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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气象局关于开展第32个“职业道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4 12:53 信息来源:市气象局 浏览次数:

温气发〔20197

 

各科、室、台、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气象部门第32个“职业道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浙气党建办发〔2019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3月份开展第32个“职业道德教育月”活动,结合本局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

二、指导思想

围绕省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气象局党组关于推进清廉浙江气象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省直机关推进“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引导职工弘扬气象精神,立足本职工作,不断提升职业素养。

三、活动形式

1.开展“大学习”活动加强学习,开展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杰出贡献人物和气象部门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党员干部着重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力争达到平台考核要求。

2.开展“三服务”活动。结合“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活动,继续推进省市县党支部结对联动,明确今年的服务基层办实事项目。

3.开展“双建”活动大讨论。结合学习领会《浙江省气象局党组关于推进清廉浙江气象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省直机关推进“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各科室深入研讨具体举措,提出意见和建议,由办公室汇总并形成全年活动方案。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月”活动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动员、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取得实效。

2.创新工作载体。围绕教育月活动主题,认真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创新活动内容、载体,抓出亮点、抓出特色、抓出成效。

3.加强宣传报道。通过宣传栏、网络、手机短信等渠道进行内部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并积极向省局、中国气象报、中国气象局网站以及其他媒体投稿。 

4.及时上报材料

    

                         

 

                        温岭市气象局

                         20193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