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2 18:49: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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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初中学校:

为做好2019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及要求

1.做好201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综合素质评结果是中招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各校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温岭市2008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温教基〔2008〕42号)和《温岭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补充规定的通知》(温教办基〔2008〕60号)文件,认真、细致地做好2019年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确保对每一名应参加综合素质评价的学生都进行评价。

2.做好七、八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根据《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台教〔2018〕32号)文件要求,对2017年起新入学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了新的部署和要求,请各校根据《台州市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评价注意事项

1.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各初中学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项目评定小组,具体负责本校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学校要制订完善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评价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和有关规章制度要提前公布,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确保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对于初一学生的评价工作,要充分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详细的评价工作方案,落实重要环节签字、公示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评价过程规范、评价结果公正。学生的标志性成果和公示的实证性材料要保存备查。

2.认真实施,加强宣传。各校要加强《意见》的学习与评价实施方案的宣传工作,组织学校师生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评价程序与方法做好评价工作。要做好评价补录工作。各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本学期内按照比例做好七年级上学期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补录工作。

3.及时上报,确保无误。各单位务必及时完成评价工作(初中毕业学生报名序号等数据各校进入中考报名系统下载),于4月28日前完成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将《学校201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附件1)、《不合格名单汇总表》报送至市教育局基教科327,纸质档(1份)须加盖学校公章,其中《不合格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以“学校名称”为文件名上传至教育局网盘。具体网址如下:

http://61.153.193.238:80/#/link/A832A6A88BA2570AFD62998F365DCEBE

七、八年级学生的评价结果及相关档案由学校负责做好保存工作,要确保安全、完整。评价结果经公示确认后不得进行更改。若擅自更改,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校负责,并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加强督查,存好档案。相关年级的学生评价原始材料和具体项目评价等表格由学校存档,市教育局于5月上旬将组织人员对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抽查,要求各将评价的相关原始资料保存备查。


附件:1.学校201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样表)

2.2019年不合格名单汇总表(样表)

3.台州市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教育局基教科

2019年4月12日

附件1:学校201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样表).xls

附件2:学校2A2C不合格名单汇总(样表).xls

附件3:台州市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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