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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温岭市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分级量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7 17:00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各医疗卫生机构,局各科室:

    现将《温岭市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分级量化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岭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22日

 

温岭市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

分级量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推进 “平安医院”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卫健委关于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温岭市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保、后勤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疗机构安全生产分级量化管理工作按照“全行业依法监管、部门镇街联合监管、医疗机构全面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定期研判、隐患函告、联合执法、警示约谈、诚信管理等工作机制,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单位自主管理的工作格局。

第三条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医疗机构安全生产分级量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联合消防、市场监管、镇街道等开展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安全检查指导,对医疗机构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安全管理等级,并公示评定结果。

第四条  建立全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四个落实”制度。即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落实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管业务也管安全责任;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落实局机关、市卫生监督所和卫生院分级管理责任。按照医院、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安全管理水平进行量化评估分级监管,确保医疗机构安全监管全覆盖。

第五条  医疗机构按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建立标准化管理制度、落实规范化防火巡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实行常态化宣传培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章  等级评定

第六条  医疗机构分级量化管理分为等级评定和量化评估两部分。等级评定指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规模面积、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安全管理等级。规模面积300平方(含)以上为人员密集场所,300平方以下为九小场所。安全隐患主要对照《温岭市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保、后勤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规范》进行评定,评定结果以百分制表示。安全管理水平主要参照各单位安全管理队伍、管理制度落实和日常督查情况。

第七条  医疗机构安全管理等级分为A(重点监管单位)、B(一般监管单位)、C(放心监督单位)三个等级:

(一)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设20张(含)以上床位的医院(护理院)、已排查的安全隐患未完全整改的单位列为A级;

(二)开设20张以下床位的医院(护理院)、体检机构、300平方(含)以上门诊部、有易燃材料装修材料未整改到位的诊所、卫生室列为B级;

(三)300平方以下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等属九小场所的医疗机构,消防管理制度落实较好的列为C级;

第八条  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按照“每年一评,适当调整”的原则,由市卫生健康局每年12月对本年度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次年管理等级。2019年的分级评定时间为20193月。当年度新执业的医疗机构,卫健局在其执业许可后1个月内进行等级评定。

第九条  在日常安全检查、上级督查中,发现医疗机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或消防设施设备严重损坏,且一个月内未能整改消除的,经与消防等部门联合评判,予以上调管理等级。 

第三章  量化评估

第十条  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量化评估的标准参照《国家卫健委关于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温岭市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保、后勤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规范》《“平安医院”建设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

第十一条  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医疗机构安全隐患日巡查、月排查、每季交叉互查等自查自评情况,以及市卫生健康局、镇街道、上级部门等各类安全管理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对各医疗机构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量化评估,评估结果为百分制。

第十二条  各医疗机构的年度安全管理量化评估结果,确定次年安全管理的等级。

第十三条   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医疗机构年度安全管理量化分数,确定次年安全管理等级:

1.当年量化分数在90分(含)以上的,授予“平安医院” 称号,次年可下调一个等次。

2.当年量化分数在80-90分(不含)的,授予“平安医院” 称号,次年保持上年管理等级。

3.当年量化分数在80分以下的,不授予“平安医院” 称号,次年可上调到一个管理等级。

4.连续三年量化分数在90分(含)以上的,第四年下调到C级。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结果,卫健部门通过在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告示、在媒体平台发布提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告,提示公众注意安全。

第十五条  对不同安全管理等级的医疗机构,实行相对应的监督检查频次:

(一)A级管理单位。属于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的,市卫生健康局每年至少监督检查四次,其中联合消防、镇街道监督一次;属于卫生室、诊所等九小场所的,市卫生健康局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次,另卫生院、卫生监督所每年至少监督2次,并进行不定时抽查。

(二)B级管理单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市卫生健康局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二次;属于九小场所的,市卫生健康局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卫生院、卫生监督所每年至少监督一次。

(三)C级管理单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市卫生健康局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属于卫生室、诊所的,卫生院、卫生监督所每年至少监督一次。

第十六条  市卫生健康局定期分析研判医疗机构单位安全状况和等级管理情况,对评定为AB级的单位,对排查、督查发现的隐患及时函告消防、镇街道加强联合督查;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情形的,提请消防部门挂牌督办。

