鉴台机电《机电制造技术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台人社发〔2017〕69号)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评价条件。

第二条  本评价条件适用于企业从事机电制造技术专业技术研究、设计开发、系统集成(工程)、生产制造(工艺)、技术服务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级或中级工程师资格的评价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三条  道德品行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处理记录;

(二)遵守公司管理度,评审年度内无严重违纪、违规受处分记录;

(三)致力于公司机电制造专业技术的进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贵,热爱本职工作,自觉为公司发展做出努力与奉就。

第四条  学历、资历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工程师资格。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本科学历,取得初级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初级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生学历(或项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初级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初级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三)学历(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机电制造技术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申报人所学专业与申报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

第五条  转评条件

担任其他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工作调动或专业技术岗位发生变化,现实际从事机电制造技术专业工作1年以上的,须转评与现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相对应的机电制造技术专业技术资格。

转评后聘任机电制造技术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担任同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限可累计相加。

第六条  破格申报条件

(一)一般破格申报条件

一般破格申报仅限于“单破”,即学历破格或资历破格,且资历破格提前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符合下列7项条件中1项的,可以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

(1)获得县(市、区)级政府须发的科技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称号。

(2)获得县(市、区)级政府颁发的科技成果奖(指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学术奖、星火奖、发明奖,下同)三等奖以上;或获得市(厅)级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奖、工程设计奖、工程咨询成果奖和工程建设奖三等奖以上;或市(厅)级装备制造业首台(套)产品的主要参加者;或获得本专业领城1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

(3)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县(市、区)级以上重点(大)科技项目、重点工程项目或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或评审。

(4)作为主要完成者,解决了生产实际中的重要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企业效益和经济效益;或将本人参与的科技成果在行业推广应用,明显提高了行业的技术水平。

(5)县(市、区)“企业技术中心”或“企业重点技术创新团队”成员。

(6)在省部级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省部级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取得论文证书或收入论文汇编)2篇以上;或获得市(厅)级以上优秀论文奖2篇以上(必须有第一作者及二等奖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过著作或译作。论文、著作、译作必须具有一定应用价值。

(7)从事工程技术工作8年以上。

(二)业绩特别突出者的破格申报条件

对于业绩特别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受“单破”及资历只能提前1年的限制,可以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

(1)获得市(厅)级政府颁发的科技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称号。

(2)获得市(厅)政府颁发的科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获得省部级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奖、工程设计奖、工程咨询成果奖和工程建设奖三等奖以上;或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省内首台(套)产品的主要参加者;或获得本专业领域2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

(3)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市(厅)级以上重点(大)科技项目、重点工程项目或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或评审。

(4)市(厅)级“企业技术中心”或“企业重点技术创新团队”成员。

第七条  越级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学历、资历条件限制,可以直接申报工程师资格。

(一)获得国家、省政府颁发的科技先进工作者称号。

(二)获得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或省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获得省部级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奖、工程设计奖、工程咨询成果奖和工程建设奖一等奖;或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城国内首台(套)产品的主要参加者。

(三)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省部级以上重点(大)科技项目、重点工程项目或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或评审。

(四)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或“企业重点技术创新团队”成员。

(五)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起草者。

(六)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或技术改造项目给企业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或对整个行业产生显着影响者。

(七)高级以上人才。

第三章  助理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第八条  从事技术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专业理论知识

具有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掌握本专业所新知识,能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技术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能力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3项条件中的1项

(1)参与机电技术科研项目研究的经历,能独立完成指定工作任务的能力。

(2)参与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的经历与能力。

(3)参与完成了至少3项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及推广应用。

    第九条  从事系统集成(工程)工作和设计开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专业理论知识

具有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所需新知识,能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技术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能力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的1项

(1)参与机电技术科研项目研究的经历,能独立完成指定工作任务的能力。

(2)参与企业机电设施建设或改造项目施工方案论证、工程计划制定与实施、现场作业管理与安全管理等环节的经历与能力。

(3)参与编制系统集成、设备成套与工程设计、项目施工等领域的规范、规程的经历与能力。

(4)参与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的经历与能力。

(5)参与完成3项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及推广应用,或参与完成3项及以上集成产品的改造或安装调试。

第十条  从事生产制造(工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专业理论知识

具有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所需新知识,能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技术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能力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4项条件中的1项

