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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6 16:10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WL011-B0304-2019-0003

  

温建〔2019〕40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市质安站:

为规范开展防台防汛工作,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现将《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8日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防台防汛方针牢固树立“防大汛、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按照“统一指挥、团结协作、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切实加强防台防汛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指导防台防汛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做到组织、思想、措施三落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台风、洪涝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正常生产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和《温岭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温岭市受台风(含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以下统称台风)袭击或严重影响,造成大风、暴潮和洪涝灾害时相关防御工程防台防汛的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1.4.3  统筹协调,快速反应。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指挥机构

成立局防台防汛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常务副总指挥,其他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办公室、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城乡建设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人防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科、住房保障和房管事务中心、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植物园、园林绿化养护事务中心、城建档案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主要负责人组成。

指挥中心设在建筑业大厦市建工局28楼会议室,值班电话:0576-86143681,传真:0576-86143682。

2.2  主要职责

(1)发布启动本预案的命令;

(2)全面协调和指导防台防汛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

(3)了解因台风、洪涝等灾害造成设施损坏、行业相关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情况;

(4)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和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告灾情、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等,组织开展灾后自救;

(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应急办事机构

局防指根据防台防汛及抢险救灾工作要求,当确定为I级和II级预警时,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由徐涌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牵头,办公室、城乡科、人防管理科、审批科、建筑市场监管科等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局系统值班网络,做好文件通知的上通下达工作,掌握灾情处理动态,发布预警信息,掌握抗灾动态,检查责任落实,命令执行情况,落实宣传报道,汇总、核实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灾情数据及相关情况。负责局大楼供水、供电等后勤保障和相关接待事宜,负责抗灾物资的登记、调拨工作和抗灾车辆物资的落实、设备的调用工作等。

(二)巡查转移组:由陈根满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华臻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牵头,城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相关联片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对危旧房、在建工地开展防汛防台安全检查,落实加固预防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负责转移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有安全隐患临时工棚人员,落实临时安置房,根据分级标准做好其余人员的撤离工作。

(三)抢险救灾组:陈华臻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赵良远党委委员牵头,城乡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园林绿化养护事务中心、风景旅游开发公司、管道燃气公司、规划设计院、植物园等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抢险救灾车辆、机械设备、人员的落实和调配;指导或帮助企业组织施工现场物资的抢修,危险部位应急加固;指导和组织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撤离;指导或帮助市级部门、镇(街道)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和危旧房屋抢险排险等。

(四)生产自救组:由党委委员、副局长许华君、潘海军,党委委员卢江河、陈海夫牵头,办公室、城乡科、房地产监管科、住房保障和房管事务中心、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园林绿化养护事务中心、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风景旅游开发公司、管道燃气公司、人防管理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科、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管科等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灾后重建、生产自救、生活保障、防病防疫及善后处理等工作。

(五)纪律督查组:由朱建军党委委员牵头,办公室、市管科等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督查防指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各建设企业、项目部防台命令执行落实情况;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纪律处置、行政处罚等。

汛台分级

分级参照《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温岭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标准,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3.1  I级标准

3.1.1  市气象台正式发布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警报或强热带风暴紧急警报,并预报将在温州至台州一带沿海地区登陆,24小时内袭击或严重影响我市。

3.1.2  全市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200毫米以上,或48小时累计250毫米以上,或72小时累计面雨量达300毫米以上,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3.2  II级标准

3.2.1 市气象台正式发布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警报,并预报在福州市以北的福建省或浙江沿海登陆,或紧擦浙江省沿海北上,未来48小时内可能对我市有较大影响。

3.2.2全市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50~200毫米或48小时累计面雨量达200~250毫米,或72小时累计面雨量达250~30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3.2.3  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150毫米以上,并且出现重大灾害。

3.3  III级标准

3.3.1  市气象台正式发布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警报,预报在厦门市以北的福建省沿海或象山港至杭州湾一带登陆或在东径125度以东,或北纬24度以南转向,未来72小时可能对我市构成一定影响。

3.3.2  全市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00~150毫米,或48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50~200毫米,或72小时可能累计面雨量达200~25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3.3  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100~150毫米,并出现较大灾害。

3.4  IV级标准

3.4.1  市气象台正式发布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消息,预计影响我市。

3.4.2  全市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50~100毫米,或48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00~150毫米,或72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50~20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4.3  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60~100毫米,并且出现灾害。

应急响应

4.1  Ⅳ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报告进入Ⅳ级响应阶段。密切关注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路径和发展趋势。

(2)发布台风消息,督促企业做好防台检查,消除在建工地安全隐患。

4.2  Ⅲ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由值班人员报告进入Ⅲ级响应阶段,统筹安排人员进行值班。

(2)局里召开防台防汛工作指挥部会议,传达市防台防汛工作要求,立即部署防台防汛各项工作。

(3)局防指下设总值班室,成员由办公室、质安科、市管科、企管科人员组成。值班员应积极与市防汛办保持联络,及时了解掌握台风动向、雨情状态等,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将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指示精神送交局指挥部领导批阅,并将局领导批示下传各单位。并收集好各科室实时工作情况汇报。