第十七条  市卫生健康局加强对全市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每季度开展A级管理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安全教育培训,每半年开展一次B级管理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教育培训,每年度开展一次全部医疗机构安全管理培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

第十八条  市卫生健康局将安全生产分级量化管理工作纳入系统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探索纳入医疗机构诚信执业体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温岭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温岭市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分级量化管理细则

(医院、中心卫生院)

2.温岭市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分级量化管理细则

(一般卫生院、体检中心、护理院)

3.温岭市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分级量化管理细则(门诊部)

4.温岭市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分级量化管理细则

(诊所、村卫生室)

 

 

 

附件1:

 

温岭市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分级量化管理细则

(医院、中心卫生院)

 

项目

分值

 

量 化 内 容

分值

检查记录

医疗    安全

一票否决指标


发生负完全或主要责任医疗事故,医院全年医疗争议赔偿(包括补偿、慰籍)金额(包括在考核年度内支付的旧案的赔偿金额)占全院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0.3%;发生非法采供血事件;发生医院内10人以上感染暴发事件;发生医疗用毒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被盗;发生放射源污染事件;发生住院病人15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

 

 

安全    管理

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发生职工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严重网络安全事故;发生严重刑事、重大盗窃案件,发现反动标语、反宣品渗透等情况;发生<浙江省平安考核评审条件>规定的“一票否决”事项、较大事故。

 

 

依法    管理

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或未按期校验的;医院领导受刑事处罚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事件、公立医院内部科室承包及合作经营事件;医院内部人员参与危害国家安全活动造成严重政治影响。

 

 

组织    领导

15

 

全年召开2次以上会议,研究分析“平安医院”创建工作。

2

 

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1

 

主要领导每年2次,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每月1次,其它分管线领导每年4次组织安全检查。

2

 

日巡查月排查有记录,有问题、整改和落实工作清单。(查看资料)

5

 

 

 

 

项目

分值

 

量 化 内 容

分值

检查记录

消防    安全

35

基础  设施  建设

外墙保温材料未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现场检查)

1

 

采用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现场检查)

4

 

二级以上医院、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现场检查)

1

 

常闭式防火门损坏或不能自动紧闭,有无处于常闭状态。(现场检查)

3

 

灭火器过期;灭火器出厂时间过期;灭火器保险销、喷嘴或软管损坏;灭火器瓶生锈、变形。(现场检查)

2

 

水带、水枪和消火栓出水口配置不齐全或损坏;消火栓被遮挡;消火栓消防按钮未连接消控室,损坏,检查指示灯有无在闪。(现场检查)

1

 

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现象,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现场检查)

2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未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装置,院内电动自行车停放混乱。(现场检查)

2

 

外窗安装防盗窗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现场检查)

2

 

病区无疏散指示图。(现场检查)

1

 

病区内使用明火、大功率电器及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

 

未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并每年出具检测报告。

5

 

 

 

 

项目

分值

 

量 化 内 容

分值

检查记录

消防   安全

35

基础  设施  建设

未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查看资料)

2

 

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现象。(现场检查)

2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查看资料)

1

 

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不能熟练操作。(现场检查)

2

 

日常  管理

每年清洗油烟道2次。(现场查看或查清理记录台账)

1

 

巡查记录本、消控室值班记录本上的记录不规范。(查看资料)

1

 

未按要求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查看资料和现场抽查)

1

 

员工未达到“一懂三会”要求。(询问相关人员)

2

 

疏散  逃生

消防车道和登高场地被占用。(现场检查)

1

 

疏散通道、楼梯、管道井和避难层堆放杂物。(现场检查)

2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损坏,指示方向错误,应急照明灯损坏。(现场检查)

1

 

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查看资料)

1

 

治安    保卫

10

基础  设施  建设

医院各出入口、门诊大厅、住院部出入口、医院广场及院内各主要通道、现金存放处、液氧罐、氧气瓶存放处和毒、麻、精、放药品存放点未安装监控。(现场检查)

1

 

建立报案、发案的调阅监控记录;设置调阅监控权限;监控保存时间应达1个月。(现场检查)

1

 

