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891/2019-6379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农水函〔2019〕41号
- 成文日期:
- 2019-07-12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对温岭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20192220号提案答复的函
蒋左定委员:
您在温岭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饮用水质量的建议》(第20192220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工作,自2004年以来,相继实施了农民饮水安全工程和提升工程,农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现已建成镇级以上水厂8家、村级供水站66座、供水管网8850多公里,受益人口达120多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99.5%。但对照上级政府最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农村饮用水工作还存在干旱年份供水保障率不足、水质达标率不稳、建设标准不高、运行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等突出问题。为此,我市于2018年启动实施了温岭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三年专项行动,计划投资4.83亿元,改善约34万人的饮用水条件,争取到2020年,全市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合格饮用水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目前,三年专项行动已完成了53个村饮用水提升工程,改善约7.2万人饮用水条件。
下阶段,我市将以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三年专项行动为有力抓手,加快工程建设,强化运行管理,深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有水喝”到“喝好水”的华丽转变。
一是加大水库保护力度。加快开展湖漫水库底泥调查分析,并根据调查情况适时实施水库清淤,同时开展湖漫水库安全保障达标评估工作,围绕水量安全建设、水质安全保障、监控能力建设和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水库生态养殖,科学合理调节养殖结构,从而达到生态养殖净水效果,加强水库养殖管理状况监督,规范水库养殖管理工作,如发现承包者存在私自放养、捕捞等违法养殖行为的,将被视为破坏水库水质进行依法处置;加强农村水库保护,日供水200方以上的水库均已划定保护范围并设立界碑标牌,日供水200方以下的水库将督促指导当地村制定水源保护公约,明确保护范围,设立防护措施。
二是加强水厂提标改造。加快建设大溪水厂迁扩建工程和滨海加压泵站,大溪水厂计划年底前完成土建和设备安装、2020年春节前投入运行,建成后供水能力从3.5万方/日提高到8万方/日,并与山下金水厂、横峰加压泵站联网,从而实现中心城区、工业城、大溪、温峤等地联网供水。滨海加压泵站设计规模10万吨/日,计划年底前完成土建和设备安装、2019年年底完工,建成后可解决滨海、新河、箬横、松门、石塘等五镇及东部新区用水问题。上述工程建成后,将有效对接台州引水工程,为我市新增10-15万吨/日的外来客水,从而彻底改变用水不足局面。
三是加快管网延伸改造。今年计划改造延伸市政供水管网23公里,完成改造46个村“一户一表”,农村供水站提标改造10个。2020年计划改造延伸市政供水管网20公里,完成改造40个村“一户一表”,农村供水站提标改造4个。工程改造后,将进一步扩大城乡供水一体化范围,提高优质水覆盖率,降低管网漏失率。同时加快推进智慧水务建设,完善管网测压系统及一、二级分区计量和大表监测系统,通过“物联网+互联网”方式,加强管网漏损排查,做好居民的用水服务。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温岭市节约用水服务中心 联系人:柯连凤
联系电话:86101070 邮 编:317500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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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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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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