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891/2019-6379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农水函〔2019〕42号
- 成文日期:
- 2019-07-12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对温岭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19220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杜云娟委员:
你在温岭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发展的建议》(第20192203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加强农村地区的农业科技水平与相关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农技人员“下园”指导,对小农户进行农业技术的实际培训,在提供农作物及相配套的技术、种子、种苗等技术含量高的技术上做出突破。开展以优质稻米推广为重点的新品种展示示范,筛选适宜温岭范围种植的优良品种,发布温岭市主要农作物绿色主导品种,引导农民种植优质绿色品种,调优品种结构,加快优质高产绿色品种推广。开展农作物种子储备代储工作,在种子市场紧缺或灾害性天气影响下,动用储备种子满足农户耕种需要。
二是打造温岭区域公用品牌。今年我们与杭州歌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谋划温岭区域公共品牌创建方案。目前已发布了 “温岭农耕” 品牌以及品牌logo和寓意内涵。在此基础上,拟出台《温岭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小农户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此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并能履行规定的手续,便可使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同时开展温农宝商城——温岭优质农产品推介平台的建设,集结温岭优质农产品,为小农户提供产品推介服务。
三是支持非规模种植户(小户)。对种植水稻、大小麦、油菜、蚕豆、马铃薯、大豆、玉米、番薯等作物的生产主体实施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种植面积核定(2018年88元/亩),补贴资金已在5月份拨付。
四是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小农户的天然分散性,带来了发展的局限性,一是发展理念缺乏,二是经济基础薄弱,三是偏重小打小闹。我局一方面每年都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进行培训,另一方面指导经营主体进行规范化建设,评上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有5万元的奖励。
感谢你对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温岭市农村经营总站 联系人:陈超
联系电话:86213246 邮编:317500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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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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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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