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7 16:24 信息来源: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其中: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9日为原温岭市国家税务局、原温岭市地方税务局数据,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数据)。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台州市税务局栏目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col/col10157/index.html)查阅。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锦屏路18号,邮编:317500,电话:0576-86167811,传真:0576-86167888)。

一、概述

2018年,我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注重宣传实效,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及纳税人的信息进行公开,不断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上级税务机关和当地政府的指导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和其他相关股室配合的工作格局,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证。

(二)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责任和流程,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操作规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原温岭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原温岭市国家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7条,其中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上主动公开发布信息13条,在原国税网站群共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49期,公布各类工作动态21条,通过《中国税务报》《浙江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改革报》《温岭日报》等各纸质新闻媒体发布信息34条。

2.原温岭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原温岭市地方税务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上主动公开发布信息17条。

3.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机构改革后,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05条,其中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上主动公开发布信息14条, 并将公开的文件资料在温岭市档案馆、温岭市图书馆及市政府办证中心同步进行公开,方便纳税人对公开内容进行查询。在税务网站群共公布行政许可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32期,公布各类公告12条,通过《中国税务报》《浙江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改革报》《温岭日报》等各纸质新闻媒体发布信息4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报告年度,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在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后,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原温岭市国家税务局共受理政协提案件1件,作为协办单位,该件答复意见由主办单位公开;原温岭市地方税务局共受理政协提案件1件,作为主办单位主动公开此提案件答复意见。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我局将围绕机构改革新形势、新要求,以“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为原则,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体制机制,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促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项持续性和系统化的规范工作。

 

信息公开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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