(4)指挥协调组负责准备防台防洪中照明、食品、雨具及必要的设施保障。

(5)组织相关人员对在建工地防台防汛安全开展检查,落实加固预防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6)组织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安全隐患临时工棚人员撤离工作,做好其余撤离人员的撤离准备。

4.3  Ⅱ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由值班人员报告进入II级响应阶段。落实24小时值班,机关全体干部到岗到位,局领导现场坐阵指挥。

(2)各科室与局总值班室保持联系。晚上安排中层干部在办公室轮流值班,以便及时将局指挥部有关防台防汛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确保24小时有人接听,随时向局指挥部汇报工作情况,并及时处理群众投诉的应急事件。

(3)局防指下设的指挥协调组、现场巡查组、抢险救灾组、专家组、后勤保障组、纪律检查组的人员全部到位,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4)在台风洪涝发生前,要按照上级指示和职能要求,按时完成各项防台防汛检查准备工作,并将进展完成情况向局值班室汇报。

(5)组织施工工地临时工棚人员和物资的撤离工作。督促项目部做好建筑材料的固定工作。

4.4  Ⅰ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由值班人员报告进入Ⅰ级响应阶段。

(2)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全局所有人员进岗,各类防台防汛预案中所要求的机具、物料到位。局指挥部根据市防汛抗灾总指挥部的部署,随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3)发生下列险情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当施工现场发生房屋倒塌引起人员伤亡时,指挥部迅速派出抢险救灾组,一方面到现场了解情况,制定解决办法;另一方面从下属公司抽调人员、施工机械进场清理,减少损失。

②当发生危旧房屋倒塌引起人员伤亡时,根据市防指的命令,局防指统一协调,组织人员迅速出动,与有关镇、街道一起做好处置工作。

③当发生大型施工机械和脚手架倒塌影响道路畅通和群众安全时,由指挥部立即派人进行清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城市管理正常秩序。

灾后自救阶段

(1)及时清理现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受损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尽快恢复运行;指导项目部恢复施工。

(2)认真检查施工现场受灾的临时设施和建筑材料,严防出现次生灾害。

(3)做好损坏情况统计,综合保障组将各线损失情况汇总上报有关部门。

(4)及时补充抢险救灾消耗的物资和装备。

(5)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完善预案。

工作制度

6.1  请示汇报制度

在防台防洪中,出现较大灾情和工程出险时,及时向局指挥部请示报告,由局指挥部统一向市防汛办和市领导请示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6.2  值班制度

各科室要合理安排好防台防汛值班,中层领导要自觉带头参与,并做好与局值班室联系。

6.3  安全检查制度

台风洪涝发生前,根据局防指的统一安排开展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协调处理,重点加强防范深基坑、塔吊、井架和高耸建筑脚手架的安全稳定。台风洪涝过后,要对所有施工工地的安全及临时工棚的安全进行检查,确保能正常使用而不产生安全隐患。对渡汛有问题工程,应登记列册,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

6.4  人员安全转移制度

对因受暴雨、洪水、台风等灾害袭击时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危险区域的人员,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转移方案和相关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的安全。

6.5  灾害统计报告制度

灾害发生后,要立即调查灾情。根据要求和程序按时汇总办公室统一上报。

6.6  工作总结制度

做好防台防汛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应记录台风、洪涝和灾情发生的特点,并加以分析和比较,留作资料查证。注意总结防台防汛中取得的经验,并对涌现出的先进事迹进行表彰。

预案实施保障

为增强“预案”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不断提高防、避、抢、救水平,按照分级负责、统一调配的原则,各科室、各单位要完善并落实以下各项措施。

7.1人员保障措施

由抢险救灾组按防灾各阶段的实施情况检查落实人员到位情况。

应急分队联系名单

表一:

序号

名称

人数

队长

联系电话

办公室

短号

1

市政、园林抢修队

40

王  琦

孙飞荣

13058688882

13806565855

86143523

86101762

685200

665855

2

燃气抢修队

10

郑君平

13605861218

86113846

671219

3

突击抢险队

20

林才元

叶云明

13906860314

13606720163

86130699

86271999

 

660763

4

机动分队

30

林敏

彭乐宇

13906860616

13606862788

86129933

86130032

660031

662786

7.2机械物资保障措施

抢险车辆、机械设备待命联系名单

表二:

项  目

数  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室

短号

车辆

工程车

20

林才元

徐小剑

13906860314

13858632626

86130699

86143981

 

663626

挖土机

3

林才元

13906860314

86130699

吊  车

2

叶云明

13606720163

86130699

660763

铲车、运输车

各2辆

潘云高

13606720050

86111942

670500

移动应急电源

2

王琦

18967603213

86143523

685200

移动水泵

3

7.3信息报送保障措施

宣传报道组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各单位要指定一人负责信息统计报道,并确定分管领导。

子方案

由局属各科室、各单位结合防汛防台工作需要,分别予以上报备案。

附则

9.1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与解释。

9.2 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与更新,报市政府备案。

9.3  实施与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