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775B/2019-5928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06-25
- 发布单位:
- 城南镇
关于做好2019年度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办、各管理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以及省、台州市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为了确保圆满完成今年我镇征兵任务,结合本镇实际,特对有关征兵工作明确如下,望贯彻执行: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为2019年年满18至22周岁(即1997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的男性青年。其中初中及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
对今年高一、高二在读的适龄青年,需学校出具在校证明,今年可暂缓征集。
二、目测初检时间和地点
目测时间:定于2018年7月6日—8日(古历六月初四至六月初六)3天,各村要组织好应征青年按时到镇目测站参加目测初检。具体进站时间顺序见附件。
目测站地点:设城南镇中心小学内。
三、广泛宣传,营造依法征兵的气氛
“国无防而不立,民无兵而不安”、“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国防法规的宣传教育,营造依法征兵的社会氛围。要利用悬挂横幅、播放村LED显示屏等宣传形式,积极开展《兵役法》的宣传,在全镇形成积极报名应征的良好局面,努力动员有志青年到部队锻炼成长。要重点鼓励大学生毕业生积极参军,宣传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引导大学生把实现个人理想与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结合起来。
四、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落实责任制
(一)要高度重视征兵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各村、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民兵连长要具体负责,把通知书送到青年及其家长手中,对一些参军政策作好解释。严密组织青年上站目测初检,确保目测到站率100%。对于外出务工、经商的青年、在外已参加工作的大学毕业生,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动员他们提前五天返回,按时到站参加目测初检。
(二)送市站体检对象要择优确定,集体定兵;市站体检合格人员要在家等候接受家访。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合格青年的教育管理,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对因管理不严,造成征兵工作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法律责任。另外,配合驻村干部做好病史调查及其他一些情况的反馈工作,确保把优质青年送到部队。
五、政策措施
(一)各村、各单位要依法做好征兵工作,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1、不按规定组织公民进行兵役登记的;
2、隐瞒适龄公民人数或不上报的;
3、不配合有关部门对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检查、政治审查的;
4、阻挠应征公民参加兵役登记、体格检查或者应征入伍的;
5、散布舆论或谣言,阻挠征兵工作的;
6、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以及采取其它手段庇护公民逃避服兵役的。
(二)依法应履行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被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应征和服现役,将依据《兵役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
(三)拒绝、阻碍征兵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征兵工作人员在征兵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营私舞弊、玩忽职守,主观淘汰合格公民或征集不合格公民入伍,使征兵工作遭受损失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保质保量圆满完成征兵任务
征兵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一项全党全民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各村、各单位要积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扎扎实实地抓好年度征兵工作,确保兵源质量,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我镇的征兵任务。
七、大学生学费补偿、代偿及奖励政策
(一)大学生学费补偿、学籍保留、升学优惠政策。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大学生学费补偿或代偿8000元/学年);当年已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保留大学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可复学并享受国家学费减免政策(经学校同意,退役复学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并免修军事技能训练);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入伍大学生本地额外奖励政策。普通大学生一次性奖励23361元;重点本科和毕业大学生一次性奖励27255元。(以上金额具体以民政部门参照台州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测算为准)。
(三)行政、事业单位招收退役大学毕业生政策。温岭市每年推出一定数额的事业单位岗位,单独面向退役大学毕业生进行招收。此外退伍大学可报考乡镇(街道)专武干部岗位。
上述政策不适用于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生及自考类学校学生。
附件:2019年征兵目测时间及科室顺序安排表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