建立全院应急广播系统;急诊室、病区、门诊应配有报警铃;设立与公安联通的一键报警装置;急诊室、纠纷调解是,并配有语音复合功能。(现场检查)

2

 

 

 

 

项目

分值

 

量 化 内 容

分值

检查记录

治安    保卫

10

基础  设施  建设

配备盾牌、钢叉不少于2套;防爆毯、阻挡器不少于1套;配备一定的钢盔、防刺背心、强光手电、警戒带、喊话器。(现场检查)

1

 

毒、麻、精、放药品存放处加设入侵报警系统,并要求存放在保险柜内,实行双人双锁管理;酒精仓库安装防盗门,使用防爆灯;现金窗口应设防爆玻璃进行阻隔;液氧罐、氧气瓶集中存放处有专人负责管理并设置隔离。

2

 

日常  管理

成立专职保卫机构,配备专职保卫人员,明确保卫职责,保安员持证上岗;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相关技能培训,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暴恐应急处置演练;设立警务室或与辖区公安实行联动。

2

 

监控室应24小时双人值班;值班保安员人均配备对讲机、伸缩棍、防刺手套、腰带、喷雾催泪器。(现场检查)

1

 

医院内部发生刑事、盗窃案件;医院职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2

 

特种    设备

5

制度

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未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未制定操作规程。(查看资料)

2

 

日常  管理

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的;使用超期未检、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且限期未整改的或复检不合格特种设备;使用的特种设备超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现场检查)

3

 

医疗    安全

20

制度  管理

医院设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组织和人员;有专门的接待场所和同步录音(录像)装置;有事故的预防和处置预案;全院性的教育或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定期召开医疗安全会议有分析意见。(查医院文件、记录、现场查看)

2

 

投诉  处理

医疗争议投诉登记制度和内容;医疗争议安全报告制度和分析报告;对投诉处理,一般争议≤1周,重大≤1月;对已结案的责任人在1月内有处理意见。(查文件和记录)

2

 

 

 

 

项目

分值

 

量 化 内 容

分值

检查记录

平安    宣传

5

 

医院常态化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教育。组织职工每年不少于2次集中学习法律知识。

2

 

依法    执业

10

依法  执业

医疗机构的印章、牌匾、广告对外名称以及印有医疗机构标识的票据、病历、处方笺等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不一致。(现场检查)

2

 

医护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开展诊疗活动。

2

 

药品购进渠道不合法,货票帐不一致;义齿等医疗器械未能提供合法资质证明;使用的医疗器械过期,存在一次性医疗器械重复使用的情况。(查看台账)

2

 

医护人员未佩戴符合要求的胸牌工作,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公示牌位置不醒目,公示项目不全或内容未及时更新。

2

 

以雇佣“医托”等不正当方法招徕病人的。

2

 

当年被卫生健康部门行政处罚过的。

10

 

 

备注说明:1.全市有2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中心卫生院、市级重点消安安全单位参照执行。

2.检查方式上,以日常信息掌握、实地督查、抽查等方式为依据,每发现一次或被镇街道、其他部门检查告知的,扣完项内相应分值;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再次被市消安委等市级及以上单位督查发现的,每次扣双倍分值。

附件2:

温岭市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分级量化管理细则

(一般卫生院、体检中心、护理院)

 

项目

分值

 

量 化 内 容

分值

检查记录

医疗    安全

一票否决指标 


发生负完全或主要责任医疗事故,医院全年医疗争议赔偿(包括补偿、慰籍)金额(包括在考核年度内支付的旧案的赔偿金额)占全院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0.3%;发生非法采供血事件;发生医院内10人以上感染暴发事件;发生医疗用毒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被盗;发生放射源污染事件;发生住院病人15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

 

 

安全    管理

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发生职工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严重网络安全事故;发生严重刑事、重大盗窃案件,发现反动标语、反宣品渗透等情况;发生<浙江省平安考核评审条件>规定的“一票否决”事项、较大事故。

 

 

依法    管理

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或未按期校验的;医院领导受刑事处罚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事件、公立医院内部科室承包及合作经营事件;医院内部人员参与危害国家安全活动造成严重政治影响。

 

 

组织  领导

15

 

召开2次以上会议,研究分析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查看资料)

2

 

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查看资料)

1

 

