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4-19 14:00:5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温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温岭市纪委市监委
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台州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市纪委、市监委行政人员5名,其中综合岗位2名、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计算机网络管理岗位。
二、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人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干净担当,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32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单位中层干部,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综合岗位:具有较好综合文字水平者优先。
4.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法学、侦查、财政、会计、审计等专业毕业者或有从事公安、检察、审判、审计、财政、税务、金融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5.计算机网络管理岗位:计算机管理及应用、计算机网络及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
6.选调人员基层服务年限按照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谈话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1、推荐报名;2、资格审查;3、笔试;4、面试;5、组织考察;6、确定选调对象。
四、选调办法
1.推荐人选。推荐分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前需征得人选(本人)所在单位同意。
2.资格审查。市纪委市监委干部室对组织推荐和自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按照不低于5: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3.素质测试。按笔试得分高低排序,以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50%、综合量化评价占总分10%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考察研究。综合考虑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召开市纪委常委会,听取考察情况汇报,择优确定选调对象。
五、报名事项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8日至5月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温岭市纪委干部室(温岭市行政中心13楼西1336室,联系电话:0576-86222343)。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填写好的《温岭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综合量化评价评分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须在面试前提交。报名表、综合量化评价评分表可在温岭廉政网(www.wllzw.gov.cn)下载。
4.纪律要求: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为保证干部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考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六、其他
本公告由温岭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 1、温岭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 综合量化评价评分表
中共温岭市纪委 温岭市监委
2019年4月18日
附件1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岁) | 照 片 | |||||||||
民 族 | 籍 贯 | 出生地 | ||||||||||
入 党 时 间 | 参加工 作时间 | 编 制 身 份 | ||||||||||
健 康 状 况 | 婚 否 | 身份证 号码 | ||||||||||
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报考岗位 | |||||||||||
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 ||||||||||||
学 习 和 工 作 简 历 | ||||||||||||
奖惩 情况 | ||||||||||||
近三年 年度考核情况 | ||||||||||||
推荐 意见 | ||||||||||||
家庭 主要 成员 及重 要社 会关 系 | 称谓 | 姓名 | 政治 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有无违纪违法处理情况 | ||||||
需要向组织 说明的内容 | ||||||||||||
推荐单位意见 | ||||||||||||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已退休、离休、离岗退养、去世等,应在填写原单位职务后加括号注明“(已退休)”、“(已离休)”、“(已去世)”等。若存在违纪违法处理情况的,请具体填写时间,违纪违法原因,处理结果。
本人签字:
附件2
综合量化评价评分表
量化评价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自评分 | 审核分 | 备注 | |
工作岗位经历 (40%) | 中层任职 经历(按最高算) | 中层正职 | 40 | 提供具体任职文件 依据 | ||
中层副职(每满1年加2分,封顶30分) | 20 | |||||
教育情况(20%) | 学历教育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10 | |||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 10 | |||||
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30%) | 年度考核 等次 | 4次考核优秀及以上 | 30 | 以2014年至2018年度考核结果为准。 | ||
3次考核优秀 | 20 | |||||
2次考核优秀 | 10 | |||||
1次考核优秀 | 5 | |||||
获奖情况(10%) | 个人获奖(最高10分) | 省级综合或部级单项荣誉(一次计6分) | ||||
台州市级综合或省级单项荣誉(一次计4分) | ||||||
温岭市级综合或台州市级单项荣誉(一次计2分) | ||||||
合计 |
本人自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