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7-11 09:55: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8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4号),2018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6432元。
2019年度企业养老、工伤、失业月缴费基数范围调整为3322-16608元,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从2019年7月开始执行(月缴费工资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缴费基数按上限标准确定;月缴费工资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标准确定)。
1、用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有雇工)。单位或雇主应按参保人上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在温岭市社保中心企业网上申报平台及时据实申报,未开通网报的也可通过“社银联通”网点(温岭农商行、民泰银行所有网点),温岭市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温岭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等各社保经办窗口就近申报。请于7月25日之前及时申报新缴费基数,未及时申报职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和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其职工缴费基数将从2019年7月按其上月缴费基数的110%确定。
2、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无雇工)。参保人按调整后的月缴费基数范围由本人自主在“台州人社—微服务—基数申报”模块及时申报,也可通过“社银联通”网点(温岭农商行、民泰银行所有网点),温岭市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温岭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等各社保经办窗口就近申报。请于7月25日之前自行选择申报新缴费基数,未申报人员,原缴费基数低于新最低缴费基数的自动按新标准缴费,高于的保持不变。
3、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本次无需调整,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统一自动调整为5536元,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9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数自动调整。
附件1:2019年缴费标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