主要领导每年2次,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每月1次,其它分管线领导每年4次组织安全检查。

2

 

日巡查月排查有记录,有问题、整改和落实工作清单。(查看资料)

5

 

 

 

 

项目

分值

 

量 化 内 容

分值

检查记录

消防  安全

35

基础  设施  建设

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未完全分隔;疏散楼梯未独立设置。(现场检查)

1

 

采用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现场检查)

4

 

未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现场检查)

1

 

常闭式防火门损坏或不能自动紧闭,有无处于常闭状态。(现场检查)

3

 

灭火器过期;灭火器出厂时间过期;灭火器保险销、喷嘴或软管损坏;灭火器瓶生锈、变形。(现场检查)

2

 

水带、水枪和消火栓出水口配置不齐全或损坏;消火栓被遮挡;消火栓消防按钮未连接消控室,损坏(指示灯有无在闪)。(现场检查)

2

 

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现象,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现场检查)

2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未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装置。(现场检查)

2

 

外窗安装防盗窗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现场检查)

2

 

病区无疏散指示图。(现场检查)

1

 

日常  管理

未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并每年出具检测报告。

5

 

未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查看资料)

2

 

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现象。(现场检查)

2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查看资料)

1

 

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不能熟练操作。(现场检查)

2

 

每年清洗油烟道2次。(现场检查)

1

 

巡查记录本、消控室值班记录本上的记录不规范。(查看资料)

1

 

未按要求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查看资料和现场抽查)

1

 

员工未达到“一懂三会”要求。(询问相关人员)

2

 

 

 

 

项目

分值

 

量 化 内 容

分值

检查记录

消防  安全

35

疏散  逃生

消防车道和登高场地被占用。(现场检查)

1

 

疏散通道、楼梯、管道井和避难层堆放杂物。(现场检查)

2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与安全出口灯损坏,指示方向错误,应急照明灯损坏。(现场检查)

1

 

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查看资料)

1

 

治安  保卫

10

基础  设施  建设

医院各出入口、门诊大厅、住院部出入口、医院广场及院内各主要通道、现金存放处、液氧罐、氧气瓶存放处和毒、麻、精、放药品存放点未安装监控。(现场检查)

1

 

建立报案、发案的调阅监控记录;设置调阅监控权限;监控保存时间应达1个月。(现场检查)

1

 

建立全院应急广播系统;急诊室、病区、门诊应配有报警铃;设立与公安联通的一键报警装置;急诊室、纠纷调解是,并配有语音复合功能。(现场检查)

2

 

配备盾牌、钢叉不少于1套;配备一定的钢盔、防刺背心、强光手电、警戒带、喊话器。(现场检查)

1

 

毒、麻、精、放药品存放处加设入侵报警系统,并要求存放在保险柜内,实行双人双锁管理;酒精仓库安装防盗门,使用防爆灯;现金窗口应设防爆玻璃进行阻隔;液氧罐、氧气瓶集中存放处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并设置隔离。

2

 

日常  管理

成立专职保卫机构,配备专职保卫人员,明确保卫职责;每年要对全体医务人员开展必要的技能培训、演练;与辖区公安部门实行联动

2

 

监控室应24小时值班;值班保安员人均配备对讲机、伸缩棍、防刺手套、腰带、喷雾催泪器。(现场检查)

1

 

医院内部发生刑事、盗窃案件;医院职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2

 

 

 

 

项目

分值

 

量 化 内 容

分值

检查记录

特种  设备

5

制度

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未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未制定操作规程。(查看资料)

2

 

日常  管理

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的;使用超期未检、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且限期未整改的或复检不合格特种设备;使用的特种设备超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现场检查)

3

 

医疗  安全

20

制度 管理

1.医院设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组织和人员;有专门的接待场所和同步录音装置;有事故的预防和处置预案;全院性的教育或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定期召开医疗安全会议有分析意见。(查医院文件、记录、现场查看)

2

 

投诉 处理

2. 医疗争议投诉登记制度和内容;医疗争议安全报告制度和分析报告;对投诉处理,一般争议≤1周,重大≤1月;对已结案的责任人在1月内有处理意见。(查文件和记录)

2

 

平安  宣传

5


医院常态化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教育。

2

 