(1)参与产品制造、工艺技术保证与提升的经历与能力。

(2)参与解决产品制造技术问题的经历与能力。

(3)参与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设计或推广应用的经历与能力。

(4)参与2项以上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后取得实效;或参与及时解决、处理1项以上生产运行中的技术问题或生产故障。

第十一条  从事技术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专业理论知识

具有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所需新知识,能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技术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勢。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能力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8项条件中的1项

(1)参与企业技术总结、项目申报、管理咨询、标准化、知识产权保护、设备保养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服务经历与能力。

(2)参与完成2项及以上县级或以上项目申报、管理咨询工作。

(3)参与完成企业标准化规划,建立标准化管理制度,进行标准化审查,从事企业标准化工作不低于4年。

(4)参与完成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认证,、参与完成不低于2项的国家专利申报。

(5)参与完成了不低于3项产品或项目的质量管理策划及实施。

(6)参与完成5项产品的全面型式检验与检测。

(7)参与技术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或独立解决现场技术问题不少于3项。

(8)参与完成工厂设备保养维护,从事设备保养维护工作不低于2年。

第四章  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第十二条  从事技术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专业理论知识

具有扎实的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较快地系统掌握本专业所需新知识,能较熟练地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技术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能力

1.必备条件

(1)解决机电技术科学研究工作中较复杂技术问题的经历和能力。

(2)指导初级工程师工作和学习的经历和能力。

2.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4项条件中的1项

(1)参与机电技术科研项目全过程研究的经历,具有独立完成指定工作任务的能力。

(2)参与机电技术科研项目方案论证、路线选择和实施、数据处理和编写技术总结报告等环节的经历与能力。

(3)参与较复杂机电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技术改进的经历与能力。

(4)参与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的经历与能力。

(三)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与成果

1.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的1项

(1)获得县(市、区)级以上科技奖;或市(厅)级以上类似奖项。

(2)获得机电工程技术方面1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或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3)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或评审;或参与完成县(市、区)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或评审。

(4)参与编写1项以上国家或行业(团体)有关技术标准,或主持起草企业有关技术标准,并经颁布实施。

(5)主持完成3项以上新产品、新项目、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开发,并取得实效。

第十三条  从事系统集成(工程)工作和设计开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专业理论知识

具有扎实的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较快地系统掌握本专业所需新知识,能较熟练地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技术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能力

1.必备条件

(1)解决机电设计开发工作中较复杂技术问题的经历和能力。

(2)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和学习的经历和能力。

2.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6项条件中的1项

(1)参与县(市、区)级以上科研项目全过程研究的经历,具有独立完成指定工作任务的能力。

(2)参与企业重要机电产品设计方案论证、工作图设计与实施、技术文件编例等环节的经历与能力。

(3)参与企业机电设施建设或改造项目施工方案论证、工程计划制定与实施、现场作业管理与安全管理等环节的经历与能力。

(4)参与较复杂机电产品结构强度、刚度和动力学特性等进行设计可行性和安全评估的经历与能力。

(5)参与编制对行业、企业有一定影响的系统集成、设备成套与工程设计、项目施工等领域的规范、规程的经历与能力。

(6)参与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以及机电产品设计管理的经历与能力。

(三)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与成果

1.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6项条件中的1项

(1)获得县(市、区)级以上科技奖;或市(斤)级以上类似奖项。

(2)获得机电工程技术方面1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或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3)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或评审;或参与完成县(市、区)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或评审。

(4)参与编写1项以上国家或行业(团体)有关技术标准成主持起草企业有关技术标准,并经颁布实施。

(5)参与完成3项及以上新产品、新项目的改造或安装调试。

(6)主持完成了至少3项新产品、新项目的开发及推广应用。

第十四条  从事生产制造(工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专业理论知识

具有扎实的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较快地系统掌握本专业所需新知识,能较熟练地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技术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能力

1.必备条件

(1)解决机电行业生产制造工作中较复杂技术问题的经历和能力。

(2)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和学习的经历和能力。

2.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4项条件中的1项

(1)参与县(市、区)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全过程研究的经历,具有独立完成指定工作任务的能力。

(2)参与产品制造、工艺技术保证与提升的经历与能力。

(3)参与解决产品制造技术复杂问题的经历与能カ。

(4)参与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设计或推广应用的经历与能力。

(三)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与成果

1.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6项条件中的1项

(1)获得县(市、区)级以上科技奖:或市(厅)级以上优秀工程设计奖、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

