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6-18 11:41: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温教办〔2019〕120号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师生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与法同行 健康成长”
二、活动时间:全年
三、活动内容
(一)在全市师生中开展“学法 知法 守法”教育活动
一要用好课堂主渠道加强法治教育。以《青少年法治教育
大纲》为指导,以《道德与法治》课程为依托,普及法治知识,使青少年了解、掌握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须的法律常识和制度。
二要举办师生法制宣讲报告会。邀请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禁毒辅导员以及法律实务工作者走进校园。学生层面,开展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反邪教”、“禁毒”、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敲诈、恐吓、“校园暴力”等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教师层面,学校可选择《民法》、《刑法》中贴近工作、生活的内容开展互动式、案例式法治讲座,全面提高教职员工用法理念。每学期,全市每个中小学校都要至少举办1次法治报告会。
三要积极参加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组织引导青少年认真诵读和学习宪法原文,加强宪法知识普及。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探索建立宪法与法治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www.qspfw.edu.cn)将开设网上“学宪法”专栏,提供各类宪法教育教学资源,各校可自行下载参考。
四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2019年12月,结合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继续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活动将由教育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章节,现场和通过网络直播同步参与的千万师生共同诵读。届时,我省将设分会场,请各地各校及时连线,积极参与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五要积极参与全省微视频征集活动。有条件的学校教师要积极参与“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具体要求详见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
学校也可结合实际,利用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青少年宫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通过橱窗、展板、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现场咨询、发放资料、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如开学第一堂法治课、青少年模拟法庭、主题班会、发倡议书、有奖征文、普法漫画征集、普法情景剧、法治微讲堂等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普法教育活动。
(二)在未成年人中开展自我防护意识教育活动
一是针对学生开展“防性侵自护教育”活动,分阶层、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性教育,提高性认识。通过举办防性侵主题班会、设置宣传展画、播放防性侵动画片、发放儿童自护资料等多种形式,举办儿童喜闻乐见的防性侵等自我防护宣传教育,重点掌握“青少年防性侵十条小贴士”内容,增强未成年人自我防范意识。
二是针对家长组织开展防性侵“家长课堂”,依托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等,针对家长组织开展“家长课堂”,采取以案说法、专题讲座、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特别是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增强对子女的关爱,预防性侵事件的发生。
三是做好教师防性侵教育的培训工作。教师是学生性教育的第一线普法者,针对各校学生的生理、心理阶段,学校有目标、有方向地对教师开展防性侵教育的培训、研讨工作。重视教职员工的法制教育,开展《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相关法条内容讲座。切实树立教职员工学法、守法、用法理念。
四要完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学校要制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机制,特别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全面落实日常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规范管理,从严管理女生宿舍。要建立侵害学生行为发现强制报告制度和及时处置机制,中小学(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对性侵害案件或线索都有报警、报告的义务和责任。要加强教职员工队伍管理机制,规范教职员工在学校的教学行为。要建立社会协同机制,学校要广泛联系团委、妇联、政法机关等单位,吸纳社会力量,参与、了解学校的相关教育环节。
要确保预防性侵害教育落实到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重点对小学学生、留守学生、寄宿学生、乡镇农村学校学生及其家长加强宣传教育。
(三)在全体师生中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