依法  执业

10

依法  执业

医疗机构的印章、牌匾、广告对外名称以及印有医疗机构标识的票据、病历、处方笺等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不一致。(现场检查)

2

 

医护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开展诊疗活动。

2

 

药品购进渠道不合法,货票帐不一致;义齿等医疗器械未能提供合法资质证明;使用的医疗器械过期,存在一次性医疗器械重复使用的情况。(查看台账)

2

 

医护人员未佩戴符合要求的胸牌工作,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公示牌位置不醒目,公示项目不全或内容未及时更新。

2

 

以雇佣“医托”等不正当方法招徕病人的。

2

 

当年被卫生健康部门行政处罚过的。

10

 

备注说明:1.全市参照医院管理的护理院、体检中心,其他无住院床位的卫生院参照执行。2.检查方式上,以日常信息掌握、实地督查、抽查等方式为依据,每发现一次或被镇街道、其他部门检查告知的,扣完项内相应分值;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再次被市消安委等市级及以上单位督查发现的,每次扣双倍分值。

 

 

附件3:

温岭市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分级量化管理细则(门诊部)

 

项目

分值

 

量 化 内 容

分值

检查记录

医疗    安全

一票否决指标 


发生负完全或主要责任医疗事故,或经医疗纠纷评析负完全或主要责任的医疗事件;发生医疗用精神药品、麻醉药品被盗、非法转让,放射源污染事件。

 

 

安全    管理

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发生职工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严重网络安全事故;发生严重刑事、重大盗窃案件,发现反动标语、反宣品渗透等情况;发生<浙江省平安考核评审条件>规定的“一票否决”事项、较大事故。

 

 

依法    管理

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或未按期校验的;单位负责人受刑事处罚,发布违法医疗广告事件、转租经营事件。内部人员参与危害国家安全活动造成严重政治影响。

 

 

组织

领导

5

 

每月自查,并有问题、整改和落实工作清单。(查看资料)

5

 

消防

安全

50

基础  设施  建设

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未完全分隔;疏散楼梯未独立设置。(现场检查)

10

 

采用易燃材料装修。(现场检查)

5

 

常闭式防火门损坏或不能自动紧闭,有无处于常闭状态。(现场检查)

2

 

灭火器过期;灭火器出厂时间过期;灭火器保险销、喷嘴或软管损坏;灭火器瓶生锈、变形。(现场检查)

2

 

水带、水枪和消火栓出水口配置不齐全或损坏;消火栓被阻挡;消火栓消防按钮未连接消控室,损坏。(灯有无在闪)。(现场检查)

2

 

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现象,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现场检查)

5

 

电瓶车室外停放、充电区域实施硬隔离。(现场检查)

5

 

 

 

 

项目

分值

 

量 化 内 容

分值

检查记录

消防  安全

50

基础  设施  建设

外窗安装防盗窗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现场检查)

2

 

病区无疏散指示图。(现场检查)

1

 

日常

管理

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现象。(现场检查)

5

 

消防安全制度上墙,工作人员熟悉消防安全“一懂三会”知识。

3

 

疏散

逃生

未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查看资料)

2

 

疏散通道、楼梯、管道井和避难层堆放杂物。(现场检查)

2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与安全出口灯损坏,指示方向错误,应急照明灯损坏。(现场检查)

1

 

治安

保卫

5

日常

管理

毒、麻、精、放药品存放处加设入侵报警系统,并要求存放在保险柜内,实行双人双锁管理;酒精仓库安装防盗门,使用防爆灯;现金窗口应设防爆玻璃进行阻隔;液氧罐、氧气瓶集中存放处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并设置隔离。

5

 

特种

设备

5

日常

管理

配有压力容器的,做好定期检测,有检测报告。(查看资料)

2

 

医疗

安全

15

制度

管理

学习贯彻落实医疗核心制度。(查记录)

8

 

严格执行医疗文书书写制度。(现场查看)

7

 

投诉

处理

及时处理投诉。一般争议≤1周,重大≤1月,(查文件和记录)

3

 

平安

宣传

10

宣传

医疗机构常态化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教育。

5

 

 

 

 

项目

分值

 