(2)获得机电工程技术方面1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或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3)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或评审;或参与完成县(市、区)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或评审。

(4)参与编写1项以上国际、国家或行业(团体)有关技术标准,或主持起草企业有关技术标准,并经颁布实施。

(5)参与完成2项以上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后取得实效或参与及时解决、处理1项以上生产运行中较复杂技术问题或生产故障。

(6)主持完成了至少3项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或相关产线的建立。

第十五条  从事技术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入员

(一)专业理论知识

具有扎实的本专业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较快地系统掌握本专业所需新知识,能较熟练地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见范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技术发展现状和发展越势。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能力

1.必备条件

(1)解决机电行业技术服务工作中较复杂技术问题的经历和能力。

(2)指导初级工程师工作和学习的经历和能力。

2.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3项条件中的1项

(1)参与县(市、区)级以上科研项目全过程研究的经历,具有独立完成指定工作任务的能力。

(2)参与机电技术行业标准制定与起草、质量管理、检验检测、企业物流、环保和职业卫生等方面的技术服务经历与能力。

(3)参与企业技术总结、项目申报、管理咨询、标准化、知识产权保护、设备保养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服务经历与能力。

(三)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与成果

1.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10项条件中的1项

(1)获得县(市、区)级以上科技奖;或市(厅)级以上类似奖项。

(2)获得机电工程技术方面1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或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3)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或评审;或参与完成县(市、区)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或评审。

(4)参与编写1项以上国际、国家或行业(团体)有关技术标准,或主持起草企业有关技术标准,并经布实施。

(5)主持完成2项及以上县级或以上项目申报、管理咨询工作。

(6)主持完成企业标准化规划,建立标准化管理制度,进行标准化审查,从事企业标准化工作不低于4年。

(7)主持完成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认证、主持完成不低于5项的国家专利申报。

(8)主持完成了不低于5项产品的质量管理策划及实施。

(9)主持完成10项产品的全面型式检验与检测。

(10)主持完成工厂设备保养维护,从事设备保养维护工作不低于4年。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评价条件涉及的工作业绩、专业学术成果等均应为任现职后所获得,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本评价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专业

机电制造技术专业包括: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车辆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化工工程机械、电机与电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机械工艺技术、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

机电制造技术相近专业包括:金属材料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信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业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二)专业分类

1.从事技术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基础性共性机电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前期技术研究和概念产品研究开发的专业技术人员。

2.从事设计开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机电科技开发研究、机电科技成果推广、机电科技成果产业化、机电产品设计开发、机电产品标准研究和制定以及与之对应的技术创新和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从事系统集成(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机电设备成套系统设计、成套设备安装调试、机电工程设计、可行性研究、机电工程施工与管理、机电工程监理以及与之对应的标准制定、技术创新、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4.从事生产制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机械制造、仪器仪表、电机电器、工具器件、电线电缆、电工材料等机电行业生产制造工厂中从事机电产品制造工艺研究设计、生产制造、技术改造以及与之对应的标准制定、技术创新、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入员。

5.从事技术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围绕企业生产制造由人、物料、机器、能源和信息等环节提供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标准(规范)和标准化、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质量和质量控制、设备和设备维修、生产解决方案、企业物流、技术中介、环保和职业卫生等技术的专业人员。

(三)主要完成者是指排名前3的完成者。

(四)主要参加着是指佐证材料记载的全部人员。

(五)重大专项、重点(大)工程和重点(大)项目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文件认定的重大专项、重点(大)工程和重点(大)项目。

(六)“以上”均含本级或本数。

(七)“年”均为周年。

(八)“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颁发的“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等同省部科技进步奖。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工程设计奖、工程咨询奖和工程建设奖等同科技进步奖。

(九)“高级以上人オ”是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的“高级人才”。

第十八条  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审资格。已通过评审的人员,取消其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资格证书;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资格评申:

(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

(二)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

(三)有违纪违法行为,仍在立案调查、处理、处罚或处分阶段的;

(四)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曾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而受到处分,在申报材料中未反映的;

(五)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

第十九条  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受经济处罚1000元及以上的通报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者,其申报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处罚决定书发布之日在学历、资历条件规定年限内的,延迟2年申报。

(二)处罚决定书发布之日已超过学历、资历条件规定年限的,从处罚决定书发布之日起,延迟2年申报。

第二十条本评价条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评价条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8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