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4-28 17:25: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分局(所)、市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温岭市进口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6日
温岭市进口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省反走私工作会议精神和台州市反走私办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假冒进口食品等违法行为,营造诚信经营、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2019年温岭市反走私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工作方案》及《2019年温岭市反走私“清港除险”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市局决定于2019年4月至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进口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一、总体要求
围绕食用油、白糖、各类冻品(主要是牛、羊肉)、酒类(红酒)、乳制品、水果等重点进口食品,检查全市范围内食品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各类冷库)、食品专卖店(包括酒庄)、商场超市、副食品(酒类)批发市场、饭店等各类经营场所,坚持集中治理整顿与严格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政府监管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严厉打击走私、逃避监管、假冒进口食品及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食品等行为,确保进口食品市场规范有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基本摸清进口食品经营者的底数和质量安全状况,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及国内收货人备案实现全覆盖,全市进口食品经营主体得到全面清理,进口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不合格进口食品及时发现并退市,进口食品购销渠道管控得到加强,防范和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市场巡查,督促进口食品经营者规范经营。通过日常巡查,进一步强化经营者法治意识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要求经营者建立索票索证(海关完税证、进货发票、检验检疫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件)制度。对手续不齐全、证明件不一致的,要求商家现场整改,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对制售假标签、以非进口商品冒充进口商品欺诈消费者及无中文标签、无中文说明书的进口食品依法查处。进口商建立进销货台账,记录进口食品市场流向,确保进口食品可追溯。
(二)强化市场抽检,进一步完善问题食品可发现体系。科学编排抽检工作,以进口食用油、肉类(牛、羊肉)、酒类(红酒)、乳制品等为重点,强化食品抽检力度,注重检出率及检测结果的共享和应用。规范做好抽检后处理工作,依法处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进口食品,尤其是要加大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的退市销毁监管力度,严防不合格进口食品再次流入市场。
(三)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未经检验检疫合格上市销售、进销货台账未建立或不健全、销售假冒伪劣或不明来源进口食品等违法行为。对重大案件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分局(所)要从对人民群众负责的高度,把本次行动作为“省级食品安全市”创建和“半年红”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着力解决进口食品市场的突出问题。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分局(所)要按照职责,抓好落实,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力度,发挥刑事处罚震慑力。
(三)完善制度,注重长效。各分局(所)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积极规范进口食品经营者建立索票索证(海关完税证、进货发票、检验检疫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件)制度,进口商建立进销货台账,记录进口食品市场流向,确保进口食品可追溯,加强食品运输过程和仓储环节监管等长效机制。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分局(所)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进口食品相关法律、政策措施,营造舆论氛围,加强舆情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同时,各分局(所)每月30日前向市局稽查分局报送当月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报表(详见附件)。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大要案件随时上报。
联系人:陈会弼、江菡,联系电话: 86158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