量 化 内 容

分值

检查记录

依法  执业

10

依法  执业

医疗机构的印章、牌匾、广告对外名称以及印有医疗机构标识的票据、病历、处方笺和各种检查的申请单、报告单、证明文书单、药品分装袋、制剂标签等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不一致。(现场检查)

2

 

医护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开展诊疗活动。

3

 

药品购进渠道不合法,货票帐不一致;义齿等医疗器械未能提供合法资质证明;使用的医疗器械过期,存在一次性医疗器械重复使用的情况。(查看台账)这是药监法定职责,建议删除。

3

 

医护人员未佩戴符合要求的胸牌工作,依法执业公示牌位置不醒目,公示项目不全或内容未及时更新。

2

 

以雇佣“医托”等不正当方法招徕病人的。

3

 

当年被卫生健康部门行政处罚过的。

10

 

备注说明:检查方式上,以日常信息掌握、实地督查、抽查等方式为依据,每发现一次或被镇街道、其他部门检查告知的,扣完项内相应分值;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再次被市消安委等市级及以上单位督查发现的,每次扣双倍分值。

 

 

附件4:

温岭市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分级量化管理细则

(诊所、村卫生室)

 

项目

分值

 

量 化 内 容

分值

检查记录

医疗安全

一票否决

 

发生负完全或主要责任医疗事故,或经医疗纠纷评析负完全或主要责任的医疗事件;发生医疗用精神药品、麻醉药品被盗、非法转让,放射源污染事件。

 

 

安全管理

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发生职工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严重网络安全事故;发生严重刑事、重大盗窃案件,发现反动标语、反宣品渗透等情况;发生<浙江省平安考核评审条件>规定的“一票否决”事项、较大事故。

 

 

依法管理

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或未按期校验的;单位负责人受刑事处罚,发布违法医疗广告事件、转租经营事件。内部人员参与危害国家安全活动造成严重政治影响。

 

 

组织领导

5

 

每月自查,并有问题、整改和落实工作清单。(查看资料)

2

 

消防安全

50

基础  设施  建设

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未完全分隔;疏散楼梯未独立设置。(现场检查)

10

 

采用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现场检查)

10

 

灭火器过期;灭火器出厂时间过期;灭火器保险销、喷嘴或软管损坏;灭火器瓶生锈、变形。(现场检查)

4

 

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现象,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现场检查)

5

 

电瓶车室外停放、充电区域实施硬隔离。(现场检查)

2

 

 

 

 

项目

分值

 

量 化 内 容

分值

检查记录



日常

管理

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现象。(现场检查)

5

 

消防安全制度上墙,工作人员熟悉消防安全“一懂三会”知识。

2

 

疏散

逃生

疏散通道、楼梯、管道井和避难层堆放杂物。(现场检查)

2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与安全出口灯损坏,指示方向错误,应急照明灯损坏。(现场检查)

2

 

特种设备

5

日常

管理

配有压力容器的,做好定期检测,有检测报告。(查看资料)

2

 

医疗安全

20

制度

管理

学习贯彻落实医疗核心制度。(查记录)

8

 

严格执行医疗文书书写制度。(现场查看)

7

 

投诉

处理

及时处理投诉。一般争议≤1周,重大≤1月,(查文件和记录)

3

 

平安宣传

10

宣传

医疗机构常态化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教育。

5

 

依法执业

10

依法

执业

医疗机构的印章、牌匾、广告对外名称以及印有医疗机构标识的票据、病历、处方笺等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不一致。(现场检查)

2

 

医护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开展诊疗活动。

3

 

药品购进渠道不合法,货票帐不一致;义齿等医疗器械未能提供合法资质证明;使用的医疗器械过期,存在一次性医疗器械重复使用的情况。(查看台账)这是药监法定职责,建议删除。

3

 

医护人员未佩戴符合要求的胸牌工作,依法执业公示牌位置不醒目,公示项目不全或内容未及时更新。

2

 

以雇佣“医托”等不正当方法招徕病人的。

3

 

当年被卫生健康部门行政处罚过的。

10

 

备注说明:检查方式上,以日常信息掌握、实地督查、抽查等方式为依据,每发现一次或被镇街道、其他部门检查告知的,扣完项内相应分值;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再次被市消安委等市级及以上单位督查发现的,每次扣双倍分值。