为了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到邪教的危害性,切实提高师生
的识邪、防邪、拒邪的能力,防止邪教组织向校园渗透,各校积极开展校园反邪“四个一”活动。
一是建立一支反邪教志愿者队伍,全面落实我市所有中小学均有反邪教协会,以协会来组织学生开展日常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举行一次反邪教知识专题教育,结合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等,每年各中小学校举办一堂针对学生的专题教育课,强化学生的防范和抵制邪教渗透的意识。
三是开辟一个反邪教宣传阵地,各中小学校需设立反邪教知识宣传栏和“警钟”专栏,及时更新内容,落实做好“三网”(“中国反邪教”“凯风网”“钱江潮网”)进校园工作,以宣传宗教和邪教的区别,普及反邪教知识。
四是组织一次反邪教师资专题培训,教育局将组织各中小学校的分管领导开展反邪教业务培训,各校要利用教师会、暑期师德学习等,在全体教职员工中开展一次反邪教教育活动(教育内容可从“中国反邪教”“凯风网”“钱江潮网”中选取)。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法治教育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工程。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精心组织,充分发动。各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特点,要精心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学校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警(检)校共建”的作用,积极与共青团、妇联、乡镇等有关部门沟通,要充分做好协调和统筹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3.精心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积极做好活动宣传,落实宣传措施,在利用好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作用,制作宣传手册、宣传标语、宣传栏,动员号召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在全社会营造关注重视法治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4.注重积累,善于总结。全年活动的开展,各校要注重工作记录、材料积累,对典型、优秀活动善整理,信息及时报送,加强法制工作成效宣传。各校如有典型的案例和可贵的经验,以及工作中的所思所感,形成文字材料的,请踊跃供稿。联系人:基教科陈肖平,法制科叶莹巧,邮箱jsk617@163.com。
附件:1.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2.青少年防性侵十条小贴士
温岭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8日
附件1:
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单 位 | 活动 时间 | 活动 地点 | 参与人数 | 活动内容 |
X月X日 | 学生:X人 家长:X人…… | 简单概述 | ||
注:
1.预防性侵安全教育活动、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在本学期结束前必须各举办一次。
2.《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将在12月底与《学校法律顾问日常工作记录表》统一报送,届时另行通知,请注意记录。
附件2:
青少年防性侵十条小贴士
近期,青少年性侵事件频发成为社会热点。如何告诉孩子学会自我保护,家长又该做哪些准备,教育、心理、法律界专家,向广大家长和少年儿童提供了十条预防性侵小贴士。
1.性教育宜早不宜晚,不要闭口不谈。
受传统观念影响,许多家长对“性”羞于启齿,但对于孩子而言,只有了解相关的知识,才能在遇到恋童癖这种人群时才会有自保意识。父母可以通过绘本、讲故事等方式跟孩子聊聊男女的不同,帮助孩子建立性别意识,了解性知识。
2.告诉孩子,自己的身体别人不能碰。
家长要明确告诉孩子身体私密的地方不许别人碰,帮助孩子建立保护自己的意识,当遇到坏人时要立即反抗,勇敢说“不”,然后立刻向家长和老师报告,或者报警。
3.要坚决对肢体接触、身体摩擦、语言挑逗等行为说不。
家长要告知孩子,当遇到令自己不舒服的触摸、接触是危险的,是在侵犯。不论在什么场所,一旦有人对自己实施肢体接触、身体摩擦等行为,要坚决说不,并迅速离开现场,向老师、家长或者警察报告。
4.相较于女童,男童遭遇性侵的概率比女童更高。
性教育不分性别,家长更不要以为家中是男孩就放松了警惕。在受到侵害的人中,不只有女孩会受到性侵害,男孩一样也会成为不法分子的目标,成为受侵害的对象。
5.警惕孩子与陌生人接触,更要避免熟人作案。
家长要尽量避免孩子一个人在家,也不要让孩子与陌生人独处。在不少儿童性侵案件中,8成以上都是熟人作案。因为熟悉,所以他们比
陌生人更容易接近孩子,而且不易引起家长和孩子的警惕。
6.不随意在公共场合暴露孩子隐私部位。
因为孩子小,不少家长觉得没必要过于介意暴露隐私部位,但你的无意之举很有可能引起有心之人的注意。在你不经意的时候,别人有可能已经将你的孩子确认为目标。因此,不管孩子多小,都不在公共场合暴露孩子的隐私部位。即便是面对熟人,也尽量做到不暴露孩子的隐私部位。
7.不要随意在社交平台发布孩子的照片。
社交平台有利于分享大家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但也增加的危险性。千万不要随意将孩子的照片发布到网上,避免有心之人恶意收集进行违法犯罪行为。
8.遭遇性侵要勇敢反击。
在日常生活中给予孩子更多的支持和鼓励,教育孩子内心要镇定、坚强、勇敢。积极利用随身的物品作为防身武器,勇敢反抗,努力逃脱。
9.如果发生性侵,应该迅速报警。
如果性侵犯发生,家长得知要及时报警,不可隐忍。报警才能破案、打击犯罪分子,不报警实际上也是对犯罪分子的纵容,会助长其气焰,甚至会促使犯罪分子连续作案。
10.遭到性侵后要保留物证。
要关注孩子的日常表现,倾听孩子叙述日常活动,注意询问孩子的日常交往细节。特别要注意孩子身体变化,如有外伤等异常情况,如有疑似情况,报警并注意保存证据,内衣、内裤,体液、毛发等等。
(摘自 台